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篇-2018
玄幻、微血腥。
2018是正式開始接觸單篇小說類型的起源。
這年有這麼短的單篇簡直是奇蹟啊!
含挑戰:
我死了。
準確來說,我是被殺死了。
那個人說要守護那些低賤的物種,所以把我殺死了。
儘管死後我的靈魂藏匿在冥府的地獄門之中,但那個人還是會來的。
在我肉身消散前,他那勾著嗜血笑容唇角,豔麗的在我腦中揮之不去,就如同他的聲音,清晰的、沉重的、玩笑般的,只有我能聽見的,他的追殺令──
「直到你的靈魂永遠消失,否則莫論天地六界,我都會找到你,然後殺了你。」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我非人類,對低賤的人類來說,我被稱作魔王,乃極惡之物,此因為何?我也不甚清楚,我不過,就是燒了幾塊地、挖了幾顆心臟拿去養寵物了嗎?
現在我死了,那些低等的劣獸無人看管,若是餓了,也只會自行去覓食。
那些蠢物可與我不同,對於食物毫不挑剔,逢人就食、逢物即毀,我認為這對人類來說,比我特意去挑選飼料還要糟糕,畢竟我選擇的對象都是廢物中的廢物。
廢物吃廢物就夠了,不是嗎?
我為什麼要飼養那些蠢物?當然,只是無聊,現在也很無聊。
喔,對了,那個人會把那些蠢物殺光吧,在殺死我之後,在找到我之前。
*
歡迎來到地獄,在地獄並沒有時間觀念,沒有日夜差別,但有服刑時限,說實在我不知道鬼差們是如何計算時間的,反正時間對我來說本就是多餘的存在。
雖然我被殺死了,但我不渡三途川,不走奈何橋,不飲孟婆湯,不見閻羅王。其實閻羅王還挺想見我的,畢竟我是個稀客,當然,我更像個旅人。
到冥府後我一直待在地獄門中,看著那些死魂為生前的惡孽贖罪,這很有趣,那些死魂跟活著一樣有肉軀有知覺,那些嘶吼慘叫也十分動聽。
那個人啊,在守護的不就是這些惡貫滿盈的罪孽嗎?
或許哪天,我也會在這地獄之中,見到那令我心心念念的身影。
前提是,我沒被他殺得透徹。
真是可笑。
事實上,我已經可以感覺到他的氣息了。
我在地獄門中說著故事,關於任何事的、存在或不存在的,目的是安撫即將受刑或受刑完的死魂的心情。
這是我自願的,並非閻羅王的要求或請託,我只是在打發漫長的時光,如果那個人找不到我,我就必須在這裡待到他也來這裡受刑為止。
那個人並非善類,怎麼說他也為了殺我而殘殺了許多生命。
如果最後贏的是我,我會站在地獄門前迎接他,給他一個深吻和笑容,親手將他送上刀山地獄,將他每一聲哀嚎,用他流下的髒血和肋骨深深刻在我的靈魂上。
就當是,他除了殺死我以外,送給我最後的禮物。
如果贏的是我。這有可能嗎?
*
他來了,他就在地獄門外,一道厚重又腐朽的巨型骨門,破碎的顱骨作為花邊,用骯髒的黑血作畫,還有掙扎的血手印作為點綴。
他就在那後面,或者說前面。
我可以聽見門外的尖叫嘶吼不輸給地獄門中的十八座樂園,我聽見熟悉的刀鋒劃破靜止空氣的尖嘯,就像砍下我頭顱的那個聲音,尖銳又悅耳,簡直餘音繞樑。
我不知道他一個凡人之軀是如何來到冥府的,除非他死了。
但我知道他一定會來找我,不管是用什麼方式和手段。
我也知道,他為了再殺我一次,正在外頭大鬧冥府。
我靜靜地站在地獄門後,微笑著、興奮著,他甘願為我攬下極惡之罪,甘願為我染上滿身鮮血。
這是一種偏狂,但我更願意將之稱為恨之入骨的愛。
我們又有什麼區別呢?
當初他說會找到我然後殺了我,當我頭顱落地之時,我給了他一個堪稱完美的笑容──
「我的靈魂永遠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