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我們現在所看到、所飼養的貓跟狗其實都算是外來種,台灣並沒有原生貓或狗,而現在台灣會有貓跟狗,也是由南島語族將引入臺灣,幫助人類生活,但隨著時間改變,這些曾經幫助人類生活的小助手卻成流浪在外的殺手,同時很多人卻被他們可愛的外表給迷惑,往往忽視掉了原生種的生存以及他們帶來的問題,而在這篇我想與大家探討他們對於原生種的危機與憂患,還有是如何變成遊蕩的生態殺手。
流浪動物,指經過人類眷養後遭遇走丟、拋棄的非本土原生動物,簡單來說就是無人監管也無家可歸,讓其自生自滅,舉例來說路上常見貓、狗,偶爾還能見兔子等寵物。
在台灣,貓與狗屬於外來種,台灣並沒有所謂的原生貓、狗,目前發現台灣最早的犬隻紀錄可以追溯至4,800年至4,200年前的南科考古遺址,可能是由台灣原住民引入培育,但貓在台灣沒有明確的引入時間,但可以確知這些語言都是從閩南語借「niau」來指涉貓,所以貓很有可能是透過閩南人的中介才被認識。
這兩種生物在距離現今二、三十年前就逐漸成為了流浪動物,而這些流浪動物,對台灣原生種的危害主要包括捕食野生動物(如鳥類、兩棲爬蟲類)、與原生種競爭食物和棲地資源,以及可能傳播外來疾病,造成台灣原生種數量逐漸減少
從圖表分析,可以觀察到流浪犬貓攻擊原生動物的案例數量在1996年至2020年間的變化,雖然中間有減少,但可見自1996,後面數目有再變高,尤其在2016年後明顯有著越發嚴重的趨勢。
其中以狗為主,台灣穿山甲保育行動計畫結果」更指出,穿山甲尾部創傷及背部撕裂傷等病例,近年來顯著上升,「顯示犬隻攻擊案例日趨嚴重」。
造成台灣流浪動物氾濫的目前最主要的原因,是社會觀念與教育不足,因為動物保育或關於動物生命教育不夠普及甚至過晚,導致許多人缺乏動物保護意識,認為動物生命價值低,造成很多人對寵物飼養的隨意性與不負責任的態度,促使許多人因衝動購買或無法長期承擔飼養責任而選擇棄養,此外,對於動物生命價值的貶低,也使得部分飼主在面臨生活困境(如經濟壓力或環境改變)時,缺乏為動物尋求負責任安排的意識,而直接將其棄置於街頭,這不僅加劇了流浪動物的增長,也破壞了原生生態平衡。
此外,政府在流浪動物管理與政策上的不足,也是流浪動物氾濫的主因之一。雖然在2015年,《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通過,廢除了俗稱的「十二夜條款」,並實行零撲殺政策,但收容所的配套措施依然不足,導致各地收容所面臨動物收容量超過負荷的問題。即便每年投入大量資金以強化收容所建設,但政策本身未能有效解決根本問題,反而造成流浪動物數量持續增加。
減少流浪動物的數量有一定的難度,可能需要採取多方面的具體行動,包括在學校和社區中推動動物保護與生命教育,幫助民眾了解動物的生命價值與飼養責任;加強法律懲罰措施,對棄養行為進行嚴格監管與懲治,從源頭減少棄養現象;大規模實施捕捉、絕育、回置(TNR)計劃,有效控制街頭動物的繁殖;建立更多動物領養中心,並透過活動與宣導鼓勵民眾領養代替購買;同時為貧困家庭提供免費或低成本的絕育服務、飼料與基本醫療支援,確保飼主能夠長期負責任地照顧寵物,進一步從制度與教育層面共同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並改善牠們的生活環境。
我認為,雖然目前的流浪動物氾濫成堆,要短期內能相當有效的去減少流浪動物的個體數量會有一定程度的難度,但我認為最主要還是要讓大家有對於流浪動物有一定觀念,提高大家對於流浪動物對於台灣原生種的危害性,因為目前社會流浪動物最主要還是因為某些人的觀念不足引發的問題。所以我認為應該首先要做的是政府要配合到這方面,多提倡以及教育,加強社會的保育意識。
因為,這件事不只是我們人民的事情或責任,身為上層的高官更應該也要重視這件事,尤其是動物保護法,我認為應該恢復十二夜,不但減輕收容所的壓力,也能確保政策的執行能真正解決問題,而非讓情況持續惡化。
最後,我想說的是,流浪動物與原生種的議題需要更多人的重視與關注,因為這不僅關乎動物的福祉,也影響到台灣的生態平衡與環境永續。我希望大家能以實際行動支持動物保護,無論是透過教育、政策改善,還是參與領養與志工服務,至少共同為減少流浪動物問題與守護台灣原生種貢獻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