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一口氣收到四張明信片,三張德國,一張美國。
看到這些五顏六色的明信片真的感覺很興奮。
各式各樣的字跡,郵票,郵戳,有的人會貼貼紙,貼膠帶,有的人還會畫個小圖。
拿到明信片時會想,這倒底經過了多少人的手,最終來到我的手上的呢 ?
一張明信片生產出來,到店家販賣,然後被我買了。
我填上地址,貼上郵票,投到郵筒,郵差整理分類再送到下一站。
中間不知又經過多少站到了機場,再經好幾手上了飛機,終於到了遙遠的歐洲,美洲,俄羅斯……
再分發到各地郵局,再到郵差手上,最後到達目的地。
哇,真是風塵僕僕啊。
算算這個運送過程,至少經過大半個月的時間。
學生跟剛出社會時那些年,超級愛買什麼貼紙,明信片,書籤等。
還要特別買冊子來把這些東西一張一張裝進去,然後再一本一本躺在抽屜裡。
一年一年的過去了,這些東西開始變得礙眼。
就這麼擺著要幹啥呢 ? 也不知道到底要幹啥用。
然後人生走到某天,就會來到斷捨離的階段。
於是,這些東西就默默地,隨著愛麗絲而去了。
錢吶,這些都是錢吶 !
所以,其實我蠻有錢的嘛,能買這麼多哩哩扣扣的東西。
哈哈哈 ! 想想,這也是後來為什麼玩寄明信片這件事。
我一樣可以買明信片,但不再積壓在抽屜裡,而是分享出去。
明信片上寫得也許只是支字片語,卻能換來最真實的感動。
也許有一天,他們也終將再度煙消雲散,但至少是帶著美好的回憶,和貝多芬把酒言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