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回,李靖接著說明其他軍中雜項規定。
各營準備餐點,要在天還亮的時候。日落就需要熄火。如果晚上需要閱讀文件或處理文書作業,應事前向營長提出申請。
軍中如有欺騙同袍情事,不分主從一律同罪。所有資財全部沒收,以下同。
盜用軍資雜物,接受賄賂一錢以上。
將軍資換取其他物品,或盜竊物品,價滿一疋。
苛扣兵馬糧草一升以上。
遺失糧草二升以上。
士官以上,從士兵處騙取超過十錢,或一尺絹布等價物品,屬重罪。
禁賭骰子,賭資一錢以上,參與者一律懲處,賭資全額沒收。
宿營時放牧,以營為單位,立旗圍馬。各隊驢隻在戰馬外圈,可以阻擋馬匹奔走與偷馬賊。
軍營需指派水草官,專門檢視。偵察隊也需指定人員巡視各營,確保各營有別,放牧範圍不得相交。
營地附近如果沒有足夠的草,需通知偵察隊,另尋他處放牧,營旗同去以為辨認。
各隊除六馱(李靖之前軍制有說過,其實就是六頭驢子負責拉車的),火隊可以多買一匹劣驢。有病疹,比較便宜的。
病驢用於直接搬運,特別是有病人時,徵調的驢子就以病驢為優先。
各營營長(折衝),副營長(果毅),應當騎馬。傳令或文書往來,也可以騎馬。但非緊急不得奔馳,這是為了避免馬匹受損。
同樣的,如果不是下令圍獵,私自騎官馬去打獵也要受罰,道理相同。
非騎兵隊,只有軍士官可以騎馬。
即使是其他驢子或馱獸,阿兵哥也只有緊急狀況才能騎。
(正因如此所以阿兵哥每天要練習緊急上下馬,免得真的緊急反而不會了)
軍馬的身上,都要蓋官印,這個看歷史劇或是武俠劇都會演。那就是除了官印,也要加營別,萬一走失混亂也可以分辨。
行軍期間,士兵捕捉其他牲畜,或驢馬衣服丟失,時有所聞。應將捕捉來的動物或撿到的東西交由偵察隊,最近一直提到,其實就是「虞候」。
如果未經偵察隊接收自行處理者,斬。
動物死去,也要呈報,驗明官印營別,確認所屬無誤才能剝皮切肉。
李靖有寫明的就是斬殺,杖刑,或徵填(去挖土)三種罰則,沒寫到的應該就是比較輕。
但也有附註:這是平時行軍適用,對敵時則加重其刑。
營級軍官,每三天需巡視一次各隊,了解大家的真實情況。有檢舉違反教令,或長官違法的爪耙子,可加倍賞。
爪的是敵情,全家都賞。
奪旗斬將,陷陣摧鋒者,上等賞。
拯救自軍大旗者,重賞。
擊破敵人之後的戰利品,由裨將跟虞侯點收,均分給戰士與總帥。
這意思應該是拿到一百,總帥50,戰士們分50。所以偶有總帥啥都不拿的,等於加倍賞。
罰則就很多,洩漏軍情,背軍逃走,約期後至,隊伍不齊……都是斬。
在軍中講道教佛教自然崇拜陰陽占卜,斬,擾亂軍心類啦。
侵掠百姓,搶人妻女,或帶女入營,斬。
不戰而降,抄家。
這些都很基本,接著講講技術活。
布陣時旗頭亂,擅自移動改變陣形,箭在弦上還在東張西望,斬。
軍伍之中沒空在那邊叫軍法官來斬,所以有分派。原則上,後車要讓前車,不是這交通安全。後排的軍隊要斬殺前排,沒有擅動的要斬殺亂動的。
順便說一下其實看到很多次「火」這個單位,當時是十人為一火。反正跟小隊長差不多我翻譯都跳過。
外圍防守不牢固,都要殺。你就看你想死在敵人還是自己人手裡。但外圍危急,部隊不救,全部隊也斬。
一損俱損,該拚命就不要想閃。
奇襲的時候,配合失當也斬。
被敵人奇襲,指揮部器具陷落(敵人可以反過來製造我軍混亂),一樣,去死吧。
若是旗頭被殺,大家要去搶回他的屍體跟旗子,搶回來就無罪,沒搶回來就殺。
主將副將之間不願意支援彼此,允許任意部隊對不救的拍攝者發起攻擊。
有降將要直接帶去見總帥,私自打聽情報並洩漏者,斬。
破敵,先虜掠者,斬之。
隱欺破虜所收獲,及吏士身死,有隱欺其資物,兼違令不收恤者,斬之。
違總帥一時之令,斬之。
有沒有,原文其實很簡單的,而且文言文就是把複雜的話簡單描述。
最後面還有一些「違律」的案例。
這個就有點像打球,有犯規跟違例,前者一定要處罰,後者則不一定,甚至可能是累積才罰。
大致上偏向李靖說有罪但未立罰則的類型,就到這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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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十五篇,目前才看完兩篇。
應該還是要整理一下心得。
李靖以雜編隊為單位,並不像我們熟知的獨立兵種擺陣。要說起來,或許就是他在各種地形跟異族戰爭的心得。
中國內戰其實講規矩的,隋唐時期,邀戰免戰單挑這些行為依然流行。
像雜教一我也聊到,士兵遺體的處理搞不好也有潛規則。
真的要贏那是不管三七二十一。
我覺得這跟中國人的政治鬥爭有異曲同工之妙。
大家不會動不動就帶十萬兵馬上京城誅殺百官自立為天子。
情況允許,就是用規則來解決。
事實上兵法也有這些東西,比方說三面圍城,網開一面。那就是不要把人家逼到死地,其實反撲也會讓你損失慘重的。
正所謂沒有把握一招打到對手反擊不能,就不要出手。
你來我往,作戲的成分多。
「士氣論」。
回來回來,李靖的編隊,是五十個人各帶各種器具。戰鬥實例我想應該哪邊都不會寫啦。
他其實就有現代連隊概念。
就是說,大軍對戰時,各連隊七成的人會出來形成「戰兵」,這我之前沒翻。
連隊配置上,他的安排是三十三個為戰兵。(五十人一隊)基本上各連有五個火長跟兩個副連長,所以要出三十五不難。
戰兵其實也是分類集結,也就是說,李靖應該是視敵軍狀況「變陣」。
平時行動小隊制,突然遇到襲擊,也有完整的戰鬥能力。
不會哎呀我都是弓兵要被人家幹了。
唉呀人家都是弓兵我沒盾牌。
現代兵也有專業,但沒有兵「只懂專業」。
砲兵也要懂步槍跟機槍。
駕駛兵也要能替代任何一個職務。
混合編成的好處就是「合則力強」的大原則不變,但單隊的應戰能力也不會差。
跟外族作戰,沒有在跟你中國規矩的。
李靖的兵法始終透露出,應付突發狀況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