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過「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 嗎?沒聽過的朋友,請看下圖。
一輛煞車失靈的失控電車,即將撞上前方軌道上的五個人。你站在軌道旁,手邊有一個控制桿,如果你什麼都不做,這五個人會被撞死,你若把桿一拉,電車就會駛入另一軌道,但是,電車會因此撞死一個人。你會犧牲一個人的生命,拯救那五個人嗎?
該不該「殺一救五」這個道德兩難 (Moral Dilemma) 問題,自 1967 年英國哲學家 Philippa Foot 首次提出至今,已經快一甲子了,仍然沒有一個公認的 "正確" 答案。不但如此,還出現了許多更複雜的版本,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維基百科瞧瞧。
大多數人沉醉於爭論哪一種哲學正確:功利主義 (Utilitarianism) - 支持「殺一救五」,因為這能達到對最大多數人來說最大的效益;還是康德主義 (Kantianism) - 反對「殺一救五」,因為「不可殺人」是身為人的道德義務。兩種哲學都不認同的人,也不少。
然而,很多人都忽視了,為什麼 Foot 當年會提出這個兩難問題?她提出此問題,是為了分析中世紀最偉大的神學家 - 聖多瑪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1225 -1274)著作《神學大全》 中的「雙重效應原則」(the doctrine of double effect)。
用這個古老的神學原則,可以解決人類很多道德兩難問題。
它教導我們:
一個人的行為,即便可預見到不好的結果,但如果能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此行為依然是正確的:
1)行為本身必須是良善的 (不可以違反任何道德原則)。 2)行為的意圖是良善的,若產生不好的結果,也是可預見的,而非蓄意造成的壞結果。 3)不能使用惡的手段,達成善的目的;否則,就是以惡報善。 4) 若不好的結果得發生,其產生的壞結果,不能大於好結果。
Primum non nocere , “First, do no harm.” 是醫學倫理學最基本的道德原則。這個原則曾經是使用「雙重效應原則」最廣泛的例子。為什麼說是曾經呢?看看各國政府如何挾 Covid-19 防疫之名,行操縱、集權、擴權和濫權之實,最終只是折磨了人。有多少人因為被強制施打疫苗,一生得與惡疾或後遺症過一輩子;更令人遺憾的是,有多少人因疫苗接種而失去生命,或失去深愛的親人。
primum non nocere,但這些「專家」在鼓吹全球施打 Covid-19 疫苗之前,有盡心盡力的研究過疫苗可能對人體造成的副作用和傷害嗎?各國領導者一窩蜂盲目的追隨,深怕自己趕不上其他領導者的腳步,但是有沒有人好好的思考過,這個東西會不會傷他(她) 的人民?
如果,有更多人記得,並奉行這個 750 年前的道德原則,或許我們就能擁有一個比較好的世界,一個比較平安,比較有良知與醫學道德的世界。
讓人感到好奇的是,中文版維基對電車難題的釋義,刪除了「雙重效應原則」。為何如此?只有老天知道! 還好英文版尚未被「修正」。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光是該不該「殺一救五」,就讓人吵了快一甲子。今年才 23 歲的韓國作家李同建,雄心勃勃地,想挑戰這個道德兩難問題。他的出道之作《死亡花》將這個難題放大了數億倍。這本書有著這樣聳動的標題:
我殺了 223 人,我要求無罪釋放。
人是我殺的,但他們是為了拯救人類而做出的犧牲。
我得說,書商成功的包裝,抓到我的注意力,我掏了腰包,買了這本書。
你可能會立刻說:「那要看這 223 人該不該死?他(她)們是無辜的嗎?還是罪有應得呢?」
你問了「雙重效應原則」的第一個問題 (條件):殺這 223 人行為的本身,是良善的嗎?
另一個問題是,既是為拯救人類,作者是不是想回答,我們該不該殺 223 人,以拯救 80 億人口?
