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別人無理傷害, 當被別人侵犯權益等等, 在為自己辯護時都要提供證據以證明該事件真實存在, 證明自己是無辜受害的那一方。那證據是如何收集的呢?民間證據收集, 多是自行取證、委託徵信社或委託律師事務所搜羅。
證據可按證據能力和證據證明力分類。證據能力為那證據被提出法庭被控辯雙方考慮的資格;證據證明力則比較好理解,就是字面意思,則證據證明程度,通常由法官不在違邏輯下的主觀判斷。
就說侵權案吧,讓很多被侵權人感到無力的地方就是低證據能力。如傳聞和遙言可以在社群上發揮很大的影響力,但這是"虛無縹緲"的東西;又如報紙刊登的訊息,雖是文字版本,但立場偏頗而又容易篡改;又如一些不當途經取之的證據,就像未經當時人同意就竊自就雙方交談內容錄音。以上種種均無法原樣搬上法庭作證據,在不少案例中不被法院所接納為證據。
要取書證、物證,須要巨大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方能在在細微之處抽絲剝繭取證。要取人證,也存在不穩定性。人性有時候是醜陋的,在蒐證過程中,若被侵權人得悉受害者在取證,難免會有戒心甚至報以行動使蒐證過程不那麼便利。
如何收集"實質"、"不易篡改"、"合法"、"可靠"和"客觀"的證據呢?
區塊鏈。
區塊鏈是一公共數據庫,不依託於任何任何中央權威,不受他們的監管和控制。每個人都可以訪問這個數據庫, 並在其中添加一些東西,但是沒有人可以修改或刪除任何東西。
想想,把創作者們的創作過程放在區塊鏈,其記錄將附有無可爭議的電子證據和時間證據。被侵權時,只須取出記錄在區塊鏈中一系列的資料,則可證明創作者們對創作品的完整擁有權,搜證成本將大副下降。
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的應用範圍很廣。 就如商標權,可以用以保存每次商標權的使用, 甚至被侵犯商標權的證據;還可用以保護商業秘密,證明誰甚麼時侯把甚麼機密資料分享了給誰, 又可設置取閱權限只開放給某部分員工, 以防止因員工流動而增加機密資料的風險;又比如保密協議, 一方想把保密資料傳予另一方又不想第三方知道, 可以把資料上載到區塊鏈上, 另一方過目後同意了, 就可以以一串數字的形式呈現在保密協議上。
雖就去中心化是區塊鏈特性之一,任何人都可在區塊鏈這本大書中記上一筆,但實際區塊鏈的運作,還是要籍區塊鏈科技公司之手,方能更便利地加入和檢示其中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