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0閱讀時間約 20 分鐘

《魔型娜》──混亂、混亂、更多的混亂 作者:Devor 白棘



書名:《魔型娜》 作者:Devor 白棘


  先警告一下好了,會噴得很慘喔。


  簡單快速地提幾個缺點,這些缺點是大多數創作者的通病,就算我手把手教了也沒辦法馬上改,並且我也已經在直言裡講過非常多次,所以有疑問請往回翻。不知道要翻哪一篇?那就全部都看一遍。


  首先,錯字很多;其次,標點符號的使用不適切;最後是最嚴重的,視角問題,慘不忍睹。


  錯字這種問題,作者也不是什麼小學生國中生了,我應該不用再一個一個截圖說為什麼這個字是錯的、這個字為什麼不能用,在我看來就是沒校稿,通常這時候我會抓著這點開噴,畢竟這是你自己的作品,你不看誰看?但一想到可能又會收到什麼沒時間啊、未來會整理啊、看很多次了看不出來啊什麼的理由,我就很懶得酸幾千字,反正酸了,也還是不會改啊,作者本人無所謂的話我急什麼?標點符號也是,本文作者就是典型的一逗到底,請善用分號,不知道怎麼用去看上一篇。另外,雖然我一直強調標點符號怎麼用其實也不重要,畢竟會在乎的人也沒想像中得多,但既然作者自己都說自己寫這麼多年了,那麼,「稍微」了解一下標點符號該怎麼用,大概也不是什麼做不到或沒好處的事,至少得先認知到「破折號不是越長才代表語氣越驚訝,它只佔兩個字符」什麼的。


  一樣,要解決這兩個問題沒有捷徑,多看、多讀、多想,不然誰也救不了你。


  然後我想重點聊一下關於「視角」的問題。


  在王斯洛大的這篇心得中,提及的問題其實和我想說得差不多,但大概是礙於活動因素以及王斯洛大人很好,因此問題都是點到為止、給出一個方向。然而很可惜,截至撰文為止,距離這篇心得文已過了一年,我看不出來作者是否有針對心得的建議做修正,錯字依然一大堆,敘述混亂的地方依舊混亂,並且關鍵的視角問題在最新的幾個章節裡也未見改善。我不清楚作者究竟是沒改、還沒改、改了還沒放上來、改了但等於沒改,還是似懂非懂、不知從何下手,又或者根本不知道人家在講什麼,但沒關係,我試著慢慢講,也請作者務必慢慢聽。


  在講視角之前,我們得先認知到「小說」本身是什麼。什麼是小說?其實很簡單,就是「故事」底下的一個小分類而已,因此「小說」本質上就是一個「故事」,而我們在寫小說的這個過程也可以認為是在「說故事」。有人「說」,那就有人「聽」;讀者負責聽故事,作者負責講故事,沒什麼問題。


  嗎?


  說故事的方式有很多種,電影可以說故事,漫畫也可以說故事,小說當然也可以說故事,這三者之間本質上的差別在哪?在於呈現的方式,電影有連貫且確定的畫面,相當直觀,看到什麼就是什麼;漫畫類似電影但畫面較不連續,想像的空間比較多;小說用文字引導讀者想像畫面,一百個人看同一部小說就會出現一兩百個不一樣的畫面,不是我數學不好,是一個人可能想像出來的畫面不只一種,因此小說提供的想像空間可以說是無窮大的。那麼三者之間的共通點又是什麼?沒錯,就是三者都有一個說故事的人。


  我們這邊討論小說就好,在小說裡,誰才是講故事的人?真的是作者嗎?可能是,但也可能不是,區分的方式就是觀察「視角」在誰身上,如果視角在作者身上,那麼作者就是講故事的人;如果不在作者身上而是在小明身上,那小明才會是那個講故事的人。


  這應該不難懂,就像天橋底下的說書人在說書的時候,這個說書人就是講故事的人。各位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個故事是「小明要去吃早餐」,你該如何向別人講述這個故事?最簡單的就是:


  小明走在路上,他正準備要去吃早餐。


  那麼如果你是作者,要向別人講述小明要去吃早餐的故事的話,差別在哪?


