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4|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第二十三課︰最後一滴淚

    在我過去的人生歲月中,

    我一直在追尋某個人的影子。

    因為年輕時選擇相信、又失去,

    然後抗拒的不願接受、再放棄,

    進而自暴自棄。

    所以在我跟雅雅結婚前,

    她曾經翻看我擺放在書櫃上的相簿,

    然後跟我說︰「你的歷任女友除了潘小姐,

    每個身高、長相與類型也過於雷同,

    就像是一群仿生複製人。」

    科幻電影中常見的劇情,

    當你失去身邊最愛的親人,

    你會因為悲痛而嘗試復生他。

    但無論你用的是魔法巫術還是科學手段,

    最後你都會發現兩者即便長得再像,

    他們就是不一樣。

    不同的個性、不同的思維,

    即便你讓他們穿上一樣的衣服、近似的裝扮。

    到最後,你依舊得接受這個事實。

    就是,人離開了就是離開了,

    你再也不可能找出兩個一模一樣的靈魂,

    去愛他、去愛你,彼此相愛。


    雅雅也曾問過我,

    在當初相親過程中的眾多選擇裡,

    我為什麼一眼就相中她,

    並選擇她作為我的終生伴侶。

    我跟她說,

    因為妳沒有任何一點像她、從頭到腳,

    我不想再看著一個人、想著另一個。

    然後當妳走路、吃飯時,

    會讓我覺得她似乎還在,

    或是如果她還在、那該有多好?

    然後我會對妳的言行舉止有期待,

    希望妳能夠更像她一點。

    因為這樣,

    我是不是就離我的美夢又更近一步了?

    二十年、一場二十年的夢,

    我想讓自己、更清醒一點。

    所以我要選擇一個永遠、每一眼,

    都不會讓我產生聯想的人。

    這樣,我相信,

    我跟妳都能更輕鬆一點。


    但在我就讀興大時期,

    那是我還不夠清醒時,

    做的最後一次嘗試,

    對方是同為歷史系大我一屆的學姊。

    我跟她都是班代,

    在教師節當天一同到系辦送班導賀卡。

    當我第一眼見到她,

    我就被震懾住了。

    同樣是一百五十出頭的身高,

    同樣蘋果臉帶著酒渦,

    以及那講話略顯霸道的氣質。

    我被迷惑了,

    我覺得我這輩子又一次的,

    離我的美夢這麼近。

    我們,是不是又見面了呢?

    這,是不是上天給我的眷顧、

    我追尋半生後理所應當的補償?

    於是我上前攀談後與她交換聯絡方式。

    剛巧她打算在她家舉辦一場同學們的烤肉聚會,

    我也自告奮勇的說我想參加,

    並可以提前到她家幫忙處理聚會前的大小事務。

    也在烤肉當天,

    我得知她家就住在台中七期的兩棟打通連棟別墅中,

    是個與我有雲泥之別的富家千金大小姐,

    從小就身處於良好的教育與保護下長大。

    但我不打算放棄,

    雖然我出身於單親家庭,母家問題一堆。

    自己也只是個職業軍人退伍,

    還在夜間部補學歷的小房東。

    但愛情是可以戰勝一切的吧?

