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性中,「貪」是最為傷腦筋的,極少人可以克制。尤其是生活在這個委實存在太多誘惑的花花世界,於至許多抵抗不了迷惑的人動不動就會萌生貪念,即使明明知道是不好的行為,也照做不誤。為了當下的私利,寧可小貪(大貪更不得了),也不思量來日會招受到什麽樣的果報。或許有人不信因果,說自己已經「貪」了這麽長久,不見有任何的報應。先别把話說得太早,因果這東西很玄的,沒聽說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立即全報。」善惡到頭終有報,早來遲來的事。信不信,等著瞧。
也順道提一下,我看到很多在創作平台上發表作品的作者喜歡一稿兩投,甚至一稿多投。其實這也是一種貪,貪自己的作品能夠有更多爆光率、貪可以獲取更多人讚賞、貪贏得美名……再說,一稿多投這種行為基本上已經是不道德,違規寫作原則,身為寫作者又怎能明知故犯?除非發佈的是其他語言的翻譯版又另當别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