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1
不幸的,這故事的開頭有點悲慘,不,是很悲慘。
至少對我來說。
這悲慘開頭的發生,遠遠不是我的錯。我對烹飪就是沒天分。一個人對一件事情沒有天分不是罪過,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就像籃球上帝麥可喬登是灌籃高手歸灌籃高手,當手上的大球縮水成棒球時,他也沒轍。
比如說上個月好了,當烤箱裡的全雞炸開的時候,我記得媽咪的脾氣也炸開了。
又好比上上個月,鍋裡的香煎牛小排焦成臭煤炭時,我記得媽咪的臉也臭掉了。
我說媽咪,別那樣對我,我沒轍的事情妳有轍,妳沒轍的事情我有轍。
C'est La Vie。
所以我盡量讓自己平心靜氣,打算以幽默輕盈的態度處理眼前的一團混亂,儘管我不清楚光靠我一人是否能處理好。
「噗。」
熟客一,挑嘴王,將一道嘔吐弧線射向吧檯的半牆面,臭氣四溢。
「幹,妳娘咧?快來救本大爺。」說完遺言,挑嘴王不支倒地。
熟客二,貪食女,正在廁所裡處理不吉祥的肚子,因為門板裡的哀號聲若隱若現。
熟客三,竹竿弟,用冷感的迷濛眼神看了看我剛端上的餐點,連叉子都還沒碰,就將餐點倒入垃圾桶裡。
「知道妳忙,盤子丟水槽。」竹竿弟將盤子餐具扔進水槽,乓啷啷。
「謝謝你喔,還真貼心喔。」我回了個無奈的假笑。
故事,就這麼「幽默」地從我家咖啡館開始了。
關於咖啡館的名字,並非刻意抄襲我家牛排,因為它真的是我家,一樓店面,二樓住家,另外有趣的是,我年紀多大,我家咖啡館它就多大,它的年齡正好跟我一樣,二十年老字號。
咖啡館的老闆娘是我媽咪,我常叫她姊姊,頑皮地害客人誤以為。其實我最常叫她Liza,理莎,她名字李沙的音譯,我曾說Liza妳的名字怎那麼俗擱有力,她說她是在阿拉伯沙地出生的。我不是在咖啡館出生的,卻被理莎取名叫李啡啡。同樣俗擱有力。
事實上,媽咪才大我十五歲,我會叫她理莎是因為看了宮崎駿動畫「崖上的波妞」之後的感動,小男孩宗介直接叫媽媽理莎,這種不拐彎抹角的親暱感太令我嚮往了,剛好媽的中文名又叫李沙,我就這麼借花獻佛了。雖然這樣親暱的直稱不諱,令我常接到老一輩客人的皺眉干擾,但我管他的。
媽咪說我早該這樣做了,記得我剛開始叫她理莎時,她竟露出二十歲的靦腆笑容。
我家咖啡館位於景美夜市,寫著景美商圈的綠色牌子那條巷子裡,我們沒有招牌,因為生意好到不能掛招牌,據理莎說,我小時候不是這樣子的,招牌特大塊也沒用。
即使沒有招牌,大家知道我家,大家聚在我家。
大家也非常清楚我家的頭號秘密──理莎烹調的料理世界一絕,啡啡泡煮的咖啡天下無雙。
反而想之,那就是客人間淵遠流長的尖酸口頭禪了……
「理莎煮的咖啡不能喝,啡啡煮的食物不能吃!」在場大夥異口同聲。
「沒辦法啊!今天理莎同學會,她要去見她的老情人,這是緊急且重要的事情,要優先處理,你們就不能將就一下我的廚藝嗎?」我一下委屈,一下威脅。
「辦不到!」
「騙錢!」
「妳就不能找個臨時廚師嗎?誰都好,就是不要妳!」
「啡啡,妳的手,是不能碰廚具的。」
「幸好我今天只喝咖啡。」
「啡啡,妳還是滾回咖啡星球吧,煮菜星球是很危險滴!」
面對客人們的冷嘲熱諷,我只有無奈的份。
不一會兒,客人走個精光,只留下一堆杯盤狼藉,和肯定會塞爆廚餘桶的廚餘。
還留下一個目瞪口呆的小助手。她是新人小魚,我把她封為我的咖啡特助。
我剛之所以說「我不清楚我一個人是否能處理好」,不是故意忽略小魚,而是今天是小魚工作的第一天,而且她本來是個嬌嬌女,因為跟家人吵架,才決定自己搬出來獨立生活,今天我努力教她一整天,她還是只會洗碗,太複雜的事項似乎會殺光她的腦細胞,比如說點餐之類的。
小魚應徵的是長期正職,我今天問她要不要搬到二樓跟我還有理莎住,她點頭說好,這是我的留人策略。
