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8/1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世俗的法律和永恆的律法的區別的討論 temporal law and eternal law

奧古斯丁把法律按照世俗的(暫時的, 可變的, temporal)和永恆的(不變的, eternal)進行劃分.


當一個人擁有 good will, 也就是他正直的生活, 過榮耀的生活, 擁有智慧的時候, 那麼他就會的到幸福的獎勵, 他會獲得幸福; 當他做邪惡的事情, 不去過正直的生活, 榮耀的生活, 那麼他就會受到懲罰, 過不幸福的生活. good will 是永恆的, 不會因為時間而改變, 超越了時間, 是永恆的, 內涵在人類的靈魂之中. 當我們追求 good will 的時候, 我們不必擔心, 它們隨著時間凋零.


名譽, 金錢, 美女等, 這些都是事物, 受到時間的轄制, 當我們聲稱擁有這些的時候, 但是他們會隨著時間改變, 消失, 凋零, 腐敗. 我們其實不曾真正的擁有它們, 因為我們不能永恆的擁有它們. 也就是說, 我們註定會失去它們, 與此同時我們也就陷入了對失去它們的恐懼之中.


我們無法獲得美女自由, 財務自由, 名譽自由, 生命自由, 因為它們是事物, 不具備永恆性, 我們必然會陷入對失去它們的恐懼中. 真正的自由是通過堅守永恆的律法, 獲得幸福的生命. 那時, 就不會被事物統治, 沒有了恐懼, 才是真正的自由.


世俗的法律利用我們對事物失去的恐懼, 達到某些目的. 這些目的可以是為了社會管理, 維持秩序, 防止一部分佔有另一部分人的財富. 世俗的法律, 也通過剝奪某些人的財物等, 達到懲罰的目的.


如果我們追求永恆的律法, 正直的生活, 榮耀的生活, 智慧的生活. 我們不追求事物, 我們也就不會被世俗的事物所轄制, 我們不會陷入對事物失去的恐懼中, 那些事物都是暫時性的. 那麼世俗的法律, 通過我們對事物失去的恐懼, 這種手段威脅我們, 也就失效了; 同時它通過剝奪我們身邊的事物的手段實施懲罰, 也就失效了. 那麼, 也就可以說, 永恆的律法高於世俗法律.


美女, 金錢, 聲譽, 可以讓我們屈從於它們之下, 讓我們陷入失去的恐懼中; 同時, 如果正確的使用這種失去的恐懼, 我們也可以通過世俗的法律, 管理社會, 維護和平. 所以, 事物沒有好的和壞的區別, 只有正確的使用事物, 和錯誤的使用事物的區別.


所以, 這所謂的正確的使用, 和錯誤的使用, 也就指向了我們的意志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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