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3|閱讀時間 ‧ 約 26 分鐘

修心|佛子行三十七頌.略義釋要|勝義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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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行三十七頌.略義釋要|勝義菩提心


📖文獻筆記

2.2 修勝義菩提心

2.2.1 入定修離戲無執實

第二十二頌 修離戲無執實

諸所顯現唯自心 心體本離戲論邊
知已當於二取相 不著意是佛子行

此四句頌文闡明——菩薩應修勝義諦,也就是說,菩薩必須修通達空性之智慧。再者,後一段中的四句頌文「若值遇悅意境時,應觀如夏天彩虹…」,則是闡明——菩薩應修世俗諦,也就是說,菩薩必須修習通達如幻世俗諦。

此處頌文闡明菩薩應修學通達空性,以通達空性之智慧才能正對治斷除煩惱。前面的頌文說,菩薩應壓伏自心續的貪、瞋、慢等諸煩惱。那麼,進一步來說,如何才能究竟對治斷除?就是必須聞思修空性的義理,並且,以通達空性之智慧才能對治斷除煩惱。

頌文所說「諸所顯現唯自心」,以唯識宗而言,諸法是由阿賴耶識或意識上的習氣之醒覺力而有的,並非離心之外境有,所以,一切所顯現的法,其根源是心,以譬喻來說,猶如放影器顯現出人物等各種行相。以應成派而言,總的來說顯現世俗法時,就是意謂法我執覺知境上的顯現,也就是說,被法我執習氣所污染之顯現——顯現彼法,且顯現彼法為自性成立。因為,心被法我執習氣污染的緣故,無論緣任何一法都認取彼法為自性成立存在,主要是表述這個內涵,並非只是說顯現瓶、顯現柱等。

如頌文「心體本離戲論邊」,意謂諸法上破除自性成立,彼空性(諸法自性成立空)與心是一體。諸法是無自性成立而存在,以無自性的角度而言,「境」與「心」是一體;但是,以法我執面上的顯現而言,則是顯現「心與境為自性成立而存在」,這就是被法我執習氣所污染的顯現。再者,何謂戲論?法我執覺知境上顯現任何一法,其情形就是——無論顯現任何一法,皆顯現彼法為自性成立——如是,猶如變戲一般顯現出不符合事實的,故稱為戲論。

如頌文「知已當於二取相,不著意是佛子行」。所謂二取相,就是能取相(認知的相)、所取相(對境的相)。所謂「不著意」就是不執自性成立,也就是了解「能取所取自性成立空」。如前說,顯現自性成立乃是戲論,既於諸法上破除自性成立,也必然遮除「能取所取自性成立」,故是無二取顯現。要言之,就是無顯現自性成立。

未通達空性之前,無論緣任何一法皆認取彼法是自性成立,無能力了解彼法是虛假;相反的,若有通達空性之後,則能了解彼法雖顯現為自性成立,卻不如同其所顯現般,實則非自性成立而存在。如諸多論典中所說,先通達勝義諦,其後通達是世俗諦,若未能通達勝義諦,則也未能通達是世俗諦。

例如,未於瓶上破除自性成立,則未能通達瓶上空性,既未通達瓶上空性,則必定未能了解瓶是顯現如幻(瓶雖顯現為自性成立而存在,實則非如其顯現般存在)。世俗諦是虛假,因為,其所顯現的相不符合事實,實際上,本是無自性成立,然而,卻顯現為自性成立而存在。

如《中論》所說譬喻——魔術師施咒於石頭上而變化出大象,觀眾不僅看見顯現大象且執為真實的大象,以此譬喻,不僅顯現世俗諦為自性成立,且將其執為自性成立;然而,魔術師見顯現大象,然不執為真實的大象,以此譬喻,通達空性之後已能了解世俗如幻,比如,雖顯現為瓶自性成立,然不如其顯現自性成立而執取之。

總之,如上所說,破除諸法自性成立、不執取諸法自性成立,是故,於二取相不著意——不執取「能取所取為自性成立」,因為已通達空性的緣故,如是,串習諸法自性成立空,乃是佛子行。


2.2.2 後得時於貪瞋境遠離實執

第二十三頌 遮除對於貪境執實

若值遇悅意境時 應觀猶如夏時虹
雖顯美妙然無實 遠離貪是佛子行

從此處頌文開始闡明——菩薩應修世俗諦,菩薩必須修習通達如幻世俗諦。此中,以彩虹譬喻世俗諦虛假。如頌文所說,應當思惟,我們所遇到的悅意境猶如彩虹一般,雖然顯現出美妙的表象,然而卻是絲毫不真實、並非堅固存在——雖顯現為自性成立,實非自性成立,故是虛假。由於了解悅意境如彩虹無實、絲毫不可得,雖見為存在,然不對彼生起貪,如是,於悅意境上了解無自性成立而離貪,乃是佛子行。

無論我們生活中遇到任何悅意境、美妙物品等,都應當思惟如同彩虹一般,雖顯現為美妙卻不真實、不是堅固存在,如此就能不引生貪。總之,對於「顯現彼法,且顯現彼法自性成立」不應執著,應當思惟如同彩虹一般,所顯現的對境並非真實堅固存在,透由這種思惟而能壓伏貪瞋等煩惱。

再說,貪所執取的對境,彼境就是「由我執推動非理作意而增益美妙的境」。由我執推動非理作意而於對境上增加美妙——如此的境,乃是被非理作意增加為自性成立,且被增加更為美妙,貪就是耽著於如此的對境上。要言之,法我執認取對境是自性成立,再由非理作意而於對境更增加美妙相,貪就是耽著於這一種增益美妙的對境,貪如油溶入於紙,非常難以洗滌去除。

由此再說,因為是——由非理作意於對境上增益自性成立及美妙而引生貪——所以,若於彼法上破除自性成立,貪所執取的境也就不存在。也就是說,若是破除自性成立,貪的執取境則必然消失,其執取境已消失,貪也必然消失,且不現行貪。如是道理,由通達空性之智慧即能對治貪。再者,科學家也認為:「內心生起貪瞋時,對境方面的美好或不美好,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由心造作出來。」這也就是佛法教理中所說的「由非理作意而增益的內容」。


第二十四頌 遮除對於瞋境執實

諸苦猶如夢兒亡 妄執實有起憂惱
故於當遇違緣時 觀為虛妄佛子行

若見諸法自性成立,則猶如夢中所見一般,於夢中所見、所聞、所嚐等,雖相似存在,然實則不存在,比如夢中用餐飽食,醒來卻仍是飢餓,如是,由於夢中的顯相而產生執著境,這無絲毫意義。此如論典中所說,夢中眼識、夢中耳識等,並不是真正的眼識與耳識等,雖相似存在,實際上並不存在眼識等。如是,以此譬喻說明,無論修行上遭遇任何境界,若將其執為自性成立,則是被我執無明所染污,猶如夢中見境一般,因為,悅意境或不悅境皆不是自性成立而存在,所以,根本不需要對於各種境界生起執實,應當觀彼等皆為虛妄,如此修習才是佛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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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見得解脫,餘修即為此。—《釋量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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