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的輪迴裡,允許自己成為輪迴的一部分,無法停止甚至終結,對於自身是一種惡的展現。
適者生存的淘汰法則,放在精神層面似乎並不通用,而這也是精神之所以難以建立的原因,因為精神在生命歷程裡可以不斷選擇,唯有在生命將止之時,才會得出一個定論。在不斷延續的生命裡,不管是好或壞,所有的精神都會延續下來,成為影響下一代人,構築世界與認知世界的方式。
這樣傳承的末端,可能鑄成一種詛咒,不僅是自身加諸在自己身上的惡夢,也綿延至下一個生命裡,使他在一開始就走上歪斜的世界,誤以為自己所認識的世界便是世界本身,認定那便是自己的命運,世界就是如此運行。
而這跟傳宗接代一起誕生的悲劇,能懸崖勒馬的仍還是人類。同樣的,精神在每一個瞬間都能選擇,精神的實踐是綿延不絕而無法停止的事情,在任何一個時刻,都具有扭轉方向的機會。而必須做的,便是認知自身正在做的事情,其實並不是身為一個主體的自主選擇,只是被未經思考的精神傳承所操控的傀儡。
我們並不是為了與他人不同而選擇不同,而是為了追尋內心中真正相信的精神而選擇不同,這份精神即使是傳承下來的星火,也必須經過思考與考驗,究竟什麼樣的精神,才是自己所願。
這才是人類,能不斷傳承精神的原因。也才是精神寶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