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我就想到一個原批+泰勒斯狂粉,「什么信仰道德价值观都没有,又整天嚎叫我要人人平等,」完全是這樣。泰勒斯狂粉為了把泰勒斯當神在拜不惜貶低人類史上流傳的所有經典,說出「經典不過是人造神話」這種話。可是泰勒斯狂粉根本就沒有看過哈姆雷特,憑藉自己的主觀偏見貶損別人的作品。
假設有人不喜歡某件超越時間超越空間、歌頌全人類的人性等流傳已久的經典作品,絕對是那個人的問題,是他不懂欣賞、是他沒有理解其中的美、沒有看出箇中之妙,絕對不是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下來這麼多人類的問題。
我高中覺得卡夫卡的變形記只是在探討資本主義社會的問題,我大學又看了一次,才發現有這麼多深度,原來是我以前沒看懂。所以如果有人不喜歡某件經典,那真的是他的問題。對於經典或歷史上那些流傳已久的大家,我有時真不能苟同他們做的事或價值觀,可是我喜歡其中傳達的人性。
況且,泰勒斯狂粉有沒有想過泰勒斯本人就是目前最大的人造神話?他的東西有一部分是政治左瘋拱起來的,又因為紅就更多人跟風去看。泰勒斯狂粉發言前沒有經過思考,這論述根本是打到自己的臉。泰勒斯狂粉又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觀,竟說世界上的作品沒有優劣之分。照這天下烏鴉一般黑的邏輯,泰勒斯的作品也沒好到哪裡,更不應該捧泰勒斯。
再者,沒有優劣之分的想法跟共產黨或邪教沒什麼兩樣,刻意把全天下砍成齊頭式平等,其實另有目的,就是想用批鬥的方式將那些水準不高的東西登上大雅之堂。
一直強調平等就是在說你是低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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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狗哥原文:
支那人和黄左为什么恨女王,因为女王和他们不平等,他们认为他们是世界上最高贵的人,不应该有任何人比他们高等。可是英国从来没用宣传过英国是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家。英国宣传的是法律之下的平等,意思也不是说法律对待每个人平等,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是美国印第安部落的人也和别的其他美国公民法律上不完全平等。
法律之下的平等的意思是说所有人都低于法律,法律高于所有人。所谓王在法下,Equality before the law。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就是“法律之下的平等”。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被翻译成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支那人就是喜欢狗屁人人平等。
法律之下如果真的人人平等,为什么美国总统可以特赦?不是人人平等吗?那是因为法律说了总统可以特赦,总统依然在法下。
如果你想要人人平等,建议你直接信基督教,基督教确实是上帝之下人人平等的。美国宪法也确实说了all man are created equally。这种思想是源自马萨诸塞清教徒的“选民之间人人平等”的思维。美国建国的时候将这种思想扩展到全美国所有白人了。
法律之下的平等实际上本身也是基督教的思维。法律是什么?托马斯阿奎纳对法律的定义是规则,世界上存在四种”规则“:永恒法,神圣法,自然法和人间法。人间法就是我们的法律,自然法就是大自然的法律,高于人间法。这两种是人类能够完全理解的。而另外两种人类可以理解部分,不能理解全部。神圣法是神的旨意,也就是圣经上的教导,高于自然法。而永恒法是宇宙间的至高真理,高于一切其他法律。
像逻辑,物理定律,数学定律,这些都是永恒法的一小部分内容。回到那个全能悖论上:上帝能不能创造一个不能举起的石头?能也不能。能就不说为什么了。不能是因为逻辑是上帝的法律,上帝自己可以随时破除,但是上帝没有。所以上帝就“不能”举起石头。就像你和小朋友玩游戏,你和小朋友说好了你不许说话,那你就“不能“说话。如果全能全善的上帝自己都遵守自己创造的法律,作为神本身的耶稣都遵守自己的法律,通过自己的死来救赎人类而不是直接用神力救赎人类,甚至遵守了”人被杀就会死“这一自然法。那么人类的国王和贵族又有什么资格说我凌驾于法律之上呢?
这就是所谓的”法之下的平等“的意思,和人人平等屁关系没有。即使是清教徒的”选民之间人人平等“,说的也是人格和灵魂上的平等。马赛诸塞殖民地的贫富差距极小,但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贫富。存在处于统治地位的牧师和社区领袖。牧师甚至是终生制的,社会地位上不存在什么狗屁“人人平等”
所以如果你什么都不信,什么信仰道德价值观都没有,又整天嚎叫我要人人平等,建议你看心理医生。你嚎叫人人平等的意思不就是:“凭什么他/她比我高等?我难道不是高等人吗?”
对,你就是低等人,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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