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感情事攤在陽光下,其實覺得有些赤裸,為了紀錄這些心情,我還是把它們放在這個空間,避免忘記曾經的行為軌跡,二來我想更清楚為何做出這些決定的,糊塗不是件壞事,自己也不是精明之人,所以在這裡留下隻字片語。
和她的互動之中,明白自己不是個可愛的女人,她會喊我寶貝、親愛的,但我就是說不出這些肉麻的字眼,我的溫度冷冷的,有時也很冰,一向是她主動打給我,原因是她很忙,所以很多時候我被動等她的電話。
因為是異地戀,獨處習慣的我並沒有覺得孤單或寂寞,相反的這樣的距離對我很好,一個月一次北上去找她,我也覺得可以,有時她沒有電話或者訊息也不會覺得怎麼樣。
從小我是個乖孩子,在原生家庭的教養遵從傳統的價值觀,在青少年時期我有一點點發覺自己不太一樣但並不明顯,性向這一塊我經常忽略掉它,所以整個青春期沒有任何戀愛經驗,或許也覺得自己根本不需要,直到在一次跟某人相遇,身體有了反應,才搞清楚自己是怎麼一回事,雖然發現得有點晚,畢竟還活著有些事情不去體驗,就是有些可惜,為了不在死前遺憾,我還是採取了行動,就算結果不如意,我也不會後悔。
我沒有叛逆期,連小錯都很少犯,相較妹妹的成長,我真的被父母寄予更多的期待,後來家裡的變故,人生才有更多的轉折,很多我不敢做的現在我都不管後果,先執行再說,父母也不太多說話,我的成長有很多壓抑都來自雙親。
她交往過許多女朋友,也看重對方的能力,我知道我不是她的理想型,但我沒有時間和動力再去尋找所謂更適合我的對象,向內察看自己的動機,只是想死前體驗一次愛人的滋味。
「打破任何我讓你產生的想像,努力去愛一個人,但不要過分愛一個人,適度地愛,也不能完全不愛,那種愛足夠讓你知道在現實裡怎樣做對他才是好的,那種愛足夠讓你有動力竭盡所能善待對方。」~此段文字出自邱妙津的鱷魚手記。
這段文字烙印在我心間,無論對方願意陪我多久,我都以此作為基準。
我以為人生會平凡無奇的,後來才明白自己的叛逆是貫徹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