《死亡花》是這樣開場的-
兩名殘障者 (一位失明,一位失聰) 被無端綁架。警方快速的在一間銀行的公廁尋獲兩名人質,也逮捕了綁匪 - 李英煥。警方之所以能迅速破案,不是因為他們的能力強,而是因為李英煥,高調地提供了作案現場精確的定位訊息。更令人驚訝的是,李英煥在公廁,治癒了兩名人質的殘疾,一個完全恢復了視力,另一位完全恢復了聽力。
李英煥隨即在警局,接受媒體訪問 (顯然,是他自己告知媒體的)。他向全韓國人民宣稱,他擁有一種治百病的醫學技術,除了心理疾病以外,他都能在三十分鐘至一小時之間,以簡單的手術治癒患者。手術失敗率為零,也無副作用。他強調,這不是宗教或類科學,而是能用科學與數學證明的完美醫學技術。
李英煥說,他想拯救飽受疾病與殘疾之苦的全人類。他願意將自己所有的醫學技術公諸於世,但,這是有條件的:
我為了開發與熟悉醫學技術而犯下的所有罪行,都必須被赦免,或在法庭上得到無罪判決。
《死亡花》也抓到你的注意力了嗎?聽起來,好像還滿有可看性的,對吧?你是不是跟我一樣,好奇心被作者挑起了呢?從書頁標題,我們知道有 223 人被殺死,但他們是怎麼死的,為何而死?這個能治病的李英煥犯了什麼罪?人是他殺的嗎?為什麼他要殺人?他為什麼要用這樣公開的方式尋求無罪?
讓我們繼續讀下去。
李英煥於媒體訪問後,隨即供稱還有八名人質,警方依循他提供的定位找到這些人質。這八名人質,和前面兩位原本失明/失聰的人質做了一樣的證詞,李英煥像神一樣,治癒了他(她)們的惡疾,拯救他(她)們脫離病痛。
被李英煥治癒的十個人,頓時成了各大媒體的寵兒。大家爭相想知道李英煥是如何治療他(她)們的,這十人也接受了國內外,各大名醫、專家的檢查與研究。是的,這十人曾患惡疾,瀕臨死亡,但這些惡疾已經奇蹟地消失,病人已完全康復,恢復了健康。沒有人能從一般醫學的角度解釋這些病例,唯一的解釋是,李英煥治癒了他(她)們。
李英煥因綁架仍被關在看守所。全國各處開始響起了「解救李英煥」的呼聲。新興宗教也開始大肆宣傳「李英煥是為了拯救即將病死的人類而降臨的『神』。我們會不擇手段,努力將遭到羈押的『神』救出來。」
支持「解救李英煥」的民眾當中,包括了本書第二男主角 - 律師朴在俊。朴在俊是律師界的菁英,事務所的王牌。但看似擁有一切的他,卻有個患上末期惡性腦瘤的女兒。看到李英煥能治百病的新聞,朴在俊像是在汪洋中抓到一塊浮木般,燃起希望。他認為「只要成為李英煥的辯護律師,讓他得以無罪釋放,自己的女兒便能夠優先接受治療。」
朴在俊是整本書中最愚蠢、最絕望,也最可憐的一個角色。因為他一心一意想救女兒,他對一直在他眼前,顯而易見的事實,視而不見。
怪事從這裡開始。
在發現八位已被治癒的人質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警方也找到八具關節扭曲變形,身體與內臟發黑的屍體。
李英煥大方承認,這些人是他綁架並殺害的。「是的,人是我殺的。但與其說是『殺』,倒不如說是為了拯救人類而做出的犧牲。」
讀到此處,我的心涼了半截。我嗅到濃郁的近幾年來標準韓式血腥、暴力,和殘酷的畫面。
不幸的,我的嗅覺正確。但我沒料到的是,作者描敘的畫面遠遠超出我的想像。
被李英煥治癒的病患不再出現,但是,警方尋獲的屍體卻與日俱增,更可怕的是,跟最早發現的八具屍體一樣,所有的死者都呈現出 B 級恐怖電影裏才會出現的死狀。
這些人全部死於李英煥的人體實驗。什麼樣的人體實驗?以下是李英煥自己自豪的解釋:
「我先以人為方式讓肉票身上出現疾病與殘疾後,再將其治癒的。然後,我會再次讓他們產生疾病與殘疾,並將其治癒。就這樣反覆進行這個流程,直到被害者死亡。」
