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相信女人自己內心的聲音,只是這爛瘡以為拿塊貼布把它封了,牙一咬日子就過了,但是這種只有賺錢沒有生活品質的日子年復一年,始終沒有改善過,伴隨而來的是爭吵、緊繃、一觸即發的情緒,最令人感到焦慮的是孩子的行為有復刻他爸爸的傾向,於是鐵了心掀開傷口,勇敢的告訴他:我要離婚!提出這樣的要求,自然是被那沒肩膀、沒責任,又自以為是男人給破口大罵,他常說他中文不好,但在我看來在吵架爭辯這一塊兒,他倒是承襲他父親語言學家的名號,一點兒都不輸人,話雖說得頭頭是道,卻是句句在合理自己的無能。
跨出這一步後我步步為營,每天都思考著我一定不能上法院,但同時必須爭取到撫養權,也許冥冥之中菩薩憐憫我,讓我在家人的支持下,順利解脫。
口口聲聲說他有多麼為孩子著想,質問我做這個決定有想過孩子、問過孩子嗎?當我問他:律師說有要寫贍養費嗎?他的回答是:我現在也沒這個能力。當下我立即傳Line給律師說:算了他也拿不出錢,寫了也沒用,律師本想再說還是寫上去,不請求也沒關係。我說:算了,趕緊簽一簽字就好,我什麼也不需要。
離婚還要開車載他去事務所、律師費自己出、我可能上輩子欠他很多錢才會如此下場,總之順利辦完程序的那一刻,我才真正relea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