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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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2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3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4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5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6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7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8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49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四章 刪除(原:永佃權)(§842~850)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50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永佃權之設定,將造成土地所有人與使用人之永久分離,影響農地之合理利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六章 抵押權\第三節 其它抵押權(§882~883)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82條(權利抵押權)(99.02.03修正公布) 地上權、農育權及典權,均得為抵押權之標的物。 理由: 配合刪除第四章「永佃權」及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