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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晉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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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為國內少數關注多層次傳銷事業創設與規章之律師,同時專精於公平交易法、不動產開發及交易。律師執業近20年來,最深刻的體認是法律與醫學一樣預防勝於治療,事前找律師咨詢(打預防針),除減少糾紛(染疫)的可能性之外,也能降低訴訟(重症)的風險。希望這裡的文章可以幫人避免生法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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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到舊
本篇文章探討外國公司在臺灣經營直銷業務的合法性,針對好棒棒公司及其在臺推廣行為進行案例分析,解析相關法律規範與報備要求。文章指出,外國直銷公司須辦理分公司登記及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否則其引進或推廣行為屬於違法,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文旨在提醒在臺從事直銷活動的個人及公司,遵循法律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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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了直銷公司要求直銷商每月重複消費的法律合規性,並分析了直銷商囤貨行為的合規風險,解析「重複消費」與「禁止囤貨」之間的法律界限,並提供建議,確保直銷業務的合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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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直銷商的退出退貨規範,以及在直銷契約存續期間內直銷商若要繼續經營直銷,是否可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退貨規範。建議直銷公司應針對直銷商的退貨、換貨政策做明確規範,以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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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了直銷商如何申請變更推薦人、換線或跳線的相關法律及實務限制,並引述了多項法律判例及規範,在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原則下,詳細檢視直銷商之間的法律關係。進一步分析了直銷商申請變更推薦人、換線或跳線可能產生的影響及風險,並提出了建議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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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主要探討了直銷公司獎金制度及競賽獎勵活動在法律規範下應注意的義務與合法性,以及上線直銷商舉辦競賽獎勵活動時需遵守的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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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9條第1項的規範對象,除了「直銷公司」之外,還包括「直銷商」在內,所以上線直銷商拓展組織居於管理者角色時,也應注意不得有不當直銷行為出現,須避免一時疏忽誤觸法網,莫使自己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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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規定直銷商隨時可以請求退貨退款,但未明定直銷公司的終止或解除契約的相關權利,故本文探討直銷公司的相關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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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扼要說明:直銷商同時具備經營者及消費者的身分,除了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外,是否也能藉消費者保護法保障自身權益?
由於我國直銷公司營運規章或契約,大多未規範直銷商過世後經營權的歸屬,故本文針對直銷營經權是否為權利?能否及如何繼承?等詳細解說,建議上下篇合讀。
由於我國直銷公司營運規章或契約,大多未規範直銷商過世後經營權的歸屬,故本文針對直銷營經權是否為權利?能否及如何繼承?等詳細解說,建議上下篇合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