  今天來和大家分享一個故事。有一個人,他叫小明,外表光鮮亮麗,內裡卻穿了一條騷包的紅內褲。他正準備要去吃早餐。沒錯,結束了,很廢對吧,我也這麼覺得。


  兩個例子的差異應該很明顯,故事的風格與敘述方式會因為「說故事的人是誰」而有所不同,能寫出來的內容與資訊也是天差地遠。比如前者,你只知道小明要去吃早餐,你無法知道其他資訊,所以只能單純寫出他去吃早餐這件事,因為你只看到他要去吃早餐;但後者明顯不同,他是作者,他想加什麼設定就加什麼設定,只要視角還在作者身上他就可以為所欲為,當然前提是邏輯不能矛盾。


  所以,在我們決定要說故事之前,你得先決定「如何說故事」;而這個「如何說故事」,又取決於「是誰在說故事、該用誰說故事」。就跟拍電影一樣,得先決定攝影機的位置與角度,寫小說也必須先定位你的鏡頭,也就是決定視角所在,接著才去思考故事的內容怎麼寫。比如說你把視角放在太陽上,從太陽的地方俯看這個世界,看得到的都是你能寫的、能展現的;你把鏡頭放在小明頭頂,那麼小明在哪鏡頭就在哪,超過小明能看到的地方你基本上都寫不到;你把鏡頭放到自己眼中,那麼你能看到的地方就是你能寫的地方,只有你看得見,鏡頭才看得見。


  很熟悉嗎?這就是「人稱」,人稱其實不是用「你、我、他」來決定的,而是由「視角」來決定的;你的故事不應該先決定用什麼人稱,而應該先決定該怎麼觀察這個故事中的世界。這個「你、我、他」其實是選擇完視角之後的必然結果,就是因為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敘述的鏡頭才會一直跑來跑去,造成故事出現很多BUG。


  再複習一次,今天你想向別人講述一個故事,你必須先確定說故事的人是誰,再來才該去思考該怎麼樣把故事講得精彩一點。


  接下來我們用這個方針去感受一下作品的內容都出現了些什麼問題。



  作為這部作品的開篇第一句敘述,關鍵字是那個「我」,所以我預期,這是一部第一人稱的小說,說故事的是「我」。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這句話有什麼問題?問題可多了,只有一句話竟然能出現這麼多問題簡直不可思議。


  第一人稱是一種帶入感很強的敘述方式,五感(觸覺、嗅覺、味覺、視覺、聽覺)與思緒(心理活動、思考邏輯推演)會被無限放大,好處是讀者的共感會很強烈,很容易進入文字的演出;壞處也顯而易見,只要敘述稍微有點瑕疵、稍微有點異樣,這些缺陷也會被無限放大,令人在一瞬間就出戲。


  並且,在這種敘述方式中,「邏輯」是很重要的,如果字裡行間敘述的動作或心理活動很不直覺或反人類,那讀者一樣會感受到某種撕裂感與顛簸感。正常來說人類的邏輯思維應該是要差不多的,這意味著人類在處理文字帶來的感官時,先後順序也會差不多。


  那這個先後順序指的是什麼?首先,敘述起始點應該是「狀態」。在第一人稱裡「我」的狀態是很重要的,我不可能不知道我現在的狀態是怎麼樣的。比如說我如果感冒了,我大概率會知道我現在感冒了,即便我無法確定我現在這個狀態的肇因是感冒,但我也一定知道我現在處於一個不舒服的狀態,這個狀態可能是頭暈,可能是渾身發熱,或是其他有的沒的。


  狀態的描述是引領讀者快速進入故事的必要條件,並且開頭就必須點出來,這不是我規定的,是人類思維方式所註定的,「我必然知道我現在處於什麼狀態」,且這個狀態的範疇非常廣闊,不僅僅只局限於「我」本身,「我」所處的環境、「我」當下的情緒、「我」正在做的事,這些都屬於一種狀態,給出狀態,讀者才能融入敘述之中。


  再來是「變量」。讀者進入了「我」的狀態,接著故事會因為無數的「變量」造成「我」的狀態不斷改變,進而推動故事的行進。舉例來說,我感冒了,腦袋昏昏沉沉,接著我因為腦袋昏昏沉沉,走路歪歪斜斜,因此不小心踢到床腳,令腳趾頭痛到爆炸。在這個例子當中,「我」的狀態一開始是「感冒造成的昏昏沉沉」,後來是「腳趾頭痛到爆炸」,造成這個演變的「變量」就是「走路歪斜所以踢到床腳」。


