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 【上】》──精彩,但略顯骨感 作者:飛鳥與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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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碎片 【上】》 作者:飛鳥與魚

(首次發表於20240703,於20241121修訂)


  照慣例先從比較基本的東西聊起,由於作者對於分號的運用有點問題,因此這次來聊聊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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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分號該怎麼用,建議可以參考這個→請點我


  這次偷個懶,畢竟連結裡的講解已經非常清楚,我就不班門弄斧,看完之後大概就會了。不知道從第幾章開始,在閱讀這部作品時,有錯字或是錯誤的標點我會順手在編輯建議裡做修正,不過我沒有每篇都做修改,並不是因為沒改的都沒錯,而是我認為應該讓作者自己檢視一下,最好是從頭再稍微看一輪,在看完上面的說明加上對比先前改動的差異自己訂正一下,這樣才能融會貫通,如果還不會的話……我就把大黑鳥烤來吃再來問我吧。另外,康文炳先生對於標點符號的研究與見解都非常的深入淺出,因此想強化這方面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康文炳先生的著作。


  簡單來說,分號可以連接類似結構的前後兩個句子,排比句型自然不用多說,不一樣怎麼排比?而另外像是舉例那種「其一……;其二……」也是如此,在結構上都是舉例或說明的條列,因此也可以用分號;再者,這個結構的定義也可以很寬鬆,不一定要字數或詞性都相對,比如分號前後都是角色的身處環境、心理狀態、所作所為等等也可以,反正肯定是前後有相同的概念再用分號才是比較正確的做法。


  好的,分號說完了,讓我們快進到故事本身。


  作者的文筆很不錯,很多意象的呈現方式對我來說非常新鮮。我很羨慕這種人,這樣的文字很容易讓人眼前一亮,像我寫難過就只會寫很難過、開心就只會寫很開心,就超廢,看看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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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很鮮明又不落俗套,讚讚。


  但是!


  雖然說題材很酷炫,文筆看了也舒服,許多人在評文中也都讚賞有加,然而故事本身還是存在不少問題的。今天就來逆風一下,吹毛求疵地說一些個人認為的缺陷之處。


  首先就是這個序章裡提到的加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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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是除了序章以外第一次出現加納的名字,出現得多麼順暢、多麼自然,一如只是幾章沒出現的老友,讓我以為我是否漏看了什麼地方,但沒有,我沒漏看。從序章裡的資訊來看,我們不難推測出加納正在以無法干涉現實的形式依附在烏列爾身上,只能眼睜睜看著一切悲劇發生,最後,又化為碎片回到埃神身邊,向埃神展現一切。


  但截圖中加納的語氣,就好像我們讀者和加納很熟一樣,實在是有點猝不及防,老實說從開頭開頭開始,讀者的視角就一直跟在洛瑪身上,這裡突然冒出一個加納真的是很莫名其妙,沒有鋪陳也沒有前置,就很怪。洛瑪的眼中本來就看不見加納,視角跟著洛瑪的讀者也肯定不知道加納是誰或者要幹嘛,雖然序章有暗示,但不代表加納的出現就可以這麼理所當然,至少要給點解釋。


  再者是加納的情緒也大有問題,就算退一萬步讓他可以在這裡出現好了,阿你在急啥?你無法和烏列爾交流、無法用自己的力量干預外界,不是你當初在序章、附身到還是嬰兒的烏列爾身上時就知道的事情了嗎?怎麼還會有這種對於無法示警還暗暗焦急的情緒?烏列爾都長那麼大隻了你今天才第一次遇到這種想要提醒他、想跟他交流的狀況嗎?不可能吧老哥。


  後面加納還出現了幾處,問題都一樣,既不自然又不合理,更不重要。加納的存在,對於烏列爾、烏莉和洛瑪這三人來說完全不重要,因為彼此之間根本接觸不到,沒有人知道有一個加納在他們身邊,這時候讀者主要都在代入三人的故事與情緒裡,加納時不時跑出來就會很破壞氣氛,因為加納就是一個純純的陌生人,遠不及讀者對三人來得熟悉親切,更甚者加納出來的場合,解釋的事情也都是我們早就知道的情報,比如洛瑪想害雙生子,我們知道啊,啊洛瑪就想復仇咩;又比如後來加納覺得洛瑪好像換了一個人,我們知道啊,他就在跟艾庇普鬥爭嘛;我們還知道洛瑪是因為被滅族所以想報復,啊加納知道嗎?哇,不知道。


