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回應盧斯達兄雄文《逃犯條例—時間線上的回歸》(1)

2019/05/18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斯達吾兄:
弟居羊城垂三十載,然家人朋友多有居於香江。自九七共黨南來,香江色變,山河寸寸,莫不聞風膽喪;工商各界,無不俯首稱臣,唯唯諾諾,唯黨命是從。兄久居香港,民情政經,上至港共特首,下至黎民百姓,無人不識,無人不曉,實乃香港棟樑,社會賢達。
然,兄雄文《逃犯條例——時間線上的回歸》,弟多有不解之處,希求教於吾兄,故略論如下文:
兄文首章有言:......例如抗爭,以前是被反對的、被藐視的,但到了針刺刺到肉的時刻,也會莫名其妙地重新上演。
弟實在對此番“分析”大惑不解。此句子,充滿語病和語意不明,實在難以確定是一位久經戰陣的文壇健筆所寫的文字。
雖知道抗爭,從來都是採取多種多樣的手段,例如,在七十年代,和平的示威抗議,可以被視為抗爭的一種。當年被兄稱為“左膠”的社會運動人士,被當時的港英和社會大眾(“港豬”)視為搞事分子,甚至在維園進行和平集會,都被警察打到血流披面。難道這不是抗爭嗎?
兄居本土立場,視傳統泛民為洪水猛獸,甚至港共同謀,弟雖不敢苟同,但亦只能尊重。兄文說:到了針刺到肉的時刻,應該說的是當下,今天泛民參加抗爭,香港已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希望我兄回應之。
    老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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