    至少在當時,我是這樣想。

    所以就在烤肉完她帶著我到公園散步聊天時,

    我冒昧的親了她。

    她表情有些詫異,但沒有拒絕。

    然後她笑了,我跟她也牽著手繼續往下走。

    我以為,好的開始就會有好的結局。


    當她向她父母告知我跟她的事後,

    她父母展現了極大的憤怒,

    覺得我拐騙了他們家不通世事的女兒。

    她被罰跪在客廳神明桌上的祖先牌位前,

    聽說跪了一整晚。

    她跟我一樣是獅子座,也同樣生性倔將。

    那一晚她堅不認錯,也沒向我訴苦。

    隔天她還是像往常一樣,

    打扮亮麗的跟我出門,

    用著燦爛的笑臉面對我,

    好像她父母的反對會隨時間而逐漸消逝。

    就這樣我跟她從大一交往到我大五畢業,

    這幾年中她父親曾經致電我手機恐嚇我,

    說要請律師告我妨礙家庭。

    並威脅說他找徵信社探過我的底,

    知道我們家和我的所有問題。

    如果我知難而退跟他女兒分手,

    那他就不會為難我。

    否則,他遲早會動用人脈讓我無路可走。

    她哥也來我臉書版面公開留言,

    要求我積點陰德,

    因為我根本不可能養得起他妹。

    如果我只是覬覦他們家的財產,

    那叫我不用癡心妄想,

    因為我一毛錢都拿不到。

    如果我跟他妹真的堅持在一起,

    最後她只是會被逐出家門。

    而過慣好日子養尊處優的她,

    遲早也會認清事實,

    離開我再回到她熟悉的世界與生活,

    然後嫁給跟他們家門當戶對的男人。

    而我,在每次跟她見面時,

    依舊笑得燦爛,從沒把這些事向她提起。

    我們兩個人都有默契的隱瞞了所有問題,

    並相信時間最終會解決一切阻礙。


    在我大學時期,

    我曾經順利出版三本不入流的文藝小說,

    起因是她有回發現我的興趣是寫作。

    我在家中電腦裡有些已經完成大半的文稿,

    但就是放著存著從沒嘗試向出版社投稿。

    她先是鼓勵我將未完成的部分補完,

    因為她說她是我唯一的忠實讀者,

    她想要知道完整故事與結局究竟是什麼。

    然後當我真的將故事補完後,

    她偷偷從我電腦中將文檔存到隨身碟中,

    影印成數份四處投遞,

    並連繫各出版社編輯希望他們能給我一個機會。

    直到有次我正騎著機車載她出遊,

    她在後座貼著我的耳朵,

    說她有個驚喜想告訴我,

    說我的作品終於獲得了出版機會。

    我停下機車,

    轉頭看到她笑嘻嘻的表情。

    然後我們兩人都下了車,

    就在馬路邊手牽著手,

    無視路人目光的又笑又跳。

    這時候,我覺得幸福離我這麼近。

    然後當我們確定出版社鋪貨日期後,

    我跟她在全台中一間一間的書店中尋找我的書。

    「你要記得我可是你第一個書迷,

    我要拿到第一本你的簽名書。」

    她指著我。

    「如果有天我真的成為稍有名氣的作家,

    我要公開向全世界表示,

    我老婆就是天底下第一個挖掘我的慧眼英雄。

    沒有她、就沒有我。」我認真的對她說。

    「那你會不會因為開始擁有知名度,

    就不理我不想娶我了呢?」她開始裝可憐。

    「不會,我的人生這輩子,

    有妳、就有我。」我舉起手對她發誓。

    但我終究是沒能靠寫作發達,

    反倒是我母親因為乾眼症與白內障動手術,

    但手術後眼睛狀況不斷惡化,

    到最後視力退化到無法讓她走出家門。

    而我不斷嘗試繼續的寫、繼續四處寄件,

    但網路輕小說卻逐漸在市場上退燒。

    我的作品無法獲得出版社青睞,

    而原先會接受我作品的小型出版社也

    跟著小說漫畫出租店一起面臨倒閉潮。

    看來,寫作也許是我的興趣、

    靠敲打鍵盤為生是我的夢想,

    但這並不切實際。

    於是我繼續做著學區房東的工作,

    並繼續專心拓展我的租屋間數。


    我當時的運營模式一路都大同小異,

    就是每當一棟房子房貸還清便立即辦理貸款,

    買地自建或拉皮成適合出租的格局,

    然後靠著收租來償還貸款。

    我們會一起打掃我租屋公寓的公用區域,

    或在房客搬走後一起刷油漆及清洗門窗廁所。

    這份工作對她來說是艱難的,

    因為她出生在一個有保姆與外傭,

    從小到大幫她做每一件事的家庭。

    她沒有喊苦,

    但即便是拿著掃把掃地三十分鐘,

    她細緻的小手的都會破皮起水泡。

    即便她想學習,

    我發現她也很難習慣這類粗重工作,

    持續我們曾經希望能擁有的一輩子。

    我們在我正在蓋已經打完鋼結構、

    但外牆還沒封板的房子中,

    一路爬到頂樓眺望台中市景。

    我問她有什麼夢想嗎?

    她說她的夢想就是有天,

    老天爺能實現我的夢想。

    我跟她說我已經放棄寫作了,

    如今我沒有夢想只打算面對現實,

    好好當房東收租賺穩定的收入。

    「就算現在市場不適合你,

    那也不是你的問題、是市場的問題。

    我比老天爺更清楚你有多熱愛寫作,

    只是現在的人再也不愛看滿是文字的書。」

    她嘟著嘴說,

    「但那又如何呢?

    當一個人夢想無法完成,

    就是再找尋下一個夢想的時候了。」

    「那,我的全新夢想,

    就是要順著眼前這道風景走下去。

    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海角天邊。」

    我轉頭看著她,

    「這條路很遠很遠,

    我一個人肯定無法到達。

    妳,願意陪我嗎?」

    「你要記得一件事,

    任何你的夢想藍圖中都不能沒有我。

    如果你要一直走、一直走,

    直到海角天邊。

    那我們就一起背上背包,

    走最遠的路、爬最高的山,

    然後再一起潛入最深的大海當中。」

    她站起來看著我,

    用著堅定的語氣說完,

    然後伸出雙臂。

    那一刻,我的記憶重疊了。

    是妳嗎?還是我的許願實現了?

    我失去的一切,

    是不是老天又要將它還給我?


    但隔年他們家狠心切斷她所有財源,

    停掉她的卡,要她如果想過想要的生活,

    就必須自己從零開始去努力。

    我告訴她我會養她,

    即便我一無所有了,

    我去工地上班都會養活她。

    如果我只剩下一碗滷肉飯,

    那我會讓她先吃飽、我再吃剩下的。

    「可是我不能只吃滷肉飯就飽。」

    她聽完後還是對我笑了笑。

    又過半年,她對我提出分手。

    直到分開的那天,

    她摸了摸我的臉問我,

    「傻瓜也會哭嗎?」

    我跟她說,

    如果我還有最後一滴眼淚,

    那肯定是為她而流。

    然後她笑了,笑得很開心。

    「那我就放心了,

    因為在未來沒有我的世界裡,

    你是不會哭的。」

    她踮起腳尖摸摸我的頭,

    「既然最後一滴淚流過了,

    那接下來你就要勇敢的自己去走了。」


    親愛的,我們都走到哪裡去了呢?

    最高的山與最深的海,

    裡面都沒有妳的身影。

    妳如今,

    是不是已經走進了,

    另外一個男人的夢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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