  沒有解惑的功能,反而還有不知道的事,就很突兀。


  要知道我們對加納的理解根本就是沒有理解,性格喜好一概不知,而且讀者的視角本來就是跟著洛瑪走,沒有資訊不足的問題,在沒有鋪陳或者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讓加納冒頭,真的很影響閱讀節奏。


  一般來說如果需要讓加納以這種形式存在,故事裡肯定需要描寫一下加納個人的想法及視角,不然我怎麼知道他幹嘛想提醒烏列爾?龍傲天主角儲物戒裡的老爺爺靈魂了解一下加納第一次出現的場合我其實只知道烏列爾是聖子,又不知道他是好是壞,加納這時候就想站隊是不是會很突然?我們是從洛瑪的視角開始閱讀的,所以對洛瑪的身世以及作為有所了解,相比之下,聖子雙胞胎在還沒和洛瑪接觸以前我們對於兩人的印象其實非常模糊,但加納不是,加納在他們還躺在襁褓的時候就跟著他們長大,偏幫兩人肯定是理所當然,但讀者不知道啊!因此整體來看,加納的出現非常奇怪。


  我個人是建議將加納的部分直接刪除,畢竟如果想完善加納視角的合理性要花不少篇幅,要鋪陳他的性格、他與雙胞胎的情感,更難的是他本身是一個無法影響干預外界的類似靈魂的存在,阿這種角色要怎麼寫?他全程都只能自言自語捏。如果視角還得在洛瑪與加納之間來回輪轉,即便事件會有更多角度,但資訊重複的部分很難拿捏,加納這邊會解釋,到洛瑪那邊又會解釋,那他們差在哪?重點是加納對於這個故事的重要性有多少?他到底是要當解說還是什麼其他的東東?因此我是建議中間關於加納的部分全部拿掉,留下序章和結尾就好,中間留白讓讀者腦補加納的身份就行,或者番外再來寫加納的視角,讀者就會想看看有沒有先前沒發現的小細節。結果其實沒有但來不及了大家已經看完了,計畫通。


  再來,不管是書評或是留言,多少都能看到有人對於雙生子的姐弟戀感到疑問。許多人在意的點是沒有交代清楚,直接演到他們是姐弟戀時很突然,呃……這其實是很正常的,看故事的時候,作者沒交代的東西,讀者本來就會用自己的常識去填補空白的部分,那明顯姐弟戀對現代社會的人來說就不是一個常見的模式,即便對故事裡的社會來說很正常,但很抱歉,沒交代就是沒交代,不可能作者自己出來解釋一句大家就能接受。


  故事一直到第十一章的後半段,雙生子才展現了對讀者而言「過於親暱」、「超越姐弟關係」的那一面,然而整部故事也才二十一章,進度條都跑一半了才講這件事,大家多少都會感到錯愕。


  的確古文明的社會制度與我們現在相比肯定大有不同,但我們的觀念本來就受現在社會所影響,當我們回過頭去看那些「奇異的現象」肯定會覺得不合理或怪異,畢竟無論倫理道德還是價值觀都相差了不知幾千年,要讀者自己先通靈再同理本來就不實際。


  我相信作者肯定查了不少資料,但可能也是因為查了這麼多資料因此相對熟稔,對這些東西有了一定程度的「抗性」,甚至會覺得姐弟戀在那樣的環境下很理所當然,但很可惜,故事的編排並沒有考量到這一點。凝雨大在這篇心得中也有指出這個問題,姐弟倆之間的互動其實根本看不出「他們本就屬於彼此」這件事,真正開始有這種互動的時候又太晚、太逾越,因此讀者會有割裂感是很正常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說難不難,說簡單又不簡單,就像凝雨大說的,添加姐弟倆的互動的確就能使兩人的關係更加順理成章,但又如上述所提及,雙生子是聖子聖女身份尊貴,在這個社會背景下身份尊貴者近親通婚是理所當然,問題是在第十一章以前,故事裡除了部族、祭祀神明的儀式這幾個字眼以外,能從哪裡知道「姐弟通婚」很正常呢?這不僅僅只是一種「關係」問題,而是一種「民俗」、是一種「認知」問題,哪怕在前面加了姐弟倆之間的互動,我想讀者依然會把他們看成一般姐弟。


