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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我們來聊聊「或有事項」。「或有」顧名思義是可能有,也可能沒有。這個事項存在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前,也就是期末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可能」對公司產生損失或利益。但它確切的結果卻需要仰賴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與否才能確定,同時,這些事項公司沒辦法完全掌控。在結果無法證實之前,我們可以依據經濟資源的流入流出等可能狀況,再將它細分為或有資產與或有負債。
下面先來看看或有負債的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導因於過去事項所產生的「現時義務」,但因為只是「有可能」流出經濟資源,還沒達到「很有可能的程度」,或者雖然很有可能但是金額卻無法可靠衡量,所以才沒有在帳上認列。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這些條件有點熟悉呢?這與我們在先前的文章:估計負債與負債準備有什麼不同?一次搞懂!所提到的負債準備的條件類似,差別在於負債準備要達到「很有可能」流出資源的程度,而且金額也要能可靠估計才行。但在或有負債裡的這些現時義務還不到「很有可能」流出經濟資源的程度,又或者金額沒有辦法可靠衡量。所以這種或有負債就不能在帳上認列。譬如說公司為某個人提供擔保,這是已經存在的過去事項,公司提供擔保後,在當下就產生了一項現時義務,有義務在那個人跑路之後負起清償的責任。但由於這個人是否會跑路,願意支付多少錢,都還不確定,因此,還沒達到「很有可能」的程度,金額也無法可靠估計,所以就屬於情況一的或有負債。
第二種情況是導因於過去事項所產生的「可能義務」,注意喔,是可能義務。也就是這項義務不見得一定會發生,而是要依賴於一個以上的未來事件的發生與否來決定的,同時,該未來事件並不是公司可以完全掌控的。譬如說公司被其他公司提告侵犯專利權,被提告屬於已經發生的過去事實,但未來不見得需要賠償,有可能要賠,有可能不用賠,因此便屬於「可能的」義務。公司只能盡量提供相關證據、聘請更好的律師,但判決的結果仍然要取決於對方提供的證據與法官的心證。因此,這項判決並不是公司可以完全掌控的。這便是屬於情況二的或有負債。
由於或有負債使公司流出經濟資源的可能性較低,還沒達到很有可能的程度,金額有時候也無法可靠估計,因此,公司只要做到揭露的程度就可以了。包括揭露或有負債的性質、最佳的估計數或者是說明金額沒辦法可靠估計的原因等等。另外,如果未來事項所導致公司流出經濟資源的可能性其實「很低」,那就根本沒必要估計入帳,也不用揭露。例如,公司通常都擁有一些廠房設備,未來這些廠房當然有概率會發生火災、造成損失。只是這種發生的概率通常很低、甚至不預期它會發生。因此,在財報上就不用估計入帳,也不須揭露。否則幾乎每間擁有實體設備的公司都要在財報上列示這些或有負債也實在是不合理。
到目前為止,我們介紹了許多負債的類型,包括確定負債、負債準備與或有負債等等,有些朋友可能還是會對它們的分類感到困惑。因此,我們下面會再針對其中的關鍵特質做一次比較說明,也算是給大家做一次複習,加深印象。這些特質是現時義務、可能義務、經濟資源流出的可能性以及金額能否估計等等。
從上面可以大概歸納出,只有確定負債與負債準備才可以在帳上認列。如果是或有負債,就只能在財報中揭露而已。
下面再來看兩題是非題,再次加深印象。
一項「或有負債」,如果是「有可能」發生,金額也能可靠估計,不應該入帳。
這題是對的,首先,因為它屬於或有負債,其次,發生的程度只是達到「有可能」的程度而已,所以不應該認列入帳,只需要揭露即可。
一項「或有負債」,如果是「極少可能」發生,金額能可靠估計,則不用揭露。
這題也是對的,因為關鍵就在於極少可能會發生,連有可能的程度也沒有達到,所以就沒有揭露的必要。
在這個世界上,凡事都有兩面,有壞的一面,也會有好的一面。因此,既然有或有負債,相對地,也會存在或有資產。所謂的或有資產是指公司因為過去事項所產生的「可能資產」,未來「很有可能」會讓資源流入,產生利益,但是它依賴於某些未來事件的發生與否才能確定,同時這些事件也不是公司能完全掌控的。在定義上與或有負債類似,差別只是在於一個是可能資產,另一個是可能義務而已。
像是公司打贏官司獲得賠償、或是政府徵收土地的金額超過帳面值的部分等等都屬於或有資產。但基於保守原則,就算這些未來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很高、金額也能夠可靠估計,都不能在帳上予以認列、都不能在帳上認列。最多只能在財報中揭露它的性質與可能的金額,同時在內容說明部分也不能過於樂觀,不能刻意誤導報表使用者誤以為這項資產與利益會實現。
當然,如果這項或有資產在概率上只是「有可能」發生,或是極少可能發生,就不用在財報中揭露了,因為揭露了也只是讓報表使用者產生過於樂觀的期待罷了,對閱表者來說,不是件好事。
最後我們再把或有負債與或有資產做個簡單的比較,加深大家的記憶。從發生的可能性大小來切入:
下面同樣再來看兩題是非題,加深印象。
一項「或有資產」,如果是「很有可能」發生,不用入帳,但要附註揭露它的性質與金額。
這一題是對的,因為是或有資產,所以不用入帳,但因為發生程度為「很有可能」,所以要揭露。
一項「或有資產」,如果是「極少可能」發生,不用入帳,但要附註揭露。
這一題是錯誤的,不用入帳這個敘述是對的,但因為是「極少可能」發生,所以連揭露也不用,否則會造成閱表者的不當期待。
以上就是有關或有事項內容的簡單說明,希望有讓你聽懂。如果你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在留言區一起討論。另外,如果你覺得這些內容不錯,也歡迎點愛心、追蹤和分享喔,我是小新,我們下次見!
參考資料:《會計學新論》 作者:李宗黎.林蕙真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