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2014年時,將兩部作品"天國倒數一百天"及"純愛階段(目前方格子沒有放)"寄到多家出版社,想要獲得一個出版作品的機會。
終於,在某一天我在信箱裡看到了令人振奮的消息。
雖然很開心有被欽點到,然而當我打開出版合約內容,突然覺得這合約跟我想像中有些不一樣。
合約裡提到一次要簽訂四本,除了原有的兩本,會再給時間寫出另了兩本;所以原來出書不是一本一本簽?當然合約裡也有提到交稿日期及必要達到字數之類的;當時還想,可以把剛剛寫好的"白色薔薇"當成第三本書,第四本書就隨緣這樣。
不夠既然最後破局了,那就來說說我始終跨不過的兩個部份。
第一個,關於版稅:
1.版稅率: 1 至 2,000 冊,版稅 4%,2,001 至 4,000 冊,版稅 5%,4,001 以上為 6%。書出版後一個月內,乙方按書實際售價支付甲方首刷預付本數之版稅。2.首刷版稅:首刷預付 1,000 本。
關於這個部份真的是要相信自己可能賣出那麼多本書,不然就只能喝西北風;因為我是以中篇書籍為主,暫訂以一本129元定價的書,換算4%大概是5160元(首刷1000本)。
作家們原來都過著右手假裝不愁吃穿地寫作,左手卻五斗米折腰幹勞活的日子。
第二個在意的,關於宣傳活動:
1.甲方同意無償配合乙方安排行銷宣傳活動,包含電視節目、廣播節目、報章雜誌專訪、書店通路演講等,並提供書籍作為贈品,贈品部分不計入本著作之銷售量。
當時心想,我醫院輪班人手都不夠了,哪還有時間去出席宣傳活動;而且無償配合的話,出版社如果要我上山下海(誇張了),是不是都需要配合?需要提供書籍作為贈品,是要自掏腰包多少才夠?說到底,我有辦法不顧一切只為了自己這個年少的寫作夢嗎?年紀逐年加大的我,早已失去了勇氣跟自信,覺得自己應該辦不到就是了。
就這樣mail來mail去討論了許久,,最後可能因為我實在太難搞了,最後就收到這樣一封信,再來就沒有下文,我想這是宣告出版機會破局了。
所以現在其實對出版社的合約有點陰影(說的好像還會有出版社給妳機會這樣,雖說可能別家的合約也是這樣),但萬一是這樣的話,當年應該衝動簽下去就對了啊!
人生不能重新來過,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