  總結一下,第一人稱的故事行進,就是由「我的狀態」被「變量」影響,進入到下一個「我的狀態」,再受到別的「變量」影響,周而復始,層層推進劇情。


  那麼拉回來,套用上面的邏輯,作者這部小說的第一句話出現了什麼問題?就是「狀態」與「變量」之間的影響沒有關聯。「我的額頭受到了撞擊」,這應該是變量,而「茫然」則是狀態,受到撞擊才是造成茫然的原因,讓「我」的狀態從「無」變成了「茫然」;「熱熱的液體緩緩滑下」是變量,造成了「伸手去摸」的狀態,但作者描寫的順序非常破碎,令句子的邏輯不翼而飛。


  還是聽不懂?沒關係,我再舉個例子:


  額頭受到了某種撞擊,令此刻的我有些茫然。一種溫熱的異樣感順著臉部的輪廓、沿著鼻樑兩側緩緩向下蔓延,這種感覺不是很舒服,使我下意識伸手觸摸這種異樣感蔓延過的地方。張開手,將視線重新聚焦到指尖,我才發現那股異樣感來源於某種紅色的液體。


  這就是我前面強調的「先後順序」,因為現在是第一人稱,文字的敘述必須要順從人類的邏輯思維,你連看的動作都沒有做出來,你要怎麼知道液體是紅色的?


  讓我們再更簡化一點就會發現,這就是「因果關係」,就是「邏輯」。



  再來是更加慘不忍睹的敘述,看得出來作者試圖用文字敘述來避免讓讀者直接知道「我」現在其實是倒立的狀態,但這樣做會產生一個極大的盲點,「我」基本上是不可能不知道「我正在倒立」的,只要有重力存在,你就是能明顯地感覺到自己有沒有在倒立,這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沒倒立過的人也沒關係,你就盡量彎腰頭朝下就好,一兩分鐘你就能知道跟站著的差別在哪,你就知道為什麼人不可能沒發現自己到底有沒有在倒立。


  你說搞不好他才剛回神真的沒反應過來,嗯,可以啊,但那也只有剛回神那瞬間而已,文字裡的敘述甚至有「視線適應」、「五感恢復正常」的敘述,但他還是沒發現嘛;你再說搞不好他現在正被什麼神秘的力量影響著所以感覺不到,嗯,可以啊,但沒寫嘛,甚至作者自己還寫摔啊墜落啊什麼的,所以重力還是有啊,依然不合理。


  頭頂有強大的力量壓著,卻又還可以摔了上去、往上方墜落、臉著地,可以麻煩作者看一下自己在寫三……什麼嗎?這到底是什麼鬼敘述?


  從這裡又可以發現第一人稱的缺點,當作者無法確切掌握某份「感受」卻硬要描寫的時候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說常識,比如說文字轉換畫面的能力。前面說過了,第一人稱的五感與思緒都會被無限放大,並且在寫第一人稱的時候很依賴這兩個關鍵,只要稍微處理不好,讀起來的體驗就會是一場災難。



  前面可以知道作者選擇用第一人稱來講故事,講故事的人就是這位叫廖家威的,但作者這邊怎麼處理?「這是我的名字」、「座位上那個就是我」,各位如果還沒忘記上面講過的東西的話,應該能發現這時候說故事的人雖然還是「我」,但和最一開始的「我」不一樣,這張截圖裡的用法就像是現在的「我」正在看某個有「我」在裡面的影片,然後現在的「我」指著影片裡的「我」說:「嘿,那個在座位上的人就是我。」


  「現在的我看著過去的我發生過的事並且轉述出來」,和「從自己的視角出發講述自己的經歷」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根本不能混為一談,也無法互相切換,時間線根本就不一樣,一個是過去,一個是現在。



  「稱不上最漂亮,但論內在是佼佼者」,你以為主角要解釋他的內在有多佼佼者了嗎?沒有,他在想「她俏麗的短髮與纖細的身材」。請問這段敘述存在的意義是什麼?讓我了解主角邏輯不好嗎?



  第一個雙引號用來強調狀聲詞,第二個雙引號卻用來表示心聲?到底在幹嘛?況且這本來就是第一人稱,心聲完全可以直接寫出來沒有問題,特別用雙引號來強調的用意是什麼?



