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從上大學的時候開始,對於一些夜生活的幻想就慢慢淡出我對生活的想象,一來是我從20歲變成Agosexual了以後我就沒再去幻想那些瘋狂的夜生活,二來是當時四技(也就是高職生的“高考”)失利讓我很挫折所以覺得自己沒資格去想這些事情。
我對於像PUB以及各種很直男的餐廳或夜店有不好的感受,起源於2014年的時候發生了
薛貞國命案,也就是俗稱的“夜店殺警案”以後,我對於這種場所沒有什麼好印象。雖然我身為設計生對於這種場所的看法本來就很保守,但是會有這種感受有更多是因為我爸就是鴿子,所以我對於這種會公然殺警察的人群以及場所會感到很大的不滿。
所以現在要我對這種場所評價?以我膚淺的價值觀來看,我不懂為什麼有些人會覺得進出這種場所是很了不起的事情,才會有人拿自己上PUB來優越一些比較傳統或者是比較沒那麼有性吸引力的女孩子?
不過對於PUB的想象,我在青少年時期確實是蠻嚮往的,因為當時一直被認為沒有性吸引力,並且整個社群因為這一點而影響了對我的態度,所以青少年時期我一直很想要證明我有性吸引力,就對PUB文化很嚮往;但是到了我真正可以去PUB的年紀了以後,我反而寧可在家裡當肥宅,一邊吃零食一邊看書,而不是想辦法讓自己瘦下來,或者是用一種很讓異性慾望的態度去那些根本讓人覺得很討厭的場合,因為我不覺得我需要自尋煩惱。
所以為什麼我會覺得這種聲色場所讓人討厭?是因為這些場所本身要服務的對象就只有男的,所以才會對女顧客的穿著以及身材特別苛刻。關於這部分也是聽聞一些女大生的PUB經驗,我才知道原來這種場所這麼讓人討厭,例如嫌棄這個小女生身材很差不漂亮之類的(還不用說她們本身還算是頗有姿色的人),當然更不用說我偶爾會在新聞以及部隊的叔叔阿姨們口中聽到一些聲色場所的犯罪事件,所以每次經過這種場所,我都不禁覺得能逃離多遠就有多遠,也不要碰這個人任何一根寒毛就好。
我覺得很多人會認為我在歧視夜生活產業以及夜生活的人,說我倡議反歧視還歧視別人,對於這個問題我必須要說……對,我真的蠻歧視的,因為它塑造一種其實也在歧視女性的氛圍,才讓我覺得很討厭。
我沒有想要說圖書館比較優越的意思,因為這兩者能比嗎?因為你能在PUB看到有人圍毆警案,但你能在幾家圖書館看到有人圍毆警察?所以也不要說我覺得PUB很討厭,一個訴求對象只專注於短暫狂歡的男性而不是廣泛全人類的一個產業,本身就會有很多問題產生。
所以我在我的大學時期,我沒有實踐我在青少年時期對於夜生活的幻想,我當時的生活很簡單,只有在山下吃價格中上的餐廳我就很高興了。雖然很多看我不爽的人常常拿這一點說我很奢侈,但是我有時候會覺得簡單的奢侈其實不是奢侈,而是一種幸福的累積,因為像我們學校山下那種“競爭”的環境,經常有很多餐廳做了沒多久就收山。而果不其然,我在過去常常光顧的餐廳,現在都不知道收到哪裡去了,所以對我來說抓住那些隨時會走掉的東西可能比短暫的刺激和快樂還要有意義,因為至少我不會為了要進入某個門檻而討好我自己也不喜歡的人。
話說到最後,如果要我給這種場所什麼評價?我的評價當然還是不好的。但是我在畢業前最後一個學期的時候,有聽一個攝影師的演講,他有幫很多夜店的大咖DJ拍攝過很多宣傳照,而且這些DJ不只有才華也懂得將自己包裝成像巨星的樣子。縱使我不喜歡什麼夜生活,但是從這些宣傳照可以學到一些東西,就是儘管我們有自己的價值觀,但生活始終是生活,重要的是我們應該要把自己做到最好,而不是活在泡泡幻想中搞些有的沒的。
因此無論怎樣,認真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吧!所以從今天開始我們就做一個能把自己做好的人,因為只有當自己做好了,我們才知道自己怎麼過生活,而如何過著一個充實並快樂的生活,也只有自己準備好了,我們才能達成這些。畢竟也只有做好自己了,我們才能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