那是我來到這個城市的第七天,空氣依然是悶熱的,遠遠的看過去,這城市像是連路燈都已經睡去了,吹的急了的風裡沒有任何聲響,我聽不見人的聲音,連自己的呼吸都聽不見,我在一個陌生的城市,第七天。我和那個說好不會再見面的人在同一個城市裡,我好小心的避開了那個人可能會出現的區域,假裝是因為那個區與我沒有任何關連,我在異鄉的城市裡,獨自回味著只有我自己才懂的過往。
手提電話裡忽然多了很多我不認識的人的聯繫方式,這對我來說是好還是不好呢?我問我自己。知道已經不能再見那個人了。心裡忽然就有了一種大江歸去的感覺。像是自己一個人坐在午夜的長程列車上,告別了來送機的親人之後,自己一個人上路的那種感覺。空空的,也不像是寂寞的味道。我在這城市前後停了十天,在心裡跟自己爭吵一百次,關於能不能再見到那個人的這種問題上。最後還是被自己戰勝了。
我選擇不見,也是因為見了也不能改變我們離散的事實,現在如果再見,對好不容易學會自己過活的我們來說,不是前功盡棄嗎?這十天裡,多了很多當地人的聯繫方式,有些人的長相記得住,有些人的不行。這些在旅行的途中認識的當地人有沒有要再聯絡的必要性?還是也許在某一年之後的某天,就像看著舊相片似的拿出來再度溫習?
就在我想著這問題的時候,電話又響起來。是一個前些天見了面的朋友,因為當時沒有多聊,所以在幾天後的現在打來了。我人在諾大的候機室裡等著遲來的班機。那個人在電話裡用著接近諂媚的態度問明我的位置後發出了惋惜的聲音:「你已經要離開這城市了!」我看著一堆數字的班機板,假裝是瀟灑的道了再見。有時候,這樣將自己放逐的態度會讓自己再多活一秒,讓自己在就快要掉落的時候,還能夠保有最後瀟洒的那一刻。
我一直都以為這樣的,我也相信這樣佯裝瀟洒絕對是唯一自保之道,但每次都是這樣的,掛上了電話的那一刻,莫以明狀的後悔總是把自己打的遍體麟傷。是因為什麼呢?我問我自己。是因為怕了愛的那個部份?還是;怕自己不能再愛的那個部份?
前天夜裡。就在我要離開這個城市的前一夜,和剛認識的朋友去了城裡一個人聲鼎沸的好餐館,我看著這城市出了名的華麗夜景,想起那個人和我正同處一地的這種問題,忽然間,本來就不是很好喝的咖啡變的苦不堪言。
這城市是美的,剛認識的朋友也是好的,咖啡的味道也是喜歡的,只是這時候忽然之間,像是沒有任何一件事比起思念那個人更為重要。
那個人當然是都不知道這一切的,我選擇請我身邊的朋友都閉嘴,我選擇安靜的來然後再安靜的離開。雖然在幾個月之後我也就要來到這個離家幾百里的地方來定居,但如果真的沒有必要,我想,就讓我自己獨自沉溺在想著一個人的情緒裡,只要和那個人還在同一個城市裡就夠了,只要我自己知道我還沒忘記那些日子,就夠了。這往後都會是我自己的部份。是我自己選擇要用這樣的方式過我未來不知道多少年的日子,是我自己要將我自己陷在無盡的痛苦裡,但是我好快樂,至今,我知道我還活在我自己的愛裡,我活在用來淹沒自己的記憶裡。那個人呢?我已經遠的來不及知道了。那個人在我的腦子裡剩下的都會是最後我們要分離前的那些影像,關於在那之後所有的一切我來不及知道,也不會再有機會知道,但那也就夠了。
朋友在前一天夜裡用了莫名其妙的名義發了一個簡短的信息給那個人,假裝是不經意的提起了我的消息,那個人也就好技巧的把我的消息的那個部份錯讀了,略過了,回覆來的信息也沒有任何的字句與我有關,那一刻的我就好懂了。好明白的走開了。
我站在朋友住所14樓的陽台上,看著看不清楚的城市夜色,手裡拿著一杯乾了的白酒杯,好懂了,知道是答案了,淚滑過臉上,冰冰的,高樓上掠過的晚風,告訴我些什麼不如歸去的屁話,我在那時候才真的懂了。儘管那麼多的日子都過去了,我依然是相信愛的;最沒出息的那一個。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