李英煥用這樣慘無人道的方式,一共殺害了 223 人。這當中包括 50 名在他的人體實驗中出生的三歲以下孩童或胎兒。
更精確地說,總共應該是 244 名死者,但當中有 21 名受孕未滿 24 週,在法庭上被認定為流產,而非謀殺。
第一次庭審,張東勳檢察官揭露了李英煥殘暴、沒人性,和變態的行逕。張東勳是本書的第三個男主角,他被稱做「法務界的正義勇士」。他憤世忌俗的鮮明個性,來自於他在童年時,親眼目賭父母被一個素不相識的賭徒,無冤無故,殘忍殺害的悲憤。
像李英煥這樣冷血、隨機殺人的惡魔,如果未能被處以死刑,依張東勳的個性,他會親手宰了這個惡魔,替天行道。
張東勳在法庭公佈了幾位死於李英煥人體實驗的死者,他(她)們慘不忍睹的照片:
她的關節已扭曲變形,就像是個有關節的玩偶,被胡亂折斷了所有關節一樣。她的皮膚黑得像是被火燒過,全身布滿了癌細胞與各種皮膚病。
被害者是女性,但她卻擁有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器。李英煥的人體實驗,導致她自而然長出了男性生殖器,她的身高超過三公尺,左手臂則超過二公尺。
一名二十多歲的男性被害者,他的內臟中卻發現了子宮,這同樣是人體實驗所造成的。被害者在沒有發生性關係的狀態下懷孕了,而胎兒的 DNA 與被害者的 DNA 百分之一百一致,也就是他複製了自己,並懷孕了。
當張東勳用這些令人髮指的照片,述說李英煥惡魔的罪行時,李英煥自始至終對這些照片,時而微笑,時而點頭讚賞。
第一次庭審終了前,法官給予李英煥結辯的機會。他笑著說完以下的話:
我殺了 223 人,被關了大約兩個月。在那兩個月的時間裏,全世界至少有 60 萬人死於癌症。而我就能拯救那 60 萬人。現在,這 223 人, 害死了那 60 萬人。法官,我沒有罪,我只是努力想拯救人類而已。
一審結束,李英煥被判了死刑。
THANK GOD.
全國各地對李英煥的惡行掀起狂怒,死者家屬發起聯署,要求韓國政府立即處死李英煥。
然而,這樣的要求遭到支持「解救李英煥」的民眾抗議。一出生就被惡疾纏身的人、孩子得到罕見疾病的父母,失明的人,智能不足的人,以及罹患絕症與不治之症等人,拒絕失去能被治癒的機會。對於他(她)們來說,李英煥是神一般的存在,李英煥不能死,因為只有他能解救他(她)們和他(她)們的孩子。
韓國被拆成了兩派:一派說李英煥是個殺人魔,當然該死;另一派說李英煥是人類的救世主,當然該活。作者用了極大的篇幅,描述兩邊人馬為了這個「道德兩難」,吵的沸沸揚揚,彷彿宣告一場內戰準備開打。
我了解作者想把「電車難題」放大數億倍的野心和意圖。他以為「殺 223 人,救 80 億人」是比「殺一人,救五人」更棘手的道德兩難。
令人意外的是,很多讀者,也把《死亡花》讀成一部探討「電車難題」的小說,在網上掀起許多討論與迴響,例如:「《死亡花》,以經典的電車難題作為主軸,挑戰讀者思想上的道德困境。」,「我認為這個故事可以被視為 『電車問題』的後續。」,「這個故事挑戰了所有人對於道德、倫理、正義和個人利益之間的平衡和取捨,使劇情充滿著衝突,就如同著名的 Trolley problem。」
但是,朋友們,「電車難題」並不適用於《死亡花》,因為這本書描述的不是一個難解的道德兩難。這本書探討是當你面對一個魔鬼,你會選擇處決他,還是選擇跟他合作。
李英煥是一個變態,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殺人犯,是個魔鬼。
魔鬼是道德淪喪、道德犯罪的產物。面對魔鬼,何來道德兩難?
None.
