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某日凌晨,由於假期實在清閒,在損友的提議下,我隨他到了深圳一家夜店,打算體驗深圳的夜生活。然而甫進場便發現了不對勁,幻想與現實的差距實在大相逕庭,甚至令我顯得格格不入,滿臉寫着不適。
Club內音樂震耳欲聾,一群又一群的年輕人聚在一起,熱鬧地玩遊戲作樂,「不喜歡」與「不合群」是我對這環境最直觀的感覺。在這裡,除了我朋友外,我找不到其他我認識的人,極度內向的我絞盡腦汁也沒有任何辦法,在這裡與其他陌生人打成一片,更何況我深刻地知道,我與他們,絕對不是同一類人。
「不會有下一次了。」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默念,試圖安撫那無處安放的焦急情緒。徬徨四顧,盡是不斷搖擺的社會小青年,更肯定了我的認知「我不屬於這裡,這裡不是我該呆的地方。」
我那損友早就拋下我跟其他人喝酒狂歡去了,索性一個人逃到了後樓梯喘口氣,目睹了四個社會小青年互相拉扯的過程。兩男兩女走出了club,其中一個女生突然毫無徵兆地坐在地上抱着頭痛苦抽泣,一個男生說要去叫計程車,但是最後他們還是回到了club繼續high.
05:43 白光亮起,仍痴迷跳舞的大金鏈、糾纏的紅唇現了真身。保安驅趕人群,世界迎來了光明。
而我那好朋友,理所當然地已經喝醉到神志不清,當務之急是讓他盡快清醒,好回到香港⋯⋯
Bad trip…糟糕至極。不過經歷完這個惡夢般的夜晚,我腦海中倒是浮現出兩個瘋狂的處理方法:
我向來對這些社會小青年抱有一種敵意,原因也很簡單:我討厭他們身上的大部份特質,包括染頭髮、穿舌環、鼻環、耳環、紋身、化濃妝等等等等。臉上掛着一連串的金屬環,就如同那些非洲土著,落後且無知。假使我他朝農奴翻身做了地主,必定出手治理,為社會除害。
方法一:出錢邀請那些上了年紀的公公婆婆,入bar,club點上一杯Cocktail坐通宵,讓這些bar,club沒了賺頭,紛紛結業大吉,順便惡心那些社會小青年。
方法二:出錢邀請一群文化水平、個人素養低下的大媽,讓他們晚上在bar,club的門外跳廣場舞,勸退那些想徹夜狂歡的社會小青年。那些大媽愈是蠻橫不講理,阻嚇效果愈好。
囂張的社會小青年需要用更強大的市井力量壓制,正所謂一物降一物,惡人只怕遇到比他更惡的。
以上方法純屬虛構,若有同感,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