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將決定是否讓中天電視台換照,正反雙方攻防激烈。反對讓中天電視台換照的一方,認為NCC應秉持專業,在中天電視台多次違規,屢罰不改,公聽會上的多數鑑定人都提出對中天電視台極為不利的專業意見後,NCC必需有所做為,不要讓中天電視台換照。但要求讓應該讓中天電視台繼續經營的一方,則痛批蔡英文政府不應打壓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蠻橫關閉意見不同的新聞頻道,此舉將讓台灣的民主倒退,在意識形態上與中天電視台較相近的國民黨與民眾黨,更是大力抨擊蔡英文此舉是讓台灣回到黑暗的專制時代。
有趣的是,國民黨與民眾黨的這種批評,其實是建立在一個假設上的,那就是認為NCC並不是一個獨立機關,無法公正執行職權,會受到執政者左右。由於當時裁撤主管新聞媒體的新聞局,改設NCC,就是希望能建立一個獨立公正的機關來管理媒體,因此在野黨如果認為目前的NCC已無法公正執行職權,那應該要做的是發動修法,讓NCC在未來可以不受執政者影響,但目前的在野黨既不發動修法,卻又不斷指控NCC會受蔡英文影響,可謂自相矛盾。
其實國民黨對於NCC是不是一個獨立機關,是最有資格發言的,因為在NCC設立之時,國民黨在立法院佔有多數席次。在國民黨的強力主導下,通過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是以立法院的政黨席次比例,來分配各個政黨所能推舉的NCC委員名額。國民黨的這種作法,引發社會嘩然,認為這無疑是赤裸裸的權力分贓,讓掌握立法院多數席次的政黨,也可以控制NCC,進一步控制所有媒體。由於當時國民黨長期在立法院擁有過半席次,這種制度也被視為是國民黨在失去政權後,將媒體管理權從政府轉移到國會的作法。
大法官解釋613號,宣告了NCC一開始的組成方式違憲。
由於社會無法接受這種作法,於是展開了釋憲運動,最後大法官會議作出了613號解釋,認為NCC委員採用立法院政黨席次比例來推舉的方式,侵犯了行政院長的人事權,並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也將影響NCC未來獨立行使職權。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的第4條,也就是委員產生方式違憲。並設立了落日條款,要求重新修法。最後才又改成目前這樣,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被提名的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同時委員會中同一黨籍者,不可超過二分之一。
當時被譏為違憲機關的NCC,在經過大法官解釋以後,委員的產生方法,變的讓執政黨與擁有立法院多數席次的政黨,比較難以控制NCC。的確讓NCC更能獨立超然執行職務,較符合一開始設立的目標。國民黨當初想要控制NCC,結果失敗,現在卻反過來指控擁有執政權與國會多數的民進黨,控制了NCC,如果國民黨認為這項指控並非無的放矢,那不如提出更中立超然的提名方式,讓未來不論哪一黨執政,都無法控制NCC,這才是長長久久的辦法。當初NCC設立時的攻防,持續數年,民進黨也提出許多方式來防弊,相信如果今日再由國民黨提出,民進黨也無法反對。
只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NCC這幾年最大的問題,反而肇因於這個單位是個獨立機關,這意味著沒有上級機關可以監管NCC的行政效率。委員會制的NCC採共議的方式決策,一起承擔責任,也等於是人人都沒有責任。在過去這幾年,NCC美其名是尊重市場機制,維護新聞自由,但實際上是尸位素餐,怠於任事,台灣的媒體環境沒有因為NCC的設立,走向良性的發展,反而日趨惡化,NCC要負很大責任。然後還屢屢通過社會有疑慮的併購案,助長媒體巨獸的誕生,最典型的例子,當然就是旺旺集團併購中天、中時、中視一案。
回顧這個在當時就爭議不斷的併購案,NCC為了化解批評的聲浪,在通過這個併購案時,也一併提出了許多附帶條件,希望能繼續維持中天、中時、中視這幾家媒體的品質。這些NCC的決議資料都是白紙黑字,可供社會大眾查詢。只是我們站在今日回頭去看,NCC的附帶條件根本沒有任何的約束效力,否則怎麼會形成今天這種情況。NCC說會嚴格監管,事實上根本辦不到。在這當中,就以中天電視台的問題最大,但NCC仍無所做為,在中天電視台已屢屢違反換照條件下,仍然給予換照。這種將問題繼續推給下一屆NCC委員的心態,就是這個獨立機關效能不彰的最關鍵原因。
中天電視台的情況,目前幾乎已到了眾人皆曰可殺的地步,但是NCC仍然不願意自己做決定,召開公聽會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將責任外部化,也就是未來如果決定不予換照,就將責任推給公聽會。這種心態,如何期待NCC能對於國內的媒體環境做出大刀闊斧的改革?而更為糟糕的是,許多有心要操作這個事件的政治人物,還努力將NCC的不作為,連結到目前執政的蔡英文政府,而不是真正去討論NCC在現行制度下,功能不彰的問題。這些政治人物想的,只是要收割這個事件的政治利益,不是真正關心台灣的媒體環境,希望做出改革,這才是最為可悲的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