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住在警察宿舍,見盡不同部門的警察。男的女的,陸警水警只要是員佐級別都是鄰居。孩子們做完功課都串門子,家長們都手望相助,我除了誕生在最天下太平的香港,還成長於沒有黑警沒有貪污警察的美好年代。
家旁就是警署,雖然不是父親的辦公室,但我們每天都差不多經過。門口站崗的警察哥哥每天都會和孩子打招呼,而且進出的警察們都十分有禮,媽媽最不擔心我自己行過的馬路口就是警察局的出入口,因為那兒出入的警車都刻意放慢,那站崗的警員都會細心提醒街坊小心出入的車輛。
一次我和妹妹還是朋友(已忘記)自己去公共圖書館,回家路上拾到錢包,而且一看除了有現金,還有那人的身份證、銀行卡、地鐵票(那年代還沒有八達通,而且手提電話都不流行)。沒辦法,就把它送入警署吧。經過站崗位置,找到路牌指示報案室,兩個十歲的孩子就逕自走入去,把原本散滿一地的錢包內的東西都攤到報案枱面,你一言我一語的告訴報案室警察在哪兒拾到這個,想物歸原主。
只見那警察有點為難,把後面的一名上級叫出來問了幾句。那上級我一看,原來就是和我同住一個宿舍的鄰居。特別認得他,因為他是坐輪椅的,每天我上學都會在電梯口碰到他,據其他鄰居說他是因為工傷,所以終身得坐輪椅。那時候我才知道他在這裏上班。他對我倆笑了笑,說知道我們住在哪兒,也知道我們想怎樣,他會盡力看一下可否聯絡失物物主,把錢包歸還給他。
一件小事,成就了我小時候的警察印象。那時候的警察有禮、專業、親民,兩個小孩子不會擔心自己走入警察局;不會擔心物歸不到原主;不會認為有黑警或貪污警會把失物「中飽私囊」。可惜一切過眼雲煙廿多年,此時此刻,我女兒像我當年那樣大,她眼中的警察又是怎麼樣的呢?
最近她畫了這幅畫:
時值六月中旬,問她從哪兒看到這個畫面,她說:「我有讀報紙,在報章的頭版看到的。」一向不開電視看新聞,拒絕偏頗洗腦,但六七八三個月家人都在「無聲只畫」的香港電台示威直播中看到不同區份的現場,女兒自己感受,偶有不明白時會發問。
八月中了,早兩天一個女孩子被警方的布袋彈射爆眼球,在醫院做了很複雜的手術,而警察仍然拒絕認錯,特首則叫那躺在病牀盲掉的女孩盡快報警。女兒看過警察記者會說:「警察中很少是好人。那麼多示威的區域,大部分警察都很粗暴。很多示威者只是堵路沒有打人沒有破壞,他們都只想表達自己,但警察就亂放催淚彈到處傷害市民。」他們想清場呀,不可以堵路,市民還得上班上學。「那些催淚彈不是用來清場的媽媽,你看一下。這兩邊都排滿警察,兩邊互相向中間示威者猛射,他們沒路走,怎能清場?警察是特意這樣做的,他們很討厭。記者問的問題他們明知犯錯,卻不認錯又不道歉,你說他們是否大壞蛋?」十歲不到,直播的畫面沒剪接,騙不得本來不算聰明伶俐的女兒。
「還有他們還不停開槍!人家離你很遠,你為甚麼要在警署內把子彈射出來?把催淚彈從高樓大廈天台往地面發射?人家好好在外面你由得他嘛,沒有搞着你,那是公共地方啊,任何人吃完晚飯都會經過,為甚麼要射人家的頭?你肯定那位是示威者不是住在那裏的人?」又是一鏡到尾的直播畫面,最客觀的總是鏡頭自說自話。
「媽媽為甚麼警察這麼憎恨市民?」這條問題實在難答,因為我的認知和她不同。
「以前不是這樣的。」我解釋。「媽媽像你般小時候時,認識的警察都不是這樣的。他們可能會像普通人一樣於公餘時吸煙說粗口打麻雀,但不會憎恨市民,不會向市民舉槍。」以前沒有示威的嗎?「當然有,8964有一百五十萬人上街,也沒有警察用槍向市民瞄準頭部。之後每年幾十萬人都會上街,但警察都只會維持秩序,指示我們改道,要往哪兒走之類。」
「那為甚麼他們變了?為甚麼香港的警察要射殺我們?」我更解答不到,唯有直截了當:「因為他們成為了暴政的工具。」解釋給她聽香港的現況,女兒很失望:「想不到看似專業的警察會這麼笨,比我更笨!」
那你怕警察嗎?「怕,很怕,我現在走在街上也東張西望,看到警察我會想抄別路走,不想和他們碰面。」這是在她知道往鴨寮街買「鐳射筆」的大學生被警察濫捕後的話。
「別怕,沒有一個市民應該怕警察。警民關係不應該令人害怕,應該是平等的。」可是他們會任意拉學生;會瞄準示威者的頭開槍,又會射爆女孩子的眼……我想像香港人就如身在美國,那些槍擊案不就是這樣嗎?
香港警察,我不知道何時淪落至此。我明白自己都有責任,生於後殖餘暉最美麗的香港,皇家警察曾經是香港人最引以為傲的一隊專業紀律部隊,也在小時候的我心中留下一顆美麗的種子。可惜廿多年後的夏天,你們因為支持暴政,不停地把自己槍口指向市民,濫暴濫捕,違反警例甚至公然犯法。寫這些,是想告訴香港人:香港警察把下一代對警察甚或制服隊伍的形象腐蝕得殘缺不堪,最大的功勞也許是以無知之暴把當代暴政以血腥畫面呈現在國際眼前。
生不逢時的,是我。我認,不再應該妄想今時今日的香港警察有良知有是非觀,因為世界變了樣,警察早由除暴安良變成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