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會貪婪?一般人多多少少都會貪,只是程度上的不同,為什麼? 因為謀生真的很辛苦,大家努力一生就是為了生活無慮,非常的辛苦。所以遇到了可以貪的狀況時,通常都會順手貪了。
大貪小貪都是貪,沒有區別,為什麼這麼說?我們常常聽到高官貪污的數字好驚人,就怒罵他怎麼敢貪這麼多? 我會回答你,當你做到那麼高的官,你也會如此,你現在只是職位小,只能順手偷文具原子筆回家,因為你沒有貪大錢的環境,現在如果你有貪小便宜的習慣,哪天坐上了高位,有了順手貪大的的環境,你就順手貪大條的。
貪,是一種不知足的反應,是一種心態,是一種意識狀態,可能是先天個性,也可能是後天學來的。
貪,太普遍了,大部分的人都會,程度上不同而已。就是一個普遍的人性。
所以法律也來規範一下,因為牽涉到公平正義,法律訂了一些標準,太貪了就要處罰了。
法律規範不到的怎麼辦?就依個人的標準了,多吃一碗飯算不算?東西賣貴一點算不算? 真的又是一人一套標準了。拿公司的文具回家用算不算? 出差時多報一些公帳算不算?
貪,這個形容詞,也是一個相對的標準,沒有絕對性,我仍然視它為一種意識狀態,是動態的,視狀況變化的,普遍存在的。
貪,既然是一種普遍的人性,當然會被拿來利用,詐騙集團就是利用人性的貪婪一步一步的讓你走入他們的陷阱。詐騙的人是貪,被騙的人也是因為貪,真巧啊!
貪,既然是一個相對的標準,一定會和情緒掛勾,重點就在這裡,貪,往往會觸發別人的(或自己的)負面情緒,你就必需去處理,這才是問題。
法律規範的貪,就讓法律去解決。非法律的貪,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延伸出來的情緒你處理的來嗎?因為貪婪結果造成更大的損失可以接受嗎? 最根本的還是情緒在做怪。
結論: 貪婪是不知足,不知足是二元的思維,所以根本之道還是要去模擬一元,知足就是一元,讓自己少一點貪婪的慣性念頭吧。
(如果一個人起了貪念,也不會造成情緒的波動,我也無話可說,但真的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