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今日(2月1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
離岸風電R3.2(3-2期)獲配的5家開發商,在2024年11月11日全數向經濟部申請簽約,其中已有1家完成簽約,其餘4風場均於本部規定補正期限,於今日全數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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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招標情況?
關於各界關心的後續招標情況,官方新聞稿內並未多加闡述,像是:
- 3-3期時程:3-3期招標時程尚未透露是否在2025年舉行。
- 3-3期規則:在國產化不再強制要求後,應會重新設計一套機制,但如何調配權重(如併網時程、財務能力、技術能力等)尚未有答案。
- 3-3期容量:經濟部先前(2024年8月)表示,3-2期總容量上限為3.6GW,此次分配2.7GW,待簽約截止,即會計算實際剩餘容量,併入3-3期選商。照此,3-3期應會有3.9GW的容量需招標。但是在2035年的離岸風電目標規劃中,可以看到維持「2031-2032預計照原先規劃一年1.5GW、釋出3GW」,因此到2032年裝置目標13.9GW。3-1、3-2期剩餘的容量是否就不再進行招標了?並未給予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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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動風場示範計畫尚未公布其去留,但應該是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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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這篇新聞報導(會員制)也指出,開發商關注的3-3期選商規則與浮動式風場沒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