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因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全國各級學校停止到校上課,改成線上教學,老師的上班時數,多了原來的兩倍,並且教育部規定,教師不停班,改採彈性教學,如學生都未到校,老師與學生都採線上教學,但一有學生到校,老師必須也來學校,除非有特殊情況者。
全台灣已經進入三級緊戒,如此嚴峻的情況之下,教育部的緊急措施,只把學生的命擺第一,老師的命不是命嗎?
並且班級導師因應線上課程,無法現場指導,所花的時間、精力都是原來的兩倍,幾乎一整天都待在電腦前教學、關心孩子,每天還得寫教學紀錄,編輯適性教材,超時的部分,有人要給老師加班費嗎?
但有一名學校教助員因應教育部政策,屬於無法請假,但家中有12歲以下孩童,能夠請防疫假,但還一直來學校上班,家中小孩是同一個工作場所學校的學生,因此把學生帶過來,符合規定,但不符合道理。
因大部分的學生,都因為疫情待在家裡,因此教助員沒有要照顧的學生,把家中孩子帶過來,就丟給導師照顧,坐在旁邊看研習影片,導師也為了配合教育部規定,只能到校教學,也不能違反教學倫理,依然用心的一邊實體教學一邊線上教學,所以,老師只是沒有權益的保母嗎?
疫情嚴峻,身為台灣人民,要全力防堵疫情擴散,教育部分不能停歇,每一位老師都在改變教學方式,每間學校為了配合教育部,都有不同的措施,應該將家中有在12歲以下孩童可請防疫假的部分,快速推廣,並且保證請假者權益,不應造成漏洞,本末倒置成為防疫破口,增加外出染疫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