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閣之愛」與「執法之死」
死刑是一個爭議性的議題。
其哲學性根源在:人,有沒有權利剝奪生命?因為生命是上帝賜與的,所以,命題又變成,人可否扮演上帝的角色,決定生死?或者,上帝已死,人只具有社會意義,所以社會集體(透過體制)可以決定成員的生死?生命,是否有神聖性?
在社會收支面向,死刑也是一種「以眼還眼」的實踐。
「以眼還眼」的問題出在:一個悲劇將無可避免的加倍為兩個悲劇。為避免悲劇,隔離是好辦法,惡性重大則終生隔離。這樣既不褻瀆上帝,也避免犯罪逃竄的風險。從社會收支面來看,問題出在:社會(所有人,包括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受害者)要花很多錢供養毫無貢獻,甚至有害者。顯然不公平。
死刑的假設是判決過程毫無瑕疵,罪責清楚。但是,法律其實是一種工業品管,它是一種人造理性(ration),判決遵循的是一套標準程序。這套標準程序不保證完全無誤,卻能讓眾多案件有一致性的面貌,以及約略符合正義。但,總有出錯的時候,這錯包括了執法者,以及體制本身。
死刑,誰要出面當掛鈴鐺的老鼠?從法官、法務部長到行刑者,其中有許多體制上對道德稀釋的設計,卻也無法彌補道德的衝擊。執法人員大量投入宗教世界,尋求無非是永遠無解的解答。
但,「死刑」與「執行死刑」是兩回事。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是「沒有執行」。找到元兇,判處死刑並加以執行,這樣受害者與家屬就平反了。這是直覺式正義。最後,變成中國「給個說法」,而不是「真相」。企盼「有人」負責,有人就好,而不是改善,也不是元兇。
很困難的議題,「薇閣之愛」變成「立院之死」,愛與死本來就是鄰居,其奧秘或也許只有上帝能解。
吳育昇籲 速槍決44死刑犯 ●蘋果(2010.02.24)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昨在立院質詢廢除死刑政策,抨擊四十四個死刑犯遲未執行槍決,其中一人已拖六年,「不能讓法務部長用她的宗教情懷,造成人心難平現象。」法務部長王清峰答詢重申廢除死刑立場:「聯合國已決議希望會員國停止執行死刑。」行政院長吳敦義則說:「希望儘快在兩種理念中作一個選擇。」
白冰冰嗆開復仇公司
向 來反對廢除死刑的藝人白冰冰痛批:「台灣連參加聯合國資格都沒有,如果高官不想執行死刑,請他們把犯人帶回家養,不要浪費民脂民膏!」並強調:「如果法律 不能伸張正義,被害人肯定會變成加害人,我只好去開一家復仇股份有限公司,一定很多人加入,像電影《艋舺》裡的竹聯四海兄弟,大家一起來作,反正沒有死刑。」法務部已四年未執行死刑,死刑犯累積四十四人,包括背負七條人命、有台灣殺人魔王之稱的管鐘演;殺害女保險員、再分屍吃人肉的陳金火和廣德強;到安親班縱火造成三死十八傷的鍾德樹。法務部長王清峰昨晚表示,她這一生幾乎都在幫助被害人,解決被害人的問題,雖然兩顆子彈就可以解決一條人命,但這樣就可以讓被害人走出悲痛?弭平被害人心中的仇恨嗎?「像陳進興已經伏法,白冰冰心中還是抱著仇恨。」白冰冰則舉實例反駁說:「日前把自己媽媽推下樓,把婆婆、老公毒死的女性嫌疑犯,如果這樣的人都不必判死刑,那枉死的人都不必管,反而是禽獸在享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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