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1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網咖

    12/05/2014

    網咖 2014/11/28

    十多年前,在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時代,我就買了台PDA。

    在我搞懂了,當年這台高單價,有觸控功能的掌上型個人助理。

    對我來說,惟一的功能就是玩小圓球遊戲後。

    就被我放到櫃子裏。

    我還是習慣使用舊式的筆記方式。

    也因此,雖然家中已買了四台智慧型手機。

    即便很習慣使用網路,但不會時時刻刻需要網路。

    我仍然使用一般的手機。

     

    這星期,去客戶那,帶了筆電,但忘了帶電源線。

    筆電用了四五年,電池早就壞了。

    開不了機。

    又因軟體有點問題,需要修改後再接收。

    筆電無法工作,只好到外面的網咖去收mail。

    這輩子第一次進網咖,

    一小時十五元,價錢還算便宜。

    三十二寸的大螢幕,還放了個全罩式耳機。

    在網咖付了兩小時的錢,但實際只待了一小時又二分鐘。

    莫非定律又發生了。

    眼看著一小時時間將近。

    問題還沒解決,只好再花十五元多買了一小時。

    在最後的一分鐘才收到我要的檔案,只好多付了一小時的錢。

     

    原本不懂為什麼還需要耳機的。

    但在這段時間內,不停的聽到附近的年輕人

    不斷的大喊

    打死它!

    打死它!

     

    他應該是在玩不知什麼遊戲吧。

    但回家後,我跟朋友說,等會該去收驚了。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