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媽媽終止呼吸的一刻,我們就是依照規範和禮俗走。
媽媽不喜歡上醫院,所以第一次就醫時順便請醫生開立居家安寧的證明,之後還能請醫生到家中看診。若沒有這張居家安寧的證明,在家過世者還需要報警。所以當媽媽終止呼吸後,我們先聯絡衛生局的醫生來開立死亡證明,再依生前契約通知禮儀師和他們合作的接體員將媽媽裝入白色的長袋子送出家門到殯儀館的冰箱安放,靈魂則請法師引導到靈堂。因為事先已經跟媽媽準備好她要穿的衣服、安放的塔位,還事先開車載她看過未來舉辦靈堂的位置。媽媽對陌生的環境容易緊張,很感恩我們最後都能有機會依照媽媽的願望為她安排好身後事。
接下來禮儀師要我們家屬做什麼,幾乎就是依循禮俗照著做。頭七、藥懺、滿七、四十九日、百日、對年,一串儀式長達一年的時間,期間初一十五還有為媽媽拜飯。我不是佛教徒,媽媽之前也不是有吃齋念佛,我們念最多佛經的時候應該就是這一年了。有個說法,喪事禮俗能讓家屬有任務要完成,可以分散傷痛,稍微安慰家屬為過世親人所做的最後回饋。真的一忙起來就不會想太多了。
因為媽媽的儀式在都市舉辦,要燒化給她的衣服鞋子有件數規定,事先禮儀師會再確定材質是否符合,要棉質的才行,摻有化學材料的不行。告別式的佈置、挑選壽衣、紙房子、儀式是佛教道教還是基督教,喪禮發展到如今已經自成一套SOP、有不同的組合方式讓家屬選擇。有讓我驚嘆一下。
第一次實際參與決定喪事流程,雖然難過,但中間也有一些黑色幽默,連講價也是可以的。喪事真的是辦給活著的人看的,家屬們自己溝通好、不要有罣礙就好,量力而為,不需要別人說一句話就改變原來的決定,因為那都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