小魚雖然有點不成熟加任性,但那努力學習獨立的樣子,令我很感動,而且重點是小魚很可愛。
「啡啡,這一團亂,要怎麼辦,我在家裡從沒打掃過耶,都是歐斯曼在打掃的。」小魚一臉惶恐與無助。
小魚有聰明的一點是,今天她聽我聊天提到老闆娘時都叫理莎,她對我的稱呼就從啡姊改口成啡啡了。
「小魚,在這裡,妳就是歐斯曼。」我一臉正色。
小魚委屈地嘟著嘴圈,過了兩三秒,終於鼓起勇氣看向掃具間。
「擔什麼心呢,每個人都有第一次學習獨立的時刻,況且我會教妳呢。」我大力拍拍她的肩膀,給了個補充信心的表情,我是比較男人婆一點。
「謝謝妳,啡姊!」小魚依賴地抱緊我,她的音調似乎很感動。不過,為什麼突然又姊了……
我跟小魚拿清掃工具開始處理一切髒亂,小魚處理嘔吐物的時候,閉緊了眼睛,我說我來好了,她似乎不想要被我看輕,拖了又拖,且身體離得遠遠的。
我則去處理滿是拉屎的馬桶,我覺得太誇張了,我煮很爛歸煮很爛,我又沒加瀉藥。
這就是人生啊。我有緊急事情的時候,理莎一個人在店裡坐鎮,當然理莎有要事在身的時候,我相對也要獨扛大局。
人生總不能為了做生意賺錢,就忽略一些情感上很重要的事情,比如說,見老情人同學那種(笑)。
理莎滿面笑容推門進我家。
然後理莎稍放笑容,似是默哀一下這場悲劇,然後笑容又浮起來,似乎表達得了吧這就是人生。
「理莎,做那件事了對吧?」我微笑且肯定地看著理莎。
「天啊!妳在我身上裝監視器?」理莎裝驚訝道。
我真的覺得理莎可以去演戲,超愛演的。
「妳滿面春風的笑容太明顯了!」
「妳不是才二十歲嗎?」
很多人都說,我們的對話根本不像母女,像姊妹、像朋友,我很想告訴他們,理莎根本就是個老女孩罷了!
「不是『才』二十歲,是『已經』,可能是我影集看多了吧。」
我也很訝異我猜到了。
我跟理莎有個很好的默契,就是其中一個人辛苦鎮守咖啡館的時候,另一個人就要在外面玩個樂開懷,這樣回到家才能把快樂分享給辛苦的那一個。然後,努力試著不能對彼此有愧疚……
小魚突然跳跳跳跳到我們身旁,理莎早在面試的時候就給了小魚很棒的親切感,而且理莎根本就沒有老闆娘的架子,她常常少根筋,相較之下,我覺得我比較像老闆娘。
「我比較想知道,如果只有理莎姊姊在的時候,會是什麼樣的情況?」小魚忍著笑。
果然是愛玩的嬌嬌女啊。
面試完的那時候,理莎向小魚宣布了唯一一條店規,就是要叫老闆娘:「姊姊」。
「不是很好想像嗎?!就跟啡啡反過來啊!」理莎理直氣壯,又在演戲了。
善於演戲的理莎開始手足舞蹈情況劇的片段。
一人分飾多角。
理莎飾演的熟客一,挑嘴王將褐液弧線吐在吧檯牆上,並說:「這是洗腳水嗎?!」
理莎飾演的熟客二,貪食女照樣在廁所處理不吉祥的肚子,貪食女的腸胃真的很敏感很脆弱。
理莎飾演的熟客三,竹竿弟冷冷走向吧檯,將咖啡倒進裝滿洗碗水的水槽,再把杯子放進去,面無表情說:「歐巴桑,我幫妳把強酸倒進洗碗水了,妳戴手套將盤子拿出來沖一沖就清潔溜溜了。」然後冷冷離開。
理莎演到竹竿弟的時候,擁有高笑點的我突然笑了一下,那冷峻機掰的書呆子表情,真是一模一樣。現在的國中生,真是太不討喜了,盡說些刁鑽古怪的話。
然後,今天第一次看小魚笑得那麼開心,她居然噴了淚。
小魚問我,都不覺得好笑嗎?我說,我早就對耍寶媽咪免疫了。
故事,就這麼在我家咖啡館種下了。
二○一一年,寒假,我大二,剛滿二十歲,是首投族,明年就可以選總統了。
然後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弔詭?
為什麼那些熟客明明知道「理莎煮的咖啡不能喝,啡啡煮的食物不能吃」的道理,卻還是點了?
那是一種長期培養的習慣,或許是一種叫做親切感的獨門祕方害他們非吃不可。
因為這裡是「我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