從曾經存在的醫學倫理第一準則 primum non nocere 來看,李英煥該死。他和他慘無人道的人體實驗,謀殺了223 個和他無冤無仇的人。
再從聖多瑪斯的「雙重效應原則」來看,李英煥該死。四個條件如下:
1)行為本身是良善的嗎?當然不是,李英煥殘忍的人體實驗是殘暴、無人性、道德淪喪的犯罪行為。
2)行為的意圖是良善的嗎?當然不是,李英煥是蓄意的謀殺,造成 223 人慘死。
3)有沒有使用惡的手段,達成善的目的?當然有。就算李英煥真的想拯救全世界,他也不能謀殺 223 人,這是「以惡報善」的行為。就算李英煥真的拯救了 80 億人口,他也無法將謀殺 223 人的「惡」行,轉為「善」行。
4)壞結果有無大於好結果?當然有。謀殺就是謀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不可饒恕的行為。況且,李英煥人體實驗造成的後果,將造成人類史的災難,甚至毀滅。
所以,對付魔鬼李英煥,只有處決他,沒有其它的選擇。
支持「解救李英煥」的人或團體,包括為挽救女兒性命,而為李英煥辯護的律師朴在俊、患有絕症或先天性惡疾的病患及其家屬、擔心自己或親屬將來會生病的恐慌者,以及想利用李英煥的能力,獲得利益 (權力、金錢,等) 的政府、機構,和不肖之徒,等等,這些人並不是在道德天秤的兩端做了選擇。
他(她)們是選擇了與魔鬼合作,與魔鬼交易。
人一旦這樣做了,連萬能的上主都救不了你。
「結局呢?」你問。李英煥到底死了沒?
一審結束後,律師朴在俊,看到了韓國政府,對李英煥該不該被處死這事的猶豫不決。儘管,他也覺得李英煥是個該死的惡魔,但他非得想出個辦法不可,好讓李英煥被判無罪。李英煥承諾過,會優先醫治他女兒的腦瘤。
心急如焚的朴在俊,想到了上訴。「證據!」大家只看到李英煥治癒病患的結果,沒有人親眼見到他手術的過程,沒有影片,沒有照片,沒有證據。只要能證明李英煥有治百病的技能,換句話說,只要讓政府相信李英煥真的能治百病,政府就會救他,讓他得到總統的赦免。
朴在俊成功了。他為李英煥爭取到了,在全國人民面前實況轉播治病的機會。
李英煥沒讓朴在俊成失望,他在全國和世界面前,成功地治癒了幾名罹患絕症和先天性惡疾患者。
李英煥如願獲得了總統的特赦。
可憐的朴在俊(我是不是說過,他是全書中最可悲的一個角色?)救了李英煥,但是,李英煥在獲得赦免後,居然冷酷無情的捨棄了他和他的女兒。小女孩抵不過惡疾而死亡。
朴在俊選擇了與惡魔合作與交易,他得到了什麼?
女兒冰冷的屍體。
正義勇士 - 張東勳檢察官,想辦法見到了已獲自由的李英煥,幾句寒暄的話之後,他將藏在身上的刀子,刺進李英煥的喉嚨,處決了他。
他替天行道,殺了李英煥這個惡魔。
張東勳為差一點改變人類命運和歷史的惡行,畫下了句號。然而,這位人類的正義勇士卻成了被告。在他受審時,沒有一個如他一樣勇士般的檢察官來解救他。張東勳被判了 43 年的有期徒刑,被關進了監牢。
在監牢裏,張東勳終日被人欺壓和霸凌。人們無法原諒他殺了「救世主」李英煥。更悲慘的是,張東勳瞎了左眼,還不幸的得了癌症。(我實在不懂作者為什麼要這樣處罰張東勳。他替天除害,是好人。好人不是該有好報嗎?作者的選擇,實在令人困惑。)
十四年後,張東勳因病重出獄,他一直將李英煥死前透露的一組神秘數字記在心上。他猜那是一個經緯度。他依循這個定位訊息,找到了一個隱藏在深山裡的小屋。小屋裡存放著李英煥有系統的治病記錄。各種疾病、惡疾、絕症的治療方法和說明、文件,照片,和筆記本,全都藏在這裏。
張東勳環顧四周,震驚之餘,在小屋的一側,他看見了一個檔案標籤:
「Raise Dead (復活)」
資料夾內,是李英煥為一名女性動手術的內容。被李英煥殺害的 223 人,深深地刻畫在張東勳的腦子裏。這名女性不在那 223 位被害人之中。
「治療我癌症的方法,以及能讓死人復活的技術,就在我的身邊。我也很清楚李英煥可以治好我的病。但是,我還是選擇殺了李英煥。」張東勳說完,哈哈大笑。
李英煥這個人,還是該。。。。
《死亡花》到此結束。
是的,你沒看錯。《死亡花》就這樣莫名其妙地結束了,戛然而止。
好在這本書不長,節奏也快,無複雜的邏輯需要思考,幾個小時的專注就能讀完。但,我究竟是讀了什麼?
