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之光.系列叢書(一)佛子行三十七頌|勝義菩提心
22. 諸法所顯唯自心,性體本離戲論邊,不著能取所取相,心不作意佛子行。
這個偈頌,敘述菩薩要如何進入無我空見智慧抉擇的道理。當心對境的時候,看到諸法的種種顯現,外境只不過都是自心所顯現。事實上,不只有外境,你還可以感知有個東西在那個地方,但你的感知不要過度。因為一切萬法真實存在的性質是唯自心的顯現,但是,我們經常會違越事實存在的界限,強加很多的妄念、感覺在這個事物上面。從這一刻開始,自心會感知、顯現,甚至會強烈的執取到一個跟事實不符合的行相。
「性體本離戲論邊」意思也就是本來一切法都唯自心安立,顯現為外境,僅止於如此,且唯心識感知到快樂,就是快樂而已。因此,不需要強加一個真實的快樂在那個地方,以及心識這邊也有個真實的我在享用,更不需依這種完全跟事實不符合的緊繃力,在心識上運作來面對境。
由於一切萬法的體性,本來就是離開戲論邊。這當中“戲論”,有很多不同的解釋方式。在這裡主要是講:跟事實不符合的一種獨立的、真實存在的東西,就稱為“戲論”。所以,遠離獨立、自主存在的執著,就是“遠離戲論”的意思。也就是說:諸法本身的體性,本來就是遠離獨立、不觀待、不依賴而存在。如果真的用智慧去分析的話,當心識碰到境的瞬間反應,我們所看的,用言語來形容:它就是遠離不觀待、不依賴、自己從自方而有。如果不用智慧觀照的話,執著心在瞬間就會流動過去,並馬上產生煩惱。完全不自覺,也沒有能力在這瞬間察覺並抓到無明我執這個賊。
「不著能取所取相」就是說明:既然萬法的體性是自性空,離開戲論,也就是遠離不觀待、不依賴它法,以及不依賴分別心的觀照。相反地,當“完全不依賴”的這一點,在心識當中呈現時,給予你心識的感覺會是一個完完全全自性而有的東西,但事實上,這個東西根本不存在。當你有執著時,在心識的這一方以及對境的那一方當中,好像有距離感,有截然不同的二種顯相出現。於此,能看、被看,亦即能取、所取的行相,會以獨立的方式而各自存在。當你妄執能取、所取相時,就會有心和境這兩個是分開的感覺,因為只要不是鬆然的停格在諸法真實存在的體相上,而是自己強加一種執著力在上面時,執著力的反向,造成“心”和“境”是分開的這一分感覺,是“推開”的一種行相——自性有的行相,這已經和事實完全不符合了。
當心不執著於這樣一種“能取、所取”的行相,也就是心不執著你所看到的那個法它是自己從自方而存在時,表示你不取這樣的行相,已經放掉它,令心停格在瞬間的空然上面,這時心識是鬆緩、坦然的。正因如此,在這一刻,煩惱是絕對不會起作用的。所以才說:「心不作意佛子行」。也就是:只要心不去強加妄念,令錯誤顛倒的作意不斷的往境上奔流的話,就能讓妄念的執著力止息。
至於「心不作意佛子行」,闡述的方式有很多,其中以顯教的闡述方式而言,如果從世俗心識體會的層面來看:「心識是不是如同所執那樣梗在心間那樣的實存?」當用心去尋找時,又不是如此。由此所產生的經驗量,讓心不作意,正如《金剛經》所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事實上,“心不作意”以粗分來講是指:心不動念。心不動念的意思就是:心不動妄念、心不隨著往昔的慣性,馬上強加根本不存在的東西在上面,讓妄念整個停止。停止的同一時刻,還有沒有一顆心?有!這顆心不住於相上,即是無所住於相上而生起來的心。如果心不作意,是停格在空正見上,這種方式是以空正見來介入,前面的方式則是以世俗正見來介入。所以,一者是生起空性的見解,另一者是生起緣起的見解,我們要知道其中的差別,更可以依兩種不同方式分別觀修,一定要經常抱持這樣的佛子行。
事實上配合顯、密教法,及現在諸多大師修持的方式來講,這個偈頌真的很重要!重點就在:「怎麼讓心識停格在永遠的覺照、明覺當中?」只有以上述這兩種心態,無論是跟別人對話、喝茶、開車,或者在家中的佛堂靜坐、入定等,無論如何,都要保持這分覺醒,一分、一秒都不能掉。如果能不斷串習的話,你就會知道它的威力,也能體會出裡面所講的深層內涵是什麼了!基於這個經驗之上,再去讀寧瑪派的大圓滿、噶舉派的大手印、薩迦派道果,乃至格魯派樂空不二之智的教授,就會非常有味道,百讀不厭。
總之,我們應該效法菩薩修持智慧力的行為,心不作意而去行持。“心不作意”的意思,不要解釋為:心不動念,只停格在那邊,就像失智一般,這是不對的。這樣的修持方式,不僅會種下畜生因,還會被呵斥,並且對修道、調煩惱毫無用處。同樣的,上面說到用世俗體性介入的方式,也是要讓你洞悉:「喔!原來不是如同我所執著的這樣!」,這是由認知所產生的智慧力。從空性介入的方式,可以思惟:「剛才我所執著的,真的是如此就梗在自方而存在嗎?」當你用理由去抉擇,結果並不是這樣,而釋放掉執取的同時,這又是一種空分的感覺。
