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開會或是會勘需提供專家學者出席費用時
處理流程如下:
事前動支簽可以跟你的開會通知單或會勘通知單一起以簽稿併陳方式處理
簡易版的簽格式:
簽
主旨:有關113年度OOO會議委員出席費用動支案,請鑒核。
說明:
一、依113年0月0日OO字第1130000000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二、本案所需費用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總計新臺幣000元整(委員0名 x 000元),款由本局主管113年度「OOO-OOO-出席費」項下支應。
擬辦:奉核後,辦理委員出席費用動支事宜。
會辦單位:會計室
開會或會勘當日請出席委員簽到表簽名之外要另外簽一張領據
先打好印出讓委員簽名
參考格式:
領據
茲收到OO局113年度OOO會議委員出席費,計新臺幣000元整。
領款人:______
身分證:______
地址:______
中華民國113年0月0日
最後,開完會就把領據正本+委員存摺影本+動支准簽影本一併送核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