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約五六年前,歷經租房子最悲慘的狀態,簡單概述:結婚後⋯應該說計劃準備結婚,已經考量到搬出去經濟獨立,因此還沒結婚我們已經找到婚後要住的房子。
不用猜測啦,是租房沒錯,以當時經濟能力,實在是買不起北部任何地方。接著在那個高樓層開心度過了大約四年,大小姐誕生了。
那段期間,除了照顧懷孕的大小姐她媽,我自己的父親當時健康也出了一些狀況,焦頭爛額與蠟燭兩頭燒非常可以貼切形容當時的狀況。
好不容易我爸沒什麼事,大小姐也順利出生。房東突然來訪,簡單說了需要我們一個月之內搬走⋯
就這樣接下來每天帶著剛出生的大小姐,到處看房子(依然只是租房),這時候心裡萌生,是不是該買間房子的想法。
於是從那時候開始,斷斷續續的看了一些房子,不管是預售屋、大樓、或公寓,在我們鎖定的區域內,一間也沒有放過。
讓我印象最深的,是每一個房仲幾乎都會先帶我們去看各方面都不怎麼樣,價格又貴的物件,再來才會帶我們看比較符合我們需求的房子。
羅伯特 席爾迪尼的著作
影響力裡提到,其實這是利用人類一種固有的認知原理:對比原則。以我面對房仲帶看房子的先後順序來說,首先我看幾間條件極差的房子,接著再讓我看條件還可以,但卻是房仲主要推給我的房子。
那麼我會因為先看過很多不好的,而認為這一間好到不像話⋯這就是對比原理作祟。簡單說:第二間房子與第一間,有明顯差距,那麼我們在認知上會認為的差距會比實際更大。
還好當時覺得還不錯的房子,全部超出我們預算,然而事後仔細評估,大部分除了價格外,其實還是有很多條件不適合。
雖然買賣房子經驗也就這麼一次,不過也看到了許多社會的現實⋯算是得到許多寶貴的經驗。但這個世界就是這麼運作,與你非親非故的人,確實沒有理由為你著想。
除了心態上的調適,還要一件事很重要,努力讓自己更強,使自己不受制於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