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是有本叫《邦彼士墨利》的書稿惹的禍。
偵探史崔克請助理蘿蘋查查看bombyxmori 這字是啥意思?拉丁文,它是《蠶》。
與其說《抽絲剝繭 The Silkworm》是史崔克偵探系列小說的第二本,倒不如我先看見作者羅勃‧蓋布瑞斯 Robert Galbraith 是《哈利波特》J.K羅琳的另一個筆名。是的,我沒看過史崔克破大案的《杜鵑的呼喚》,這倒讓我更能清淨腦袋,慢慢讀進這本約27萬字的厚書,享受解謎的樂趣。
「每一個觀光客帶來的汙染都被十一月的寒夜擦拭得乾乾淨淨。」
J.K的文字敘述英國的街景還是一貫優雅。聖潔的教堂,性格的建築,銀色雪白的冷酷,地鐵裡匆忙的人群,外表看起來似乎不會允許血腥殘暴,但是「乾淨」卻是無法破案的最大的謎團。警察想破繭直入看看蠶的反應,偵探卻想緩緩得抽絲剝繭,拉出長絲,引誘蠶的探頭呼吸……蠶,是兇手作繭自縛?還是受害者困在繭中,還想等待蛻變?
《抽絲剝繭 The Silkworm》,從下書名就很有意思。
看得出小說裡每個小章節前的幾句引言,作者就花了不少心思,明明跟該段內容有蛛絲馬跡的關聯,我心急著案情關鍵點,恐怕得讀第2回才能更懂。有些書是看過讀過欣賞過就好,有些書可以收藏,《抽絲剝繭 The Silkworm》屬於後者。它該被解讀為那兩個看起來豐富卻實在孤單的「世界」裡-作家 和 偵探,的確會有些令人意外的著迷,仔細想想,人性本來就都有「隱」「顯」兩面,以至於大家都一樣容易被看穿?不,大家看起來都不一樣。重點是《抽絲剝繭 The Silkworm》這本書卻用一個殘忍的謀殺案攤開來講。
私家偵探史崔克,高大缺右小腿,(這書在大雪裡走動太多,腫脹痛得穿不上義肢,不讓讀者有帥哥靈敏的期待),他在上一個案子裡雖然一夕爆紅,但要維持偵探社不倒閉,還是得接些富豪們外遇.離婚.劈腿.恐嚇的跟監案。這一天,他「沒得選擇」接下了沒預約的50歲利奧諾拉太太的「請託」,還弄不清楚費用能不能拿得到…….
「我的價格是可以商量的…假如我喜歡這個客人的話。」史崔克算栽在這瞬間的憐憫和好奇。
利奧諾拉太太說,作家丈夫毆文失蹤10天了。她只需要一個男人往她知道的「地方」打通電話,歐文常常玩失蹤的把戲,所以不需要警察。他跟經紀人為新書鬧翻了,利奧諾拉說「費用」找經紀人請款去,她有女兒要顧,「不然誰去找他?」
「我不明白歐文怎麼會以為他修理了他的出版商之後還能全身而退?…他寫了好幾個人物,用一種非常巧妙的方式….」歐文的新書《蠶》,出版界裡,誰看了都知道在寫誰,看過的人都異口同聲歐文下筆卑鄙噁心。極度要毀滅一個人時,文字就是把利刀,尤其讓讀者自行配對成功,角色「對號入座」,周圍便藏不住隱約的恥笑聲,和等著看熱鬧得保持距離的觀眾們!對作家來說,或許是成就的快感呢!
