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倖存者莎蒂絲主動與加害人湯姆聯絡,繼而相約見面,在對彼此坦誠的前提下,藉著重述十六年前的事發經過,不斷的對話,理解到此事對雙方在生活及人格上巨大的影響,一起尋求從性侵事件中解除心靈枷鎖的方法,重新為自己的人生定位,共同寫下了《寬宥之南》這本書。
原諒從來都不應該是對受害者的期待,莎蒂絲千里迢迢地赴約,「因為不管他值不值得我原諒,我都該獲得平靜。我是為了自己這麼做。」自我賦權、撕下汙名標籤、脫離受害者的身份,翻轉原諒的本質,才是莎蒂絲此行的意義。湯姆則是畏懼被他人發現強暴犯的標籤,選擇逃避責任,直到願意坦承暴行、正視自己的軟弱,在矛盾糾結的人生歧途上才能放下內心的譴責,重現人性的正面價值。
《寬宥之南》意不在提供一套和解的範本,而是強調:唯一能阻止性侵的人,只有施暴者。性暴力並不只是女性議題,不是單憑女性的自覺和能動性就能防止,而是人權議題,男人更不應該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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