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
〈高潮治癒了她的失眠,我卻睡不著了!〉我幾乎憂鬱了一整個星期,雖然我常常會切入憂鬱模式,但寫小說的時候我分得出來我是為了什麼憂鬱,大概是因為進入了某一個角色的情境,想要去揣摩那樣的心情而導致我待在裡面太深刻。
(怎麼寫著寫著,像在替這些可能被我結集成短篇小說集的書寫序?好吧,不是可能,把它搞成小說集是我的目標。)
小說創作者的故事裡,一定有一個角色或是某一個路人是自己。意思是,不論寫出什麼樣的故事,你不是主角也會是故事裡的旁觀者、敘述者,你必須感同身受自己故事裡的角色他們的心情。有時我就這麼入戲太深到憂鬱的境界,而所謂的憂鬱可能也不過就是在主角的情緒、情境裡,玩著角色扮演的遊戲。
在某一個奇怪的情境裡的某天,我突然想要成為演員。當時我想,人生這麼繼續下去,有時候會感到「無聊透了」,但人又不可能突然說想轉換身分嘗試新的人生就立馬轉換,那麼「演員」應該是個新鮮有趣的職業,也許早二十年閃過這個念頭,我會去考個什麼演員訓練班也說不定!
但畢竟人生走到重來太累,去完全不同的專業領域發展會有點吃力的年紀,竟恰好冒出「寫小說」這個念頭,等到自己真的開始敲著與以往寫故事時不一樣情境的字,才發現原來說故事的人需要一點角色扮演的功力,去揣摩各種不同的心情、語氣,去面對不同情緒的轉換,去觀看各種不同的場景,才得已稍稍描寫出一點點還算能讀的故事。
在那裡面,我的思緒常常倒帶回某一個時期的我,試圖想從曾經在我腦海裡的所有情節裡,抽出幾個可以拼湊故事的元素。但最常發生的事情不是將自己的故事擺放在自己說的故事裡頭,最常發生的事是:為了拼湊完整的故事,常常需要換個位置書寫另一個與自己完全對立的角色。(這裡的「自己」,不是「我」,而是「寫作者本身比較慣有的思考模式」。)然後會發生這世界上常有的無能為力之感:「你理解對方的痛苦,但你本身也痛苦,而你不知道應該要犠牲自己成全對方,或是成全自己傷害對方。」你才會發現活著常常在當下以為自己曾經那麼多的退讓都不是退讓,成全也都不是成全,甚至連理解或愛,都那麼微弱地,不存在過!
我幾乎是用最快的時間把
〈寫給海兒〉這快五千字的簡短小說用四個小時寫完的。(或者日後應該把它加量到一萬字。)因為那裡頭有太多我當時過不去的情緒,如果用散文寫會太抑鬱又太露骨的話,那麼就寫小說吧!
我花了一星期寫〈高潮治癒了她的失眠,我卻睡不著了!〉每天醒來必然的要一修再修,不斷地讓它故事增長,也讓我在那許多高潮愛欲的情節中,感受那些對於愛的渴望,對於欲望不斷高漲,但還是必須專注於鍵盤、故事、人物,以及那裡面交纏不斷的靈魂與肉體。
我還有一篇不知為什麼寫著寫著就破三萬字的微小說(笑,不小心從微小說變中長篇。但還沒寫完)我從開始寫的第一天就知道它得往心裡的深處探去,寫得極其痛苦的回到了青春年少,進入故事裡每一個主角,想知道究竟在哪一個人與人的關係中,是不是漏掉了什麼?如果漏掉了,現在再補上,會是什麼樣?
寫
〈才華〉時,我甚至進入那個秋天的一個傍晚的記憶裡。我看著她日記上寫的,突然產生一種:「我該要走了。」的心情。我將許多我聽來的、我經歷的、我看到的故事,再次轉換成我筆下的故事。
有時,不甘心故事發展就這麼千篇一律,想進入故事裡竄改什麼,卻常常發現生命的過程中,如果不依著定律而行,常會產生那種在電視、電影、小說裡有過的感覺:幹,最好都可以這樣啦!現實生活你最好能言樣啦;有時,想隨著心走出一種自己期待的結局,卻怎麼也說服不了自己,那樣的情境裡能擦出那樣的火花;更有時,想隨手祝福故事中的主角一世的相愛或是一輩子的相守,卻往往只能將故事停在那個愛情剛開始的時候。
最後常常在故事裡想要懺悔或感嘆什麼,卻又發現角色扮演的時候,最難的就是待在那裡什麼也不做,任由自己宰割主角的情緒,然後再讓情緒反彈回自己。
如果寫小說是一種角色扮演,而我常感到憂鬱不已,通常都只是我入戲太深而已!
20210521。高雄。沒圖(不爽找,跟自己不爽)
一直在聽這首曲子:
竟然略過應該要呻吟一下的520。這個不管過了多少年的日子,只要有人提起這一天,我都會想起與初戀情人互相許諾時的激動,以及也是這一日的分手,在我的心上刺進再也不想醒來的刀,再回想前兩年的520。但且放心,每年都有人提醒你這一日,以及用以提醒那年的青春愛戀。
至於
寫這個帳號的小說,又是轉換另一個角色扮演。(話說,「人設」應該就是角色扮演吧?我老聽不懂現代人的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