  有些詞,或者有些句式,本身是帶著一些「情境」的,這叫「複句」,比如圖中的「與其」,會和「不如」、「寧願」、「也不要」之類的詞一組,這叫「選擇複句」,用來表示在好幾種情況之中選擇其中一種,「與其吃飯,不如吃大麥克」、「與其擔心別人,不如擔心自己」、「與其看十二月X物語,我寧願看X空」……喔對不起,我也不想看X空,太水了。


  但這邊就算改成「與其擔心別人,不如擔心自己的處境」也怪怪的,不太順,因為作者前面還有一句「即將揭示、預言」意味的敘述,所以應該要寫「沒多久之後我便知道,我根本沒有餘力擔心別人,自己的處境才是最危險的」。




  到這邊,也僅僅才第一章的內容而已,即便我放空腦袋,我也完全沒有辦法看到最後一章,這部小說處處都在勸退,處處都讓我不明白作者到底在幹麻。本來我以為前幾章會這樣是因為作者才剛開始寫,但我跑到最新章看了看,有進步但不多,問題依然存在。



  這是撰文時,這部作品最新兩個章節的開頭,前面都在我我我,沒想到後面居然還出現了別人的視角,請問作者現在到底想怎麼說故事?第一人稱的優點就是沉浸、帶入感強、描寫細緻容易想像,結果這些優點一個都沒用上,缺點倒是爆得不要不要的,那請問作者用第一人稱的用意在哪?我一路看到二十章左右,就只覺得作者僅僅是把講到主角的地方一直用我我我而已,寫法還是第三人稱,視角還是在這個故事世界之上的上帝頭上,故事想轉場就轉場,覺得這裡主角吐槽應該很好笑所以就吐槽一下,壓根就對閱讀體驗不管不顧。


  我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狀況發生,當你想出了某個故事,準備要開始寫作的時候,第一件事不就該是思考怎麼講述這個故事嗎?你想好故事了,應該也會想到很多很多畫面吧,那這些畫面是從什麼地方看出去的?天上的太陽往下看?某人的眼眶往外看?跟著小明到處看?你一定有一個畫面啊,不然故事是哪來的?就算不是連貫的,那你也該知道相機擺在哪不是嗎?怎麼會有找不到視角的情形啊?然後找到視角了,寫出來又不是那個畫面裡的東西,為何?你不是看著畫面寫的嗎?絕大多數人的狀況都是有畫面但文字沒辦法做轉譯,作者這種狀況我真的不能理解。


  更難理解的是自己為什麼沒辦法發現?自己沒重讀過嗎?重讀過了還找不到這個問題,這代表什麼?這代表你看別的作品也一樣不會在意這些地方,不在意就不會訓練這個基本到不行能力,沒有這個基本到不行的能力就會繼續寫出混亂的內容,然後還沾沾自喜覺得我只要一直寫一直寫一直寫總有一天就會進步、總有一天會有人看……


  別鬧了好不好?


  畫圖可以藉由一直畫一直畫來尋求進步,為什麼?是因為你每天都會接觸到「現實」這個最精緻最精細的「畫」,即便你不看別人的作品,你埋頭苦畫也一樣會進步,現實與你的雙眼本來就會改造你的美感。能理解嗎?一直畫會進步不是因為你一直畫,是因為你每天都在接受現實世界帶給你的、關於美感的資訊,一直畫一直畫叫「成果檢視」,不是進步的條件。我不會畫畫,我也一樣可以評論一幅畫好不好看;我不懂技法,我也一樣可以評論這幅畫為什麼好看、為什麼不好看。


  可寫小說呢?你現實生活中能接觸到的文字有多少?不會真的有人覺得看新聞可以增進寫作能力吧?你不去閱讀和思考,你根本無從塑造「好與壞」的基準點,沒有這個基準點,你連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好不好看都不知道。


  作者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寫出來的東西有一種漫無目的的感覺,如果連自己要什麼都不知道,談何準備?談何進步?視角這種問題真的太基本了,大多數人會遇到的問題是想像不出來畫面以至於寫不出來,又或者文字功底、人生經歷跟不上,畫面有了,但就是寫不出來,但從根源的視角上就出問題的很少,為何?因為這很直觀啊,尤其是這裡的第一人稱,「我」難道會不知道我什麼東西看得到、什麼東西看不到嗎?「我」可能會不知道什麼東西撞到我,但「我」難道會不知道我被撞嗎?這本來就不是需要人家講的東西不是嗎?但我沒想到居然要講欸,能理解我的不理解嗎?作者你可以試試看,你拉一個人過來念你寫的東西給他聽,他一定會聽不懂。要你自己念喔,不要叫別人看,唸出來你就知道了。


  寫作的時候不要一直想現在到底該用什麼人稱、該用什麼技巧、該用什麼修辭或語句,搞清楚你現在在做什麼,你現在要講故事,那你就只需要想「該怎麼說故事」,故事開幕的畫面是什麼?確認這個畫面的視角是從那裡來了,確定了,好好地把這個畫面寫出來,再來會有下個畫面對吧?一樣,確認視角在哪,寫出畫面,再銜接到下個畫面,確認視角,寫出畫面。這是什麼需要訓練的事情嗎?是不是會覺得這樣講有點講廢話的感覺?


