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空心二胡
今天臨晨談到技術面的問題,我們接下來就談談類型小說的問題。
就如第二篇所言,一般來講我不建議多看所謂“驚悚類型”的電影,因為其實驚悚有很多面向,但是很多初心者因為對驚悚的了解很窄,以為只有被追殺才是驚悚,才會導致大部分的人對驚悚的認知是這個樣子。
但是作者要知道的是“驚悚只是一種心理狀態,它不代表一個創作的類型”,意即“只要讓人忐忑不安的類型,其實都是驚悚”。像一般常說的“諜戰小說”就是“政治驚悚”或“軍事驚悚”類型的題材,他有殺人魔追殺嗎?沒有。但是這些故事確實會讓你覺得緊張,覺得刺激,所以我們才說這些不見血的故事也是“驚悚”。
當然還有比較內心的心理驚悚,例如《沉默的羔羊》本身就是一個心理驚悚的典型,所以我們才說這些東西驚悚。
所以如果真的有寫作者真的很想要寫一般我們通常所說的驚悚小說,你應該對於這類小說要有比較準確的定位。因為這些創作發展到現在,已經脫離最原本的驚悚,有的時候甚至還會讓你覺得很熱血,很有“革命情感”,而未必會讓人覺得恐怖。
因此,如果我們真的要寫這麼大眾的題材,我認為做功課是必須的。或許你更應該去多方面研究這領域的創作,找出它們的共同性以及找出自己的獨特性,才能寫出既通俗又能讓人覺得很過癮的作品。
不過我的建議是,如果你想要寫這樣的作品,你要思考的點不是側重於什麼“人性”還是什麼大道理,而是你要有計劃,你要讓人覺得很過癮,這樣才能產出真正精彩的作品。
至於那些大道理只是在你劇情進行時“順便”帶出來的部分,所以不要太花時間在這些大道理上面,因為這種通俗的東西其實沒有讀者會想了解什麼人性黑暗之類的,所以你就盡全力將劇情寫得精彩就好了。
寫到第三篇了以後,我覺得很多寫作者都有一個迷思,就是會把很多東西加在故事裡,而忘記自己的目的是什麼。可是寫作這件事情它激發的是讀者的想象力,所以與其過多琢磨什麼大道理,不如我們思考如何透過文字就能達到恐怖電影的效果。
不過有一種心裡是作者在創作時候必須要維持的,就是你確實要把寫小說這件事情當做是“拍電影”;當做是“大作”,你才會重視你的作品,你才能愛你的作品。常常有不屑網路寫手的人覺得這些文手自以為在寫什麼大作,但是如果你不夠愛你的作品,你的作品就一定很難出彩。
也許不是人人是溫子仁,但是我們要把自己當做溫子仁。只有抱持著“我是溫子仁”的心理,才能把自己的作品寫好。一旦你能夠愛你的作品,以你的作品驕傲,並認真把作品寫好,那麼接下來要寫出更精彩的小說,就不是難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