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時,講到PM需要有Partial truth思維。晚上回到家發現,談話節目的論戰正好適合拿來見習。 於是,就寫了這篇。 這天的主題是勞團陳抗,勞團代表是一位台大學生,被質疑到勞團抗議超時,他回答:「我台北市民不能走在公共場所嗎?」乍聽之下好像沒錯,但正因為「集體」行進會影響社會秩序,才需要申請核准。學生說法顯然違背集會遊行法精神。 果不其然,另一方高仁和緩緩說:「你一個人當然沒有問題,但今天你們好幾十人在這裡,你覺得有沒有些微影響交通?」這話沒有給勞團扣上破壞社會秩序的帽子,而是講了個具體的可能性。 學生義正嚴辭:「我們當時也開始想帶大家離開,是警察封鎖我們讓我們也走不掉。」 這時候高仁和又說了:「你們可能沒有看到,群眾有人帶木劍來,那你覺得陳抗帶木劍是有必要?」 光看這段對話,身為觀眾,你會覺得誰對誰錯?高仁和沒跟學生辯駁,只是用具體案例呈現問題,他口中帶木劍的人,可能只是其中一個抗議者,但在觀眾眼中,就成了勞團鬧事的印象。而學生的說法,反倒像是強詞奪理了。 回到主題,什麼是Partial truth?就是在不說謊的前提下凸顯具體重點。誠實是美德,但100%誠實不見得是上策,因為人腦有偏見,會放大自己所知的事實,做出主觀判斷。舉例來說,當一個專案接近完成,良率也達量產標準,這個時候你把每個問題都拿出來跟客戶逐條檢視,若是遇到一個緊張兮兮又不了解問題輕重的客戶,試問他會覺得你好誠實好棒棒,還是「天啊問題一籮筐不要下單了。」。反之,PM如果判斷沒有blocking issue,且有把握可以按時程逐步解決,那麼客戶只需要知道「已達標準,持續改善」就夠了,不是嗎? 同一件事情,每個人都能有不同解讀,就像一杯半滿的水,同時也是一杯半空的水。你想達到什麼結果,就得呈現對應的效果。 有時,Partial truth跟說謊有時只有一線之隔。他可能變成一種矇騙的武器,像是數量不足的採樣報告,或是僅有一次的成功案例,用來引導客戶/投資人做出誤判。所以,當我們面對重大決策,變成資訊接收者時,必須要避免短暫時間內立刻決定。多想,在客戶/供應商/部屬的報告中,還有缺乏什麼資訊;多問,特定情況下可能產生什麽問題。儘可能讓自己在資訊完備的狀況下,再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