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B發現超酷的店,鹽埕新樂街左轉,老闆是一個高高的不講話的宅男,超帥超帥,古著,在櫃檯後面打程式還什麼的,完全不鳥客人,然後店裡面都賣一些老東西,灌籃高手的早期貼紙、史努比第一集的報刊(真的超級舊的那種)、項鍊戒指、舊的打字機、燒錄機、錄音機之類的,我不知道怎麼形容反正真的超帥。 我以後如果僥倖有一點點錢也要開這種店,在花蓮海邊,賣我喜歡的那些電影海報,賣自己燒錄的音樂特輯。 賣一個全黑的小房間可以看一部盲選的電影,裡面只夠躺一個人的軟骨頭,木質精油,一小時一百五,我可以從這個客人給我的感覺,來挑一部電影給他看。 音樂機,點播一首十元,可以讓整家店瀰漫你喜歡音樂的風格。 十頁的盲抽日記本,我可以在裡面做各種企劃,剪貼報紙圖片,裡面放哪次暴風雨後撿到的落葉,手寫文章,底片膠卷貼上去之類的,可以做個企劃叫做「假裝是某某某的星期日記」,我可以假裝我是一隻狗,幫他寫他一整個禮拜在幹嘛,從他的第一視角去紀錄。
全世界只有一個人可以買到、可以知道這隻狗這個禮拜做了哪些事,這是這個客人跟這隻狗狗自己的秘密。 如果我學會編曲我也可以打一份一份的譜出來賣,客人只看得到一小段,我可以試彈給他聽,他可以買一份自己喜歡的譜,會音樂的人可以把它彈出來,不會音樂的人,音符形成的樣子就是一幅畫。 有一個木盒賣usb、sdcard,裡面會存各式各樣的檔案,也是盲買,可能會是一部盜版電影、一首歌、一篇文章、跟拍一個陌生人一天的影片、或一部A片,你不會知道你買到什麼,不喜歡就刪掉,當作買了一個隨身碟,喜歡就留著,買到喜歡的東西是件幸福的事。 可以養一隻貓,耶,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