不管是從哪一個角度介入,都是讓你認知你所執跟事實不符合的狀況,這分空正見會在內心產生一種憾動力,這時才停格在一種澄澈、明覺之上。並不是這個過程都不經過,只是把眼睛一閉,枯坐在那裡什麼都不作意,似睡非睡、渾渾噩噩,有點空空的感覺,當感覺不到身體時,就停格在這上面。這種“不作意”的修持,是最糟糕的。所以,絕對不能這樣去修持,否則會養成不好的慣性。
23. 遭逢欣喜悅意境,應觀猶如夏時虹,外相美麗內無實,捨離貪執佛子行。
不管在座上或座下,我們的心一定都會面對種種不同的境。當我們遇到自己喜悅的境時,內心不要又強加過多貪愛的感覺在上面。應該觀察:如同夏天雨過天晴之後,天空出現的彩虹,往上看上去,好像一座橋樑在那個地方。如果我們可以用手去碰觸的話,它一定可以被穿透過去,其實它只不過是七道顏色所形成的弧形光暈的暫時聚合,並沒有真實、實存的東西在那個地方。為什麼舉這個譬喻呢?實際上,彩虹雖然具有美麗的外相,但其内在並沒有一個獨立如同一座虹橋般的梗在那個地方,並沒有這種實存的感覺。
正因如此,當我們透過觀修,了知所見到的一切悅意、不悅意的境,都不如同我們自己強加的那麼真實存在,就不會因為緊繃而產生過度的貪欲、瞋恨等煩惱。
24. 諸苦猶如夢子死,妄執實有極憂惱,故於違緣逆境時,當觀虛妄佛子行。
我們所看到的一切,並不如同我們所執持般的,它存在的性質是那麼微妙、如幻般的,但是,它還是一個東西在那邊。它是一個個體、是一個對象,但它是如幻的對象。為什麼佛經要用“如幻”這個字眼呢?因為它的真實存在狀況,並不如同你所執著、如同你以為的那樣真實的存在。
此處“虛妄”的意思,並不是說那個法不存在,而是說它不如同你所看到的那麼實有、自性有、獨立存在。反面來說,它理應是虛妄存在,說“虛妄存在”並不是否定它的存在,而是指它是如幻的存在。事實上,他是敵人就是敵人;他是朋友就是朋友;有痛就有痛;有苦就有苦。但這些苦、痛、親人、敵人、愉悅的境、不愉悅的境,就僅止於唯分別心安立,如此呈現而已,並沒有自己從自方而有那麼一個實存的敵人、實存的親友、實存的苦感、實存的樂感等等。如果你能夠不以執著的心去感知這些東西時,這些東西才有辦法以最真實的面貌呈現在你心裡,你也才能跟它作最正確的應對,同時在這個覺受生起的當下,煩惱就暫時停止了。
當然,煩惱一停止,是不是從此以後就沒有煩惱呢?不是!當你離開這個覺受時,煩惱又會生起來。為什麼?因為煩惱生起的根源這分我執的力量,還沒有斬斷。由於有這樣的經驗,你食髓知味,會想:「我要怎麼去行走道次呢?」這時候,請你再次入更深的禪定,緣剛才的覺受,持續入定,到達一個層次,種子的根源力量就會全部消散、全部斬除。之後,你一出定,不管面對怎樣的境,境再給你多大的衝擊,你的心識就再也不會波動了!可以說“煩惱”從此再也不是你字典裡面的東西,再也不是你的個性,這時候就是解脫輪迴。這一點確實是可以達到的境界,而不是天方夜譚。
所以,遇到逆緣現前時,要如同夢中夢到孩子死亡一般,原先在夢中認為是這麼的真實,而且還執為真實存在,起極大的憂惱。可是當夢醒時,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因此,我們一定要生起智慧的洞見。如果沒有生起智慧的洞見,我們永遠都像在作夢,顛倒執持夢中的假相為真。等到智慧一生起,可以看清楚真實狀況時,我們就真的像是從夢中醒來,暫時離開無明的闇蔽和覆蓋,而洞見諸法的實相。
故當真正的違緣、逆境產生時,我們要把它當作珍寶看待。這時面對逆境,我們一定要用覺照的智慧力量去面對,就算“境”過來,我們也不起煩惱,觀修這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妄的。雖然他損害我們、他是我們的敵人等,這些都是存在的,但卻都是如幻、虛妄的。換句話說,當我們的心識面對這個敵人時,將不再執它為自方獨立的敵人,但他是敵人沒有錯,雖然他加害於我,我決定要放下執著,坦然接受這分傷害。這時候會發現,當我們面對敵人,或有人損害我們,我們竟然是以沒有任何煩惱波動的方式,來處理這個損害,可見得這才是真正處理傷害的正確方式。而不是錯誤地帶著瞋恨、帶著謾罵,讓心識不斷的波動來處理這件事情,這種處理方式,顯然是多餘的,只會讓事情更難處理。
重要的是,當我們面對境時,究竟要怎樣的覺照智慧力來面對呢?那就是:應當觀修萬法是虛妄的、如幻的,是不如同你所看到的那麼實存、自性有、自己從自方而有,也是絲毫不依賴、不觀待其它任何事物。所以,一切事物都是虚妄存在。換句話說,如果你能這樣觀照,並且停格在這種覺受當中,來面對你的生活,你的生活將會非常快樂。這樣的佛子行,我們應該仿效,盡力去聞、思、修佛法,把這一分力量、覺受在心中帶起,來面對自己的生活,你就會擁有越來越快樂的人生。如此不止這一世快樂,你還會種下更好的習氣,在下一世持續的運用,直到解脫成佛,就能完全掙脫心識隨業和煩惱而轉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