我一頭霧水。
近幾年,韓劇/韓國電影席捲全球娛樂圈,打開 Netflix,全是韓劇。一部戲還沒看完,下一部叫好又叫座的韓劇已經上場。我承認我也是個韓劇迷。
然而,從 2020 年《寄生上流》一舉奪下奧斯卡四個大獎 (最佳影片、最佳國際影片、最佳原創劇本、最佳導演) ,創造了以外語片奪下奧斯卡最佳影片的紀錄之後,血腥、暴力、殘酷、驚悚、和恐怖等劇情,似乎變成了韓劇或韓國電影大賣的必備元素。
《死亡花》就充滿了這些元素,也很顯然是為了想被 Netflix (或其它串流媒體) 採用而寫。作者也成功地讓讀者敲碗要求將之拍成韓劇。然而,或許也正因如此,《死亡花》流於近幾年來,通俗、標準的韓劇套路和誇張的劇情,缺乏創新、新鮮感,以及深度。
幾個感想跟讀者們分享:
關於這一點,已在前面一段文章中,詳細解釋過。
神愛他所有的子女,他沒有愛誰比較多,愛誰比較少,這就好像有兩位父親,比較誰愛自己的孩子,比另一人來的多,結果發現他們無法分出勝負一樣。神絕對不可能犠牲他任何一個孩子的生命,去換取另一個孩子的健康。兩個孩子都是神的心肝寶貝。
李英煥是冷血的殺人犯,他的行徑只有魔鬼才做的到。他既是魔鬼,就不可能是神。
作者年紀輕輕,就有小說出版,還能被翻譯成其它語言,實屬不易。但這個故事很明顯的來自於一個涉世未深,未經世事的年輕孩子。故事中多處缺乏深度。作者花了極大的篇幅,將遭受人體實驗的屍體描述的極其細膩、恐怖,但他卻甚少描述李英煥內心世界的黑暗面,我認為這是整本書最讓人遺憾之處。例如:是什麼樣的心路歷程,造就他進行如此殘酷的人體實驗,成了無人性、隨機殺人的魔鬼?他將朴在俊以及全國人民玩弄於股掌之上,他是以如何的心態看待這一切,等等。
生動地描述惡人犯下的罪行固然很有看頭,但觀眾最想知道的是 why, why did he do it?
在閱讀過程中,這是最讓我困惑的一點。作者成功的塑造了李英煥這個集天才與惡魔於一身的角色,他必須是個智商破表的天才,才能擁有如此精準治百病的知識與技能。然而,他在與律師朴在俊和其他角色的對話中,他話多、他話雜、他無時無刻表現得像個青春期少年一樣焦燥不安和不耐煩,以及他似乎只在乎何時能被赦免等等。這一切,都與他異於常人的智慧,完全不相稱。
作者很年輕。他在懸疑電影大師 - 希區考克先生去世 40 年後,才出世。作者如果看過希區考克先生執導的恐怖電影驚魂記,可能就能將李英煥描寫的更加傳神。真正的恐怖大多是安靜,低調,無聲無息的。像驚魂記中的諾曼,他話極少,沉穩,冷靜,且溫文儒雅的像個鄰家好男孩,但他每次出場,都能嚇的觀眾膽顫心驚。
Look at him!
韓劇近年流行模糊、不明朗、交代不清的結局。讓觀眾思考劇中人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成了標準公式。有些劇情 (特別是準備拍攝續集的劇),這一招可能有效,甚至讓人期待。但是,這一招完全不適用於《死亡花》。
《死亡花》可以結束得很精采。以下就有三種可能:
你有類似的經驗嗎?有些好書,在還沒讀完前,就已經被你列為「到死前都要抱著」的人間極品,就算已經讀過數遍,還是不時的重溫舊「閱」;而有些書,在還沒讀完前,就已遭你的心靈遺棄。你會讀完它,完全只是因為你非知道結果不可。
《死亡花》屬於後者。我忍著讀完了,卻一頭霧水,我還是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