但這個作家死了。史崔克找到「他」,被潑酸,已腐臭,開腸破肚,沒有內臟,躺在地上的歐文,身旁擺著七套餐具,似乎暗喻著被享用過的大餐…..原稿和背包不翼而飛。
《抽絲剝繭 The Silkworm》中只讓警察和偵探偷偷交換最基本的訊息,警察給了現場鑑識報告,史崔克透露書稿遺失和接案的緣由,最震撼的是「恐怖小說家寫下自己的凶殺案」。這絕對可以是歐文新書《繭》最驕傲的的宣傳手法,但他絕不可能自己潑酸開腹。剩下的疑惑,想「把事做好」又想幫利奧諾拉太太洗清嫌疑的史崔克必須自己解謎,他不是真想出風頭或想讓警察難看的,是不得不繼續。
作家的腦子是如此放開在天馬行空想像,「創作」不允許被干擾,「創作」不允許被醜化,「創作」必須釋放禁錮的靈魂,「創作」是自由的。有沒有寫作的才華,要不要寫,是作者自己的堅持,不是讀者能褻瀆論斷,「他寫的每一本可怕的書中總是有讓你無法完全抹滅的東西。」歐文的作品真的被「肯定」嗎?出版商.編輯.經紀人不就更像是配合宣傳的共犯?賭這本書能不能賺錢?為什麼不讓他出?
歐文對編輯提過:「蠶是隱喻,說的是作家。作家必須隱忍極大的痛苦才能改頭換面。」
整個謀殺案的大繭,被千萬絲纏著幾十年恩怨。像男人般經濟支援他的女經紀人,曾經是好友卻撕破臉的文學獎得主,可以聊作品的知己情婦,稱她是「美麗的迷失靈魂」小女人,耐心照護著有學習障礙女兒的妻子,老好人卻酗酒的編輯,不想讓人知道是同性戀的出版商,都被歐文寫進《蠶》,史崔克在漸漸弄懂書裡每個角色被塑造的「真相」,而我讀著「愛」的破碎。
查案的空檔裡,作者想把「愛」寫進史崔克的心裡吧!「忍不住」的話,「心,自有它的理由。」
正常人看起來覺得病態黑暗的小說惹出來的殺身之禍,歐文身旁「故事」肯定複雜,但要說偵探史崔克也挺忙的,不簡單,我原以為大概是《抽絲剝繭 The Silkworm》作者故意來點溫情緩合,畢竟那兇殘畫面想到就打哆嗦。(慢著,J.K的作品不都是經營驚人的電影畫面嗎?別少見多怪了。)
我就愛這款短章節的說故事作品,不用落落長的犀利,咬文嚼字大篇幅寫著風花雪月四周看透透,加慢動作等半天沒幾句對話就太悶了,當然,翻譯也是吸引讀者看不看得下去的重要溝通。
「我們並不愛彼此;我們愛的是我們心目中的彼此。極少有人了解這一點,或者敢於去深思。….一切的愛都是自我之愛。……這是在自己騙自己。」作家范寇特說「愛情是一種迷思謬見。」
偵探史崔克練就看人臉色的功力了,他,算善良的,在書哩,作者很誠實寫出他對女人的反應。別誤會,大偵探沒有迷失在舊愛或新歡裡,他當然會「念舊」也會「寂寞」;他看出助理蘿蘋的潛力,願意提攜也希望她幸福。除了偶而也會同意大作家范寇特對女人和人性的見解「套」在自己似乎有點可卑的身世或情感上外,我想,他也羨慕有「家人」的感受,討厭說謊。
「家,是一個講愛的地方,不是個講理的地方。」
「她痛恨他的專注,他對軍隊的效忠;他摒棄她的能耐,將這一切視為一種背叛。……..眼前只有一個足以和夏綠蒂抗衡的主題能讓他思考,那就是死於非命。」於是,史崔克追根究底。他想知道《蠶》書中其他小人物影射誰?我也想知道。
麗莎問:「人可以…一眼就看穿嗎?」
史崔克:「是的。可以。」
才沒有那麼容易,我一直到最後才恍然大悟。都怪那些「相關者」老是對史崔克各說各話,我壓根兒找不著「絲」頭可拉…只在讀著史崔克從好朋友大衛的叔叔那兒聽來的一句話才乍現靈感,「只有受了刺激,鯊魚才會危險。」
別迷上下大雪的文字浪漫。(我在提醒我自己呢!)沒有完美純白的世界,每一盞燈下都有溫馨或不堪或跟平常沒兩樣的安靜情節正在上演,「依史崔克看來,要保證機密不外流,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根本不要跟別人說。」那麼,誰殺了作家,你自己看書囉!