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4/2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一夜.晴》聚炬創作體(讀劇演出)

地點:聚合屋 時間:2022-12-09 19:30 推薦度:★★☆
(圖片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athertorch)
(圖片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athertorch)
眾多既對比又呼應的元素,看似備料豐盛,可惜炒好盛盤上桌的菜,只讓人覺得把食材殺死第二次。
《一夜.晴》所有橋段都發生在同一個場景、同一個房間裡,卻有如一部公路電影。
所謂公路電影,最大的特色在於所有情節發生在路上、旅途中--在不屬於尋常生活的地點、做著平日不會做的行為。
戲中房間是女主角在臺南租賃的一間套房,不時來到房內與女主角溫存的男子,是女主角待在臺南期間的性伴侶。來自臺北的女主角,在臺北有一段剪不斷理還亂的戀情,長期處於分手與不分手之間,還有一直想忘卻怎麼也忘不了的黑暗受虐性侵童年。蝸居臺南不足四坪租屋處不到一年的時光,是女主角數十年人生中一小段偏離航道的短暫旅途。
臺北的陰雨濕冷相對臺南的溫暖悶熱;臺北的出軌男友相對臺南的忠誠性伴;臺北的住所、愛情、性事都無法選擇只能承受,相對於臺南的主控權操之在己--住在哪裡、揚棄感情、忠於情慾。眾多既對比又呼應的元素,看似備料豐盛,可惜炒好盛盤上桌的菜,只讓人覺得把食材炒壞了。
《一夜.晴》是一場讀劇演出,由劇本動作與場景提詞,可以明顯感受到編劇專注於各種細節:做愛時兩位演員的手部動作與位置,房內的物件擺設細節,演員如何觸碰房內小物......,在不滿30位觀眾的迷你表演空間,這些編劇執著的細節或許還能被觀眾看見,但在一個上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場地,舞臺與觀眾距離太遠,根本看不清枝微末節,若導演仔細遵循指示,將嚴重限制演員臨場反應及布景道具設計者的創意,若導演更在乎適應不同場地、演員與演員間以及演員與觀眾的互動性,這些加註必然是第一批被省略的內容。
對於劇情,編劇同樣執著於各種生活瑣事的堆疊,似乎在女主角的房間裡裝密錄器,上演前信手點了幾個日期各挑三、五分鐘寫成逐字稿,湊到需要的劇情長度就交差。沒有重點,缺乏起伏,不見編輯痕跡。
自始至終,女主角一直在場上,是全劇的焦點,然而直到劇終,觀眾對於女主角的個性、偏好、價值觀仍缺乏概念。比如,女主角不接受性伴告白,覺得性伴應該單純不涉情感,卻又和性伴抱怨男友、工作與房東?談論生活瑣事,交換生命細節訊息,就是交換感情的信號,她到底要感情或是不要感情?
《一夜.晴》取「一夜情」的諧音,然而劇中女主角只有固定性伴一位,多次溫存,性伴甚至比男友更了解女主角,根本不符合「一夜情」的定義,這就是一段出軌,不比女主角的男友出軌值得原諒。而童年性侵的陰影,也不是異地出軌可被原諒的理由。由劇情鋪陳,異地出軌,也不是女主角減輕童年性侵陰影的手段。她就只是在異地肉體出軌,而且只和「一個」她不愛卻深愛她的男人出軌。
劇中女主角獨白討厭甚至害怕下雨天--下雨天和童年性侵的陰影糾纏不清,然而,劇中女主角租屋處所在的臺南,幾乎每日都是下雨天,反而要回臺北的那一天放晴了?臺南很少連續雨天,更別說陰雨數月,這個也叫作「臺南」的城市和真正的臺南是處於平行時空嗎?如果編劇需要另一個不是臺北卻仍時時陰雨的地方,建議在基隆,宜蘭,新竹,苗栗這些地方挑一個,比較合理。
《一夜.晴》劇名吸睛,劇情卻讓觀眾墜入伸手不見五指、進退失據的五里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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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徐致翰 導演:陳柏亨 演員:司馬嘉韻、黃卓傑、侯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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