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近又在吵要成立主權基金,到底台灣可不可以有主權基金?
主權基金是甚麼
主權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其實是主權財富基金的縮寫,通常指由國家基於某些目的所成立的基金。雖然和一般基金一樣,透過持有以及管理資產來實現目標,但主權基金會受到聖地牙哥原則影響。
聖地牙哥原則是指2008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中擁有主權基金的成員國們共同訂定的自願性規範,其中三個規定主權基金的三大原則:必須政府持有(中央或地方政府都可以)、必須投資國外資產、採用不同投資策略達成長期總體經濟目標(簡而言之就是非政治導向),這也是現在立委們和央行分歧的其中一個因素。
截至2023六月,全世界共有153個主權基金(根據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統計),其中台灣也有兩個基金在名單中,分別是國安基金與國發基金。但這兩個基金到底算不算主權基金,後面財經人會和各位討論。
一般主權基金的財政來源可分為國家財政盈餘或外匯存底(aka非原物料)和自然資源(aka原物料)。中東各國石油酋長大亨們的主權基金就是屬於自然資源的類型,而知名的淡馬錫控股和挪威養老基金則是來自於國家的盈餘。
在聖地牙哥守則裡有提到主權基金的五種目的,其中比較常見的目的可分為,經濟穩定基金、財政儲蓄基金、退休準備基金。經濟穩定基金比較好懂,可以類比為台灣的國安基金,政府有錢的時候就投資,等經濟動盪的時候拿出來用。財政儲蓄基金則是像中東石油基金,未雨綢繆怕石油哪天用完就沒錢了,所以將石油賺取的收入作投資,以備未來之需。退休準備基金也可以類比為台灣的勞動基金,為了支付未來退休金所準備的投資。
主權基金和外匯存底
目前台灣立委們和央行沒有共識的癥結點在於,立委們想要將央行的外匯存底拿出來成立主權基金,並且直接讓央行來負責主權基金。但央行認為這樣不妥當,應另找主責機關,另立專法,財政來源也需從長計議,而非無償提撥外匯存底。
主權基金和外匯存底到底能不能直接類比適用?
主權基金如前述,是為了特定目的投資,追求高報酬的獨立資產,因此主要配置在股票、不動產等部位。相對的,外匯存底是為了穩定市場秩序,防止熱錢流動,注重穩定性的資產,主要配置在外國國債。而且,外匯存底同時也是央行可以操作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本質上和主權基金有極大差異。
另外,一如台灣的國際地位,台灣並不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成員,這意味著如果台灣經濟動盪,匯率或國債或收支等任何一項工具出問題,台灣並沒有辦法學習其他國家跟IMF求助,只能動用台灣自己的外匯存底救援。這也是央行極力反對動用外匯存底做為主權基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台灣需不需要主權基金
前面講了這麼多,那台灣到底需不需要主權基金?
財經人認為台灣的確需要一個財政儲蓄類型的主權基金,將台灣現在還可以勉強透過製造業出口創造的外匯收入,以投資追求報酬累積國家資產。但是否需要讓央行來主導並直接挪用10%外匯存底,還是將現有基金轉型為主權基金,財經人就覺得可以有討論空間。
首先,央行說明台灣實質上已經有類似主權基金的平台,只是形式上還沒有。而且台灣的國安基金及國發基金在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中已經被歸類是主權基金,但實際上這兩種基金仍參有政治投資目的,且投資標的過於集中在國內,對於直接形式上轉型為主權基金還有一定程度的困難。
第二,四大基金雖然實質上算是退休準備基金的類型,但如同國安基金及國發基金,投資標的主要都在國內,而且目前主管機關分散,法規限制嚴格,若要直接轉型為主權基金也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第三,央行直接提撥外匯存底成立主權基金,並主導投資看似為目前的最佳解,但以央行的成立目的、獨立性、以及外匯存底的實質意義來看,主權基金的概念似乎是背道而馳。
目前各部會也沒有人願意站出來承擔,都和央行持相同立場,應成立專責單位、訂定專法、籌措專門財政來源,想必各位也了解台灣政府的運作,當各部會這樣表態時,就代表不知何年何月才會看到相關單位在處理,所以還是先關注快破產的四大基金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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