  箇中的重點在於整個社會的呈現,就像作者會把祭祀的步驟、形式均勻分布在故事之中一樣,我們可以很清楚地認知到這個社會肯定不能套用現代的倫理道德(畢竟動不動就剜心臟嘛),那「尊貴的身份會近親通婚」應該也要是同等級的處理方式才會顯得自然,但這會很難處理,因為洛瑪也是這個時代的人,在他的觀念裡應該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因此解釋的角色該放在誰身上?放在哪裡?一下子要處理好像也無從下手。


  不過我反覆看來看去之後,覺得似乎讓洛瑪來替讀者發問也不是不行,一來他的出身與尊貴無緣,不知道這些禮俗也是應當的;二來是他的背景,對雙生子而言洛瑪是個無父無母的可憐人,因此沒人教導他這種常識也很正常,即便洛瑪問出口,雙生子也不會起疑心。


  至於怎麼問?首先雙生子大概從懂事之後就會被灌輸他們就是屬於彼此、未來會結合的觀念,因此哪怕他們年紀小還懵懵懂懂不知道什麼叫結合,但他們一定是打小就知道彼此終會是夫妻。年幼時期的玩鬧雖然看不出親暱性,但認知應該還是有的,因此可以讓烏列爾在某個洛瑪也在的玩鬧場景說出烏莉是他未來的妻子,誘使洛瑪反問,這樣就可以很自然地交代掉這個設定,而有了這個頭,讀者自然會有濾鏡,雙生子之間的任何互動都會被讀者自已腦補和放大,這樣後面長大了有更親暱更愉悅逾越的舉動時,讀者也不會覺得奇怪說不定還很興奮


  接著承接上面的話題,故事本身還有一個我認為比較嚴重的問題,那就是角色之間的飽滿度並不對等。我們一路沿著洛瑪的腳步來理解故事的內容,對於洛瑪的恨與愛瞭如指掌,作者時不時就會將愛與恨同時展現,令二者互相拉扯、撕咬,不會讓人感到割裂的同時還被虐得不要不要的,手法與節奏非常巧妙。


  在洛瑪即將沉溺於雙生子其實根本只有烏莉吧帶給他的各種情感時,滅族的淒涼、姆媽在眼前被刺穿眼球的畫面又從內心深處倏地放大,佔據心神,這種銘心刻骨的恨意又豈是烏莉與烏列爾給他短短幾年感情能填補的?在這種極為矛盾的掙扎之下,我們能夠非常明確地感受到洛瑪內心有多複雜,也能夠非常清楚洛瑪的每一個選擇都有他的道理在,角色的飽滿度計量表一下子就被填滿。


  然而成也洛瑪,敗也洛瑪,在這樣一個如此飽滿的角色面前,其他人簡直可以說是黯然失色。都說烏莉心地善良,那有多善良?洛瑪想害死她但她原諒他,這就叫善良嗎?不,不夠,就算換成奈芭我覺得奈芭也會原諒洛瑪,我想知道身為聖女的烏莉有多與眾不同,這個善良還會體現在哪裡?如果只是體現在幫人包紮傷口、無償教導洛瑪,格局是不是太小了一點?聲勢聽起來這麼響亮浩大的「聖女」真的就只有如此嗎?這樣的她不就只是力量再強一些的奈芭而已?


  並不是說烏莉寫得不好,而是洛瑪寫得太完整,兩相比較之下,烏莉這個聖女顯得好像誰來當都無所謂。洛瑪與烏莉之間的感情也是如此,在年紀那麼小的時候,不管是誰對洛瑪好我覺得都會讓洛瑪萌生情愫,這並不是能夠凸顯烏莉性格的地方。故事前半,透過教導洛瑪向讀者解釋了許多設定,但也就僅此而已,烏莉除了些許特徵有被點出來之外就很像專門在交代設定的人,時間線一轉眼又跳到大家長大,這中間的空白感對我來說有點重,除了洛瑪之外其他人的成長並不線性。


  烏莉給我的感覺就是很善良,但善良也有分很多層次,奈芭也很善良,那她跟烏莉差在哪?不可能只有身份差距而已,我們不會依靠是不是聖女來分辨這個人是奈芭還是烏莉,一定有一個關於這個角色的核心理念讓我們能夠知道烏莉就是烏莉、奈芭就是奈芭,就像洛瑪的愛與恨,烏莉究竟有沒有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特色?


