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2|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雙重國籍

因為柯文哲把中國籍配偶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就算她已經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但要當公職或民代,有一個雙重國籍不得擔任條款,那就造成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算不算雙重國籍?這跟洛基影集的時間悖論一樣精彩喔!

中華民國憲法裡並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修條文只有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但法律不能違背現實,現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中華民國,所以法律實務上不能把中國人當本國人身分辦理,也不能當成無國籍人士,不然現有制度會完全崩潰。

如果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雙重國籍的法律見解一旦成立,就是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外國的法律見證。

如果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雙重國籍,那過往任何中國人已經來台灣的身分證明都要變無效,因為不能承認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開出的證明,否則就等同推翻中國人是中華民國國民的認定。這個法律見解如果轉變,現有中國籍配偶的中華民國身分都得註銷,否則中華民國法律就會自己摧毀自己的國民。然後只要有人提出憲法官司,就會變成得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地位,否則現實上的兩國法律問題就會完全無法運作。

目前雙重國籍的狀況是,有中華民國身分者,如果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檢舉會被台灣中華民國政府註銷國籍。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者,就算拿到中華民國身分,在中國完全不需註銷國籍,依舊當成中國人身分辦理,要抓就抓,要割就割。因為中國把台灣當成中國一部分,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地位,所以完全沒有雙重國籍問題,反正中國人也沒有選舉,要當公職也要共產黨同意,根本不用考慮法律見解,我就是強盜,你咬我啊!這就是民主法治國家跟獨裁專制國家的基本不同。

PS:如果台灣法律要搞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雙重國籍,那就得比照中國方式辦理,對中國人發放大陸同胞證,然後以專法處理中國人,比照雙重國籍辦理卻不是外國人,沒有中華民國身分、義務與權利。要申請中華民國身分也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不然會被以多吃小,14億人都拿大陸同胞證,誰能誰不能就是超大的利益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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