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事件演變到現在,每個週末都有遊行示威,甚至平日在中環吃午餐都有可能被催淚彈加料,這樣的衝突升級已經深深地加大的人民與政府的對立,現在如果問香港人對國家的認同感,有六成會認為自己是香港人,只有約一成五認為自己是中國人,當香港人發現自己不能再信任這個政府時,地區性的民族意識就會團結,起而反抗。
在這段衝突的日子裡,有一個被多次提起的議題就是港警的暴力事件,也是在香港的五大訴求之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察濫權」,為什麼在一個法治的國家之中,香港警察會濫用職權呢?從情感面上來看,港警也是香港人,難道他都沒有想過遊行的人、示威的人、學校裡的學生,可能是他某一個親戚或是朋友的小孩嗎?更或是自己的小孩就在其中?
港警,這個詞已經變成一個代名詞了,港警裡面有這麼多人,一定有好警察,也有壞警察,但是好的事情大家不會報,只有警察使用暴力,才會有新聞,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當這些好警察也被貼上暴力的標籤時,可以想見他們內心有多大的壓力,就算他想跟人民站在一起,但是他有他的家人要養,他沒有辦法違抗上級的命令,當他下班回到家時,也許朋友、家人也不會支持他,反而認為他是為虎作倀。
也就是說當你把每個人的獨特性拿掉的時候,他就只剩下一個標籤,整天打開電視就是看到自己被罵無良港警,久了,好警察自己也習慣這樣的標籤了,因為他的努力是被忽視的,是不會被看見的,那就安安份份遵守上級的命令就好。
看到港警的處境就讓我想到當初台灣太陽花學運時也有警察的暴力,面對激進的群眾,台灣的警察當然也是一樣,你不激進就沒辦法控制場面,你不給警察權力他就沒有辦法執行任務。在這麼混亂的場面中,我相信沒有人可以用冷靜客觀、心平氣和的態度面對示威者,這是他們的工作,他們的任務,換成自己站在那個位子,我也不覺得能做得比他們好,要求別人很容易,用高道德標準檢視別人很容易,但想像自己是執行公權力的一方,才發現我們其實都一樣。
曾經有一個很著名的「史丹福監獄實驗」,監獄實驗在1971年8月14至20日進行,實驗地點位於史丹福大學,由剛成為該校心理學教授的津巴多領導。實驗參與者主要為大學生,他們都同意以每日15美元的報酬,參與這場預期一至兩星期的實驗。24位參與者獲隨機分派成為「囚犯」或「守衛」的角色,各佔一半,這個模擬監獄的「職員」則包括「獄長」津巴多和他的學生。
這個實驗恐怖的地方不是在於血腥與暴力,而是在於太過真實,真實地反映人性,你內心中最不堪,平時被隱藏非常好的“惡”性,赤裸裸地被揭露了出來,而你卻沒有辦法察覺。
第一天,大家還相安無事。
第二天 「 囚犯」便發起了一場暴動,撕掉囚服上的編號、拒絕服從命令、取笑看守。扮演典獄長的教授津巴多要求守衛們採取措施控制住局面,他們照著做了。
守衛開始逼迫囚犯做伏地挺身、脫光他們的衣服、拿走他們的飯菜、讓他們空著手清洗馬桶、逼迫模擬交配的過程。更可怕的是,守衛們還禁止囚犯上廁所,只能用牢房裡的水桶大小便,很快積滿的排泄物,將房間薰到不行。最後整個場面失控,被迫在第六天就結束了實驗。
雖然這個實驗在學術的方法論上有許多質疑,但是最令人無法忽視的也就是,當我們每一個人的獨特性被拿掉時,你就已經不是原來的你,你就是守衛,你就是獄卒,而且你能適應得很好,善與惡之間不是鴻溝,而是一瞬就可以跨越的分野。
根據實驗,有一個問題是,當津巴多說好人變成了壞人時,那些「壞人」並不認為自己成了壞人,他們要麼認為受害者罪有應得,要麼認為自己只是採用了惡的手段來實現其正當的目的,用目的的合理性為自己採取的手段辯護——虐囚的士兵是為了獲取反恐所需的情報,恐怖分子是為了民族解放,在他們的同仁眼裡他們也是道德英雄。這根本上是不同的善之間的衝突,而不是善和惡之間的衝突,已經超出了心理學的範疇。
港警也是一樣,當港警變成代名詞,變成一個濫用公權力、濫用暴力、隱藏真相的代名詞時,每一個警察都沒有區別了,他會服從他們的標籤,甚至根據實驗,他們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為自己辯護。你可能會覺得很生氣,但是同樣的一個問題,如果當你在那個位置上,你有辦法保證你能做得更好嗎?人性實驗告訴我們,這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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