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診所開業牽涉身份核定、診所設立、文件送審、現場會勘、健保特約等多個環節,資料送審、健保特約、招募、採購、談合作……流程繁多且細節眾多。
以下將開業流程分為兩大部分,分別介紹【診所設立準備】以及【健保特約】的辦理步驟與注意事項。
在辦理開業前,必須先做好一些前期準備,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一)、資格要求:開業的牙醫師必須完成 PGY 訓練,且通常要求具有至少兩年以上的執業經驗。
(二)、公會入會:根據診所所在地,先加入當地牙醫師公會(如臺中市牙醫公會),並完成會籍審核。取得入會證明後,再辦理「登記開業醫師」等相關程序。
(一)、不可重複:依據法規,同一縣市內同業的診所名稱不得重複。可至健保署或公會網站查詢,避免與現有診所重名(例如臺北市內不得有兩家名稱完全相同的診所,但不同科別或分別登記的可另作區分)。
1、地址限制:同一地址僅能設立一間醫事機構(診所、藥局、醫院)。若同一地址內有其他營業單位,出入口必須獨立,不能共用。
2、土地使用與建築許可:確認所在地的「土地使用分區」是否允許設立診所,以及建築物使用執照上的用途是否符合要求(必須為「G3 類診所」或符合申請免辦變的條件)。
1、平面設計圖:根據「醫療機構診所設置標準表」,規劃內部空間,特別注意診療室、X光室、候診區、消毒間及緊急出入口的位置。
2、裝潢注意事項:裝潢前應與設計師、消防技師、建築師充分討論,確認圖說無誤,並事先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竣工驗收。特別提醒:室內裝修必須符合消防法規,否則可能因圖說不符或審查不過而延誤開業進程。
1、採購與招募:同步規劃 HIS 系統、診所所需器械耗材採購、員工招募及勞健保安排,避免開業後因後續作業不足而影響正常營運。
2、其他協議:與廢棄物處理公司、市話及 WIFI 服務提供商等簽約作業也應同步安排。
1、文件整理:以臺北市為例,申請開業前需向公會及衛生局提交資料,包括:
2、現場會勘:送件審查通過後,主管單位將安排現場會勘,負責醫師必須親自到場,確認現場設施與申請文件相符。全部審查及現場會勘通過後,即可領取開業執照,正式啟動診所營運。
取得開業執照後,進一步辦理健保特約是牙科診所營運的重要步驟。根據規定,開業核准日起15個工作日內必須完成健保特約簽約,否則給付起算日可能延後。流程如下:
辦理步驟:領取開業執照後,先至所在地區國稅局申請統一編號,統一編號是銀行開戶及健保特約辦理的重要前置條件。
網路預約:至診所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網站預約健保特約簽約時間。預約後,業務組會在預約日起三日內與您聯繫,確定最終簽約日期。
在健保簽約前,利用預約期間同步辦理以下事項:
(一)、銀行開戶:到指定金融機構開立健保聯名帳戶(需先取得統一編號),以免影響簽約流程。
(二)、健保醫療網路 VPN 申請:填寫『健保資訊網申請書』,並洽詢中華電信或依健保簽約窗口指示辦理 VPN 連線申請。
(三)、醫事機構卡申請:向醫事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醫事機構卡,可選擇衛生局臨櫃辦理或透過公文函送方式提交申請資料。
(一)、簽約生效:依健保署規定,在開業核准日15個工作日內完成健保特約簽約,即可回溯至開業日計算健保給付。逾期則以簽約當日起算。
(二)、投保申請:簽約時可同步申請健保投保,需至健保署網站下載並填寫申請表格,完成後送件至主管單位審核。
(一)、各項同步作業:部分作業如 HIS 系統導入、器械耗材採購、員工勞健保投保等亦需在健保特約辦理前同步規劃,確保拿到開業執照後能立即進行正常診療與報銷申請。(二)、文件準備:各項申請文件應逐頁加蓋印章並確認與正本一致,避免因文件不全或不符而延誤審核進度。
牙科診所從設立到健保特約的整個流程雖然繁瑣,但只要依據上述步驟,分階段、分重點進行規劃與申請,就能有效避免疏漏與延誤。能夠為您的診所開業之路提供實質參考與幫助,祝您開業順利、業務興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