  再拉回前面說的,作者給我的感覺是寫了很多但沒什麼進步,最多就只有用詞變得比較流暢,根源上是原地踏步的。再說一次,一直寫一直寫,是不會進步的,寫作需要的能力就只有兩個,一個是「表達」,一個是「理解」,表達是用來寫字寫到讓別人能看懂的,理解是用來整理資訊的,並且理解的重要性大於表達,你要先能理解你腦子裡在想什麼,才有辦法表達出來。


  作者現在的問題就是「表達與理解的能力有限」,表達能力不足來自於理解能力不足,因為你想得到畫面但寫不出來嘛;理解能力不足來自於哪裡?來自於接觸的事物太少,大腦能轉,但沒東西讓它轉。自己一直寫一直寫為什麼不會進步?因為你寫出來的東西就是你理解的東西,所以你再看一次你已經理解、處理過的東西能看出什麼問題?沒有,你什麼都看不出來。然後你再把這個自以為是「沒問題」的結果當成是你的理解,再繼續寫出你以為是新的東西,你覺得這樣有可能會進步嗎?這跟你寫了幾年沒有關係,如果不去接觸其他事物,水平就是這樣不會再更動了。


  我只能老話重提,各位要覺得我高傲也好囂張也罷,拜託各位多讀書,直言裡出現的很多很多問題基本上都不能稱之為問題,一部健全的小說裡面出現一些瑕疵或是某個缺陷,這種的才叫做問題,但是整篇從頭到尾這裡也破洞那裡也破洞的,這能叫問題嗎?很多東西都是「人」本身的問題而不是「作品」本身的問題。


  多閱讀,多接觸任何新事物,思考一下現在接觸的東西帶給你什麼樣的感受,好在哪不好在哪,這樣可以訓練理解的能力,有餘力再去想怎麼樣吸收好的並避免壞的;讀完了、看完了,留個言,試著把剛才整裡的東西說出來,這樣可以訓練表達的能力,先不管到底有沒有人會回你,但你要習慣表達這件事,畫圖可以一直畫,那表達為什麼不可以?維持一段時間再回頭去看自己寫的東西,如果有想掐死過去自己的衝動,那恭喜你,這代表你成功了,先不論你有沒有修改的能力,但你的好壞標準提升了,至少你能分清那些東西對你來說是好還是壞,不會再像以前一樣模模糊糊、懵懵懂懂。


  這部作品排很久了,反正前面都嘴成這樣了我也不諱言,一開始真的是被雷到看不下去,甚至到了有點痛苦的地步,因為對我來說這不僅僅只是好看難看的問題,問題是我必須理解我認為的問題在哪、要怎麼寫出來讓別人看得懂我想表達的問題是什麼,這很痛苦啊。後來隔了很久,作者大概也有發現,不僅是因為生活忙碌,「整理我該怎麼表達」才是最花時間的部分,我還不能太嗆,還要想怎麼收斂,不然等等又被燒了對吧。


  總之,我沒有什麼太好的建議,只希望作者能把寫作的心力分一點在接觸其他作品身上,接觸還不夠喔,記得要思考,不然只會跟看短影片一樣。眼界的提升只能靠自己,別人跟你講再多缺點也沒用,他講你補、補了又漏,這樣很沒效率之外對於提升也沒什麼幫助。真心建議花個一兩個月看看其他人寫的東西,真的很害羞很害羞,那就把思考的東西寫出來留給自己看就好,一樣會有效果。都寫這麼多年了,留一兩個月給自己不是什麼不能接受的事吧?不知道要看什麼的話,直言都二十幾篇了,有二十幾部作品,足夠消磨時間了,想更了解第一人稱究竟該注意什麼地方請看第一篇直言,白牙的作品非常非常值得當教科書。


  就說到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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