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自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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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建國運動vs「假華獨實華統」(維持「自治」現狀),兩者根本不可能也無法並存。先自立後才有助力。自己的台灣只能靠台灣人自己救,惟有台灣本土派攜手合作才能救台灣!
需要鼓勵「台灣人民」參與、支持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向「台灣人民」說明美國等民主國家陣營在印太區域之安全佈署上,台灣是否能成為國家、成為民主國家陣營之一員,可說是民主陣營能否對抗霸權中國之關鍵要件。
冠軍選手與台灣人民比手勢,要求台灣建國,政府官員與政治人物怎麼可以跟在後面比手勢,應該負起領導建國的職責!
台灣人民的生存空間,不能也不應該被動的期待或依附,任由他國與中國利益交換,編制成所謂的「地理例外」之法理主張。從國際法之領海與「地理例外」條款內容亦可得知,印太區域歸由民主自由或社會主義專制獨裁之手,台灣能否成為該區域之國際法主體(國家),「台灣人民」的具體行動舉足輕重。
「台灣人民」如果是指:主張「對抗中國(包括中華民國體制)確保台灣」的台灣人。則「台灣人民」與「中國非法政權中華民國支持者」,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法主體性」,政治方向目標更是南轅北轍。其次,何謂「戰略模糊」與「戰略清晰」也必需釐清!
必需先建立「台灣共和國」有「國家主權」,才夠格談「民主」制度。民主、自由與國家主權是一體之兩面,需要有「國家主權」作為後盾,才能擁有民主、自由。香港過去再如何建立民主、追求自由,因為不是國家,結果目前被北京政府獨裁統治。
台灣人民的思考基本,應是中國、台灣兩個國家各成一國,而非ROC、PRC兩個中國「政府」之互不隸屬。聯大二七五八號決議或任何國際條約,都沒有規定台灣屬於中華民國,台灣內部自我主張中華民國,不但無法成為主權國家,而且等於承認北京政府的繼承權,自投「一個中國」羅網!
「台灣要付保護費」之前提,必需先喚起「台灣人民自決意識」。台灣人民必需先主動的站起,使台灣先成為國家,國際各國才能伸出援手協助台灣。反之因為「台灣問題」涉及「一國(中國)內政不干涉原則」,包括美國都不可能主動的保護台灣,遑論保護費。
“向世界咆哮的臺灣” 今天我看讀到一篇專欄內容,專欄內容是2022-2023年世界上幾位有名的領導人,之所以受到矚目的理由和原因。我覺得可以分享給有機會看到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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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是您翻譯的嗎?太強了!謝謝您分享,最後MGM超有哏XD
《麻生太郎的政治藝術》和提出「金門和平倡議」的郭台銘,宣布參選總統必有關係。一向重視準確性的作者十分清楚,郭台銘於中國領土金門,所提出的「金門和平倡議」,將被列入中國國民黨總統和立委共同政見,這是具有法理意義,是具體可行的「全民投票」(公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