  我個人是覺得這個問題比較需要處理,以我看了這麼多次來說,洛瑪喜歡烏莉的理由其實很薄弱,我看得出來洛瑪很愛烏莉,但然後呢?不是說不能一見鍾情、單純就是喜歡,而是洛瑪的恨太重了,前面說過,作者的手法是讓愛與恨相互拉扯表現出掙扎的張力,那這份愛與這份恨,兩者需要等價才拉扯的動啊,不然就一面倒了。


  再說簡單點,洛瑪為了復仇,又是隱忍又是謀劃,年紀還這麼小他就知道這些,這樣的人真的會因為一個很正的妹子對妳好就會被影響心神嗎嗯……搞不好會?對洛瑪來說,他見到胡狼部的所有人都會先自動上一層濾鏡——他們都是滅他親族的兇手,要對他多好才有辦法化解掉這層濾鏡還讓他愛上她?我是覺得烏莉欠缺一個讓洛瑪不得不愛的理由,這個理由也和烏莉這個角色的核心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洛瑪究竟看上烏莉哪一點?為何明知她與烏列爾已是注定的一對卻依然對她抱有念想?這個理由如果不夠強勁合理,洛瑪與烏莉的愛就會很空虛薄弱。


  我的建議是多補充、多展現烏莉的各種面向,讓讀者也能明白烏莉的美好,讓讀者能在洛瑪這麼壓倒性的恨意面前給烏莉一個站得住腳的理由,比如說烏莉有沒有什麼抱負?對聖女這個身份有什麼想法?對所屬處環境的反應是什麼?諸如此類。這部故事的背景、文化與我們身處的環境有非常巨大的差異,更不用說觀念,因此作者非常有必要把一些有違現代社會常識的地方做一些細膩的處理,作者也有看過白牙的故事,應該能明白我在說什麼。


  而奈芭在這部分反倒好一點,但依然有所欠缺。我認為她的特色比烏莉明顯,自卑、患得患失、善良等都有表達出來,但還是缺少了一個核心去增強奈芭這個角色的張力。奈芭有特別花篇幅去寫到她的背景,我本來以為會是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畢竟這可是連烏莉都沒有的待遇,然而奈芭在故事中差不多就是侍女一般的存在,就算她和洛瑪、和烏莉感情很好,但依然改變不了這個事實。


  洛瑪與雙生子力量強大,身分地位都與眾不同,奈芭基本無法參與他們煩惱的事情,政治權謀就更不必說。小時候還可以玩在一起,長大之後呢?各自有各自的事要忙,奈芭除了日常服侍烏莉幾乎快要與三人沒有交集,甚至她想陪洛瑪談心洛瑪還要攆她出去,在這種情況下奈芭的心理狀態難道都不會有所轉變嗎?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奈芭的核心應該是一種妒、一種怨,她身上充斥著無能為力與身不由己,只是在洛瑪與烏莉的照拂下能夠安生,當自卑的她看著友人朝著目標邁進、與自己漸行漸遠的時候,她的內心是否會有一些發酵與質變?就拿艾庇普能夠操控奈芭這件事來說,發生關係就能操控我是覺得很牽強又落了下乘啦,就像艾庇普一直用語言蠱惑洛瑪一樣,是不是讓奈芭也被艾庇普放大內心的黑暗而被操控會比較有探討性呢?


  奈芭雖然戲份不重,但她是劇情的轉折點之一,沒有她帶洛瑪去看雙生子野戰,洛瑪也不會這麼容易被艾庇普影響;沒有她散佈謠言,烏莉也不會被雜魚抓起來剜心,這兩次轉折基本上奠定了最後那個悲劇的發生,而其中的關鍵角色卻沒有一些關於心理層面的呈現,我覺得很可惜。


  假設第一次,艾庇普沒有真正操控奈芭,只是放大奈芭內心的黑暗(例如她明明愛著洛瑪可洛瑪眼中卻只有烏莉),以引導或是催眠的方式讓奈芭做出想帶洛瑪去看雙生子激烈運動的畫面的舉動,藉此令洛瑪明白烏莉不可能投入他的懷抱。明明是艾庇普想要影響洛瑪才操控奈芭的,但如果把這個動機轉移,讓奈芭是自發地做這件事,一來可以彰顯艾庇普真的就很邪惡,壞到出水,連奈芭都要利用;二來是可以合理化艾庇普的力量,在洛瑪體內也就算了,不然只是做個羞羞事就能操縱奈芭,那奈芭也真的是很衰欸;三來是奈芭的個性會更立體,體現出她就是一個會把壞念頭深藏、掩埋的平凡人。


