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自己的個人account寫過這一篇文章,現再放到這裡。)
人生中,除了父母、身邊的長輩和朋輩,對我影響最深的有兩個人:耶穌基督和黃子華。
黃子華是一位擅長棟篤笑的藝術家,這二十多年來,他的棟篤笑錄像,沒有看過幾百次,也有一百幾十。棟篤笑的內容中,有不少的金句,也有對香港時局的獨到見解和準確預測。在香港人中,把黃子華稱為「子華神」、把他的棟篤笑內容奉為聖典的,屢見不鮮。
作為一個基督徒,其實我對黃子華並沒有一絲崇拜,只是對於他慎思明辨的能力感到佩服。
黃子華在大學的時候修讀哲學,也曾經在教會團契打滾了好一陣子,只是因為有一些東西想不通而選擇不相信耶穌。我所不一樣的是,我選擇了「舉手投降」(surrender),向耶穌基督承認我是一個罪人,我需要祂,接受祂作為我的救主。
然而,他有基督徒值得學習的地方。他在台上的慎思明辨,也是護教者經常需要做的,只是大家所秉持的信仰基本不一樣。提摩太後書2:15中,保羅這樣鼓勵提摩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做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如果以神的救恩和耶穌基督的話語作為正意,慎思明辨並不是保羅所反對、一般的「言語爭辯」(提摩太後書2:14)。盲目亂解神的話語,或者是人云亦云並不加思考,並不是神所樂意見到的。
只是,話說回來,喜歡黃子華的基督徒們,你們喜歡的是什麼?是他本人嗎?是他的道理嗎?還是他所用的辯論技巧?如果以他的話蓋過聖經的教導,奉為聖典的話,這樣便有禍了!「⋯⋯要遠避世俗的虛談,因為這等人必進到更不敬虔的地步。 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提摩太後書2:16-17上)
基督徒對一個人出於佩服並不是錯,但是總要有一個清晰的定位,而不是單純的崇拜,把聖經的學習都忘記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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