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紀錄寫的東西,但沒想到居然部落格的名字這樣難想。本來想叫王阿姨的早餐店。但不想帶入自我,強調自我的那叫做網紅。
要寫東西就要把自我放的很後面。張愛玲不會出書叫:愛玲的約會日記,村上春樹也不會開部落格叫春樹愛亂講,沙士比亞的作品也不會是叫亞亞的文學劇作小天地 😂
這些才華洋溢的人,都不自戀。然而自戀好像是現代人的通病,有種無處安置的傾訴欲,誤會自己的重要性,花很多篇幅在宣告自己的私事。
而且若強調自我,那寫什麼都要思前顧後,怕得罪人、怕破壞自己人設形象,畢竟大多數的靈感都是取決於自身經歷。
先從練習放掉自我開始,我誰也不是,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小塵埃,我是生命的觀察員,我是時間河流中載浮載沉的一艘小船。
那我們就叫它:一杯烈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