  後面散佈謠言也是同理,奈芭內心深處是否也曾希望烏莉跌入深淵?是否想過如果沒有烏莉洛瑪的眼中就能有她?有了先例,這次艾庇普要操弄奈芭就更簡單,散布謠言、抓走烏莉、剜心祭天,水到渠成,最後看到摯友死光光,奈芭的後悔之情以及罪惡感就會更強烈,投身火中的行為也就蘊含了更多情緒,我想這樣的方式會與故事結局想呈現的氛圍會更加契合。


  至於烏列爾?噢拜託,誰管男角怎麼樣啊。


  咳,烏列爾的處理基本上和烏莉是相輔相成的,要動烏莉就會動到烏列爾,畢竟兩人身份特殊,幾乎形影不離,要寫一方自然就會寫到另一方。烏列爾要處理的就只有「與烏莉不太像夫妻」的部分,我希望看到更多烏列爾對烏莉的「愛」,結局的地方,直到烏列爾二話不說獻祭自己的生命以庇佑烏莉的靈魂,我才體會到烏列爾對烏莉的愛,但在此之前,除了姐弟偶爾會野個戰,基本上就真的只是一對姐弟。


  最後是留言區也有提到的,關於頻繁換詞的問題。其實我也不喜歡一樣的代稱一直出現,讀起來會有種乏味感,所以我是很支持用詞不重複的。然而在本作中,人一多的場景,尤其是洛瑪、烏莉、烏列爾、奈芭都在的場合,這個換詞就有點要命了。少年、少女、男孩、女孩,他們不都差不多大嗎?雖然對照前後文不至於看不出來是在指誰,但是當讀者不是為了找伏筆,而是為了搞清楚代稱是在指誰而需要來回閱讀的時候,我會認為這樣的敘事是不成功的。


  在使用代稱的時候,我覺得需要注意指稱者的「特徵」,比如說畫面裡有十幾個人,你要用文字去敘述其中一個人的時候不可能只說「那個女孩」,應該要限縮範圍,讓受眾知道你在指誰,而且最好限縮的範圍可以很明確地將其他人排除,只留下你想指稱的人,比如寫出「那名金髮碧眼的女孩」,那我們就會去找畫面中有金髮碧眼的女孩子,但畫面中如果有四五個金髮碧眼的女孩子,哪怕範圍縮小了,我們還是不知道你指的到底是哪一位。


  不只外貌,其他特徵也可以,比如說特殊的嗓音、專屬於該角色的口頭禪或習慣動作、獨屬於該角色配件、使用的武器、特別的衣著,甚至是該場景裡獨特的情緒,只要是能夠象徵該角色的、獨一無二的特徵,都可以用來當作指稱的素材。比如故事裡,只有奈芭與洛瑪在的場合,寫「少年」我們就一定知道就在說洛瑪,除非奈芭有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可若四個人都在,寫「少年」我們就得想一下是在說烏列爾還是洛瑪。這時應該要加上一些獨特的特徵,比如洛瑪是黑髮,烏列爾不是,那寫「黑髮少年」我們就會知道是在講洛瑪,除非奈芭有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比如烏列爾是黑皮膚,洛瑪不是,那寫「黑膚少年」我們就會知道是在說烏列爾。


  不可能是奈芭啦,奈芭不是黑皮膚。髮色還可以偷染,膚色難不成要硬曬嗎?好像也不是不行。


  總之,一個場景裡角色比較少還好說,但如果是多人play,建議在使用代稱時要加上該角色的獨特之處,這樣一來讀者看的時候會更清楚明瞭,作者寫的時候也能大幅滿足自己的換詞癖。


  呼,差不多啦。別看寫了六千多字幾乎都在寫缺點,好像這部作品很慘淡一樣,但這些都只是吹毛求疵而已,故事本身依然精彩,難看的話根本沒辦法寫這麼多。這篇因為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斷斷續續寫了很久,每一次續寫的時候印象就又模糊了幾分,因此每次都會重看,來來回回也看了十多次,我想多少還是有一點參考